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民生 > 正文

大二結婚大四離婚大學懷孕上課成一景

 一年前,家在安徽的小雷和女友小艾在沙坪垻某高校讀書時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並在重慶登記結婚。沒想到結婚還沒4個月,兩人就鬧分居準備離婚。本月,安徽廬山法院受理了小艾的離婚申請,宣判兩人離婚生效,初出校園的兩人又恢復了單身生活。

  認識沒半年就閃婚

  小艾的代理律師袁律師稱,小雷是本科生,小艾是成教學生,兩人都是安徽人,一來二往便墜入愛河。2007年4月,認識不到半年的兩人登記結婚。此時,小雷即將面臨畢業,而小艾還在讀大三。

  丈夫婚後「太花心」

  袁律師說,按小艾的說法,小雷在和她交往時就和其他女生有關係,婚後才被小艾無意中發現。去年「五一」節,小艾得知小雷有4天都住在一個女生家裏。「這還是有證據的。」袁律師說。

 


大學生戀情撲所迷離如同這張網

  男方寫「50萬」保證書

  去年7月,兩人結婚還不到4個月,小艾就決定分居。但她準備離婚時,小雷死活不肯,並不斷道歉,甚至寫下保證書——再出現類似情況,就賠償小艾50萬元。小艾仍然不為所動,堅決要離婚。

  近日,安徽廬山法院判決兩人離婚生效。

  昨日,記者電話聯繫了遠在安徽的小艾,她稱「過去的不愉快,我不想提太多……」語氣低沉的小艾隨後說「我在開會」後便匆匆掛斷電話。

  教師:不提倡在校結婚

  昨日,記者來到小艾所在的成教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辦公室的杜老師稱:「連懷孕來上課的都有,我們想管也管不了。」現在法律明文規定大學生可以在校結婚,「但原則上,我們不提倡其他在讀大學生在校期間結婚。」

  學生:難以承擔責任

  「校園內的情感因為太年輕而難以擔起責任。」記者昨日在高校內隨意訪問的幾位同學都認為,學校內結婚為時過早。「沒有經濟基礎,拿什麼來養老婆?」大部分學生認為,大學生應先立業後成家。

  家長:難以經受考驗

  「孩子們的社會閱歷太淺。」周女士的女兒現在讀大二,她雖然不反對女兒談戀愛,卻堅決反對女兒校內結婚。家住小龍坎的黃先生擔心在校內就結婚會導致學生們的性觀念更加開放,產生副作用。

  南京荒唐大學生

  大二結婚大四離

  2003年10月,南京一對大二在校大學生草率結婚,後因生活沒有着落,成績急劇下降,婚姻難以維繫,2006年5月16日,女方將丈夫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係。離婚時他們還在讀大四。這是全國首例夫妻雙方均為在校大學生的離婚案。據《海峽都市報》

  新聞連結

  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單位證明」退出歷史舞台,不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

  2003年10月9日,重慶一對在校本科生來到沙坪垻區民政局登記,拿到了大紅的結婚證,成為我市第一對結婚的大學生夫婦。

  2005年9月1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學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結婚」正式寫入新規定。

  編後

  要「婚」不要「昏」

  大學生不准結婚的禁令已經取消,但取消並不等於鼓勵。在筆者看來,大學生戀愛可以,結婚還是應三思而後行,理由有三:第一,大學生正當青春年少,正是求學深造的好季節,結婚勢必分散精力。第二,感情仍在發展期,尚未成熟,而婚姻並非迫在眉睫之事,且當代大學生多為獨生子女,嬌慣者甚眾,關係究竟有多穩固,還需當事人自己掂量。第三,大學生就業壓力日趨增大,工作地點未定,誰能保證畢業後不會勞燕分飛?你願意拿「我們結婚吧」的甜蜜承諾兌換無奈離婚的苦澀滋味嗎?

  蔡元培先生在就任北大校長時說了這樣一席話:「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學子)諸君須抱定宗旨,為求學而來。」一語道破了學府與社會上其他機構的本質區別。故而,「婚」的時候,千萬別「昏」了。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新華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家在美國 放眼世界 魂系中華
Copyright © 2006 - 2024 by Aboluowang

投稿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