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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童高官被撤職把戲 民眾紛紛斥責騙人

——百姓抗議「林高官褻女童案」程序嚴重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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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今天(2008年11月4日)媒體公佈了政府對林嘉祥的免職決定,但各地百姓仍然憤憤不平,紛紛抗議政府處理林高官褻女童案程序嚴重不公。

    
    
    僅僅南方都市報採集到的信息就有——
    
    
    深圳市民於小姐和肖先生認為:首先是處分過輕。目前已經呈現的證據足夠給予林嘉祥更重的處分。而且主要問題是現在的調查程序不透明。目前政府對此案披露的調查信息太少太少。
    
    
    而幾個專家則強調,「林高官」之所以被交通運輸部免去所有黨內外職務,並不是因為他「猥褻幼女」,也不是因為他「涉嫌猥褻幼女」,而是因為他「酒後語言和行為失控」。這實際上是在以免職掩蓋其「涉嫌猥褻幼女」罪。因為,從「林高官」叫囂說「我就是幹了」以及視頻資料中當事雙方的行為和言語來看,至少可以推斷「林高官」涉嫌猥褻幼女。

由此警方應該當時就以「涉嫌猥褻幼女」罪拘留林高官。但是警方卻遵行「不破不立」的「法罪錯位」傳統,對公眾說必須有了確鑿證據後才能作為刑事案立案。而「確鑿證據」通常是破案之後才能全部獲得的。這實際上是以違反現代刑法基本規則來袒護「林高官」。

現代刑法多是以「涉嫌」開始立案,只要「涉嫌」的證據充分就應當立案。而「林高官猥褻女童」的「涉嫌」證據是極其充分的。深圳警方並非不知此刑法基本常識,而是奉旨知法犯法,故意愚弄公眾。
    
    
    此前的「法罪錯位」經典是「虎照門」——堅持認定「周氏華南虎照」為真的陝西林業廳官員朱巨龍和關克事後也被免職,而免職的理由並非公然「護假」,更非「涉嫌造假」,而是「在社會關注過程中,違反組織紀律,開設個人博客,參與爭論」。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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