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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仆後繼 河南三任市委書記貪污各顯手段

劉炳旺

程三昌

王有傑

三任書記相繼落馬 漯河陣痛

據「方圓法治」報道:被譽為「中國食品名城」的河南省漯河市正在遭遇一場政府信任危機——三任市委書記相繼落馬。無論是官場還是坊間,都在議論這個話題。作為唯一的內陸特區,在長達16年的時間裏(1991年到2006年),漯河分別由三任市委書記主政,他們是王有傑 (1991-1995)、程三昌(1995-1999)、劉炳旺(1999-2006)。在目前的政治體制框架下,「一把手」對一城、一地的發展舉足輕重,甚至一個城市「性格」的形成也與「一把手」有關。現在,三個「一把手」相繼落馬:王有傑被判死緩,程三昌攜帶一億元資金外逃新西蘭,劉炳旺涉嫌受賄被雙規。

一位港商的遭遇

「我在漯河投資2000萬元建廠,現在竟然成了在逃犯。」7月6日,說起在漯河的遭遇,朱興志就止不住心中的憤怒,「他們誘騙我,說是協調糾紛,結果警察到了,把我給銬上了,並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了我。」

朱興志是一名香港商人,在漯河投資辦廠多年。「開始的時候,政府做得還不錯,但現在環境改變了。以我為例,我的工廠因為租賃發生糾紛,政府出面協調,協調不成,竟然把廠里的幾個工人抓起來了,我據理力爭,公安又把我給抓了。」

「我們5個律師一致給他們作了無罪辯護。」河南長風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燕京告訴記者說,「案件一共有7名被告人,4名到案,3人在逃。朱興志被捕後曾取保候審,交納了1萬元保證金,今年6月11開庭時未到案,屬於在逃。」

宋律師認為,把一個租賃糾紛當做犯罪處理,太過分了。「朱興志委派的人員,在協調糾紛時,把政府人員惹惱了,他們對政府有關人員說,解決不好,政府有人要進監獄。結果,政府沒協調成功,就把人給抓了。」

「政府先是協調,協調不成又抓人」的說法,得到了官方的證實。朱興志的工廠在漯河市下屬的臨潁縣杜曲鎮境內,臨潁縣政法委副書記張培營告訴記者,「當時我是杜曲鎮鎮長,後來以政法委副書記的身份調解的,調解期間,公安沒有抓人;調解不成功,才抓人。」

「朱興志被抓,8500萬元的投資項目也流產了。」漯河市源匯區工業園的張志林告訴記者,「朱興志投資 8500萬元的項目,已經和漯河市源匯工貿園區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協議書,河南省發改委都立項了。好不容易引來的項目,讓臨潁縣給攪黃了,漯河市優化辦等單位都知道了這件事,現在臨潁縣政府是騎虎難下。」

「我現在不敢到大陸去了,一去就要抓我。」朱興志很無奈地告訴記者,「漯河的老百姓很好,生活也很苦,這些年漯河發展緩慢,與官員腐敗有關,有些官員的做法太離譜,腐敗太嚴重。這樣的環境怎能讓人安心搞企業?」

「聽說臨潁縣原縣委書記王國華、漯河市原市委書記劉炳旺被雙規了,漯河市三任市委書記相繼落馬,對漯河的負面影響肯定很大,這也是漯河這個內陸特區的一個特點吧,不過,最終受苦的還是老百姓。」朱興志說。

漯河最熱的新聞

港商朱興志與臨潁縣原縣委書記王國華「有過幾次交往」,「向我徵求過幾次意見」。1963年1月出生的王國華,曾任漯河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後下派臨潁縣任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其「一步一個腳印」的進步,與漯河市原市委書記劉炳旺的提攜 「分不開」,直至升任許昌市副市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官至副廳。

「今年3月,王國華被河南省紀委雙規。臨潁縣許多縣級領導被叫走談話,有的十幾天後才回來。」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為了立功和爭取寬大處理,王國華供出了劉炳旺。」

記者在採訪中感受到,劉炳旺落馬成了漯河最熱的新聞,無論在官場還是坊間,這成了一個公共話題,大家都說能出個一二三來。

「2006年11月15日,已經60歲的劉炳旺被免去漯河市委書記職務,保留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常委一職。按規定,廳級幹部60歲退休,但劉炳旺還想『再干兩年』,2007年5月24日,河南省政府聘任劉炳旺為參事。」漯河市一位官員介紹說,「劉炳旺住在鄭州的家裏,省里的活動他幾乎不參加,但對漯河的事情倒很關注,漯河每有重大活動,都少不了劉炳旺的身影。有時,這個原市委書記還到漯河的工廠、機關參觀、指導工作,甚至到一些村莊 『檢查指導工作』,漯河當地報紙上也經常出現他的新聞。」

 

今年5月7日,劉炳旺在鄭州的家裏被河南省紀委和河南省國家安全廳的人帶走,並當場宣佈對其實施雙規。 「在他家裏搜出了 2000多萬元的存款,但戶名都是其老婆和女兒的。隨即,省紀委辦案組進駐漯河,為了不影響漯河的大局,辦案人員一般是周六、周日把涉案人員帶走談話,只要如實交代問題,一般周一會讓他們回來上班。有的領導幹部被多次叫去談話。」

 

據一位接近辦案組的人士介紹,由於劉炳旺涉案主要是「買官賣官」,所以牽涉人員較多。「劉炳旺的前任書記是程三昌,外號叫程賣光,幾乎把漯河的國有企業全部賣光了,程三昌在賣國企中收受賄賂。與程三昌不同,劉炳旺走的是另一條路子:調整幹部。」

 

漯河市行政區劃原有三縣一區,因為是內陸特區,劉炳旺便在區劃上做文章。2004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漯河市進行區劃調整,由三縣一區調整為兩縣三區,並設立高新技術開發區,這樣等於一下子多出兩個縣區的編制。「光縣級幹部的位子就多出幾十個。那時,縣級幹部調整頻繁,有個縣級幹部為了保住位子,把家裏的沙發都賣了。」

 

「劉炳旺喜歡動幹部是出了名的。他剛當市委書記不久,就想調整雙匯集團的領導班子。雙匯是漯河的名片,許多人不知道漯河,但知道雙匯。當時雙匯集團為了對付劉炳旺,就組織了民選,產生了民選的董事長。」一位知情人介紹說,「劉炳旺的弟弟在漯河搞房地產,劉炳旺在土地上給了很多關照。」

 

5月10日,因涉嫌受賄,劉炳旺被逮捕。

 

「我原來對劉炳旺的印象非常好,因為有一次開會,他在會上講:我們的領導幹部,你有車坐,吃飯可以報銷,住房有公家給,你還要貪污受賄幹什麼?他平時也不招搖,沒想到他也會出事。」漯河一位幹部告訴記者,「可能是劉炳旺太善於偽裝了。」

 

「劉炳旺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有時收錢不辦事,收小錢不辦事。」知情人說,「而他的領導能力卻很差,在三任落馬的書記中,論能力數他最差,外號『劉草包』,有人編順口溜說,寧要程賣光,不要劉草包。漯河變化不大,發展緩慢,主要是劉炳旺的原因。目前,漯河不叫特區了,發展還不如周邊城市快。」

程三昌外逃後遺症

 

「程三昌外逃新西蘭後,公安部曾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在全球發佈了紅色通緝令。」7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告訴記者,經初步查實,程三昌涉案金額達1000萬元。目前,由於嫌疑人長期不能歸案,偵查工作暫時中止。

此前,有媒體報道說,程三昌在新西蘭被當地警方抓獲,中方正在通過各種渠道爭取讓程三昌回國受審。對此,這位檢察官表示「消息不准」,「雖然有紅色通緝令,但其他國家是否執行,與兩國之間的關係有關,包括是否簽署引渡條約,是否有司法協助協議。」

 

程三昌跑到新西蘭後成了當地大款,在奧克蘭市瑞克大街購有一棟四層豪華別墅,過上了豪華舒適的生活,而漯河卻要為程三昌外逃買單。程三昌主政期間,一口氣賣掉了全市90%以上的國有企業,其中僅他一人經手的就有27家,綽號「程賣光」。東窗事發,程三昌在國企改革中的一系列問題也開始浮出水面。有媒體記者跟蹤調查了經程三昌之手賣掉的漯河市製藥廠、市第二針織廠、威士達皮鞋廠三家國企,發現了很多貓膩,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程三昌撇開公開競價的陽光政策,與不法奸商暗中勾結,致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職工利益屢屢受到侵害。一些國有企業表面上賣給外商了,實際上外商並沒有出錢,而是把企業折騰一番,能變現錢的都變現了。最後,政府不得不把賣了的企業再買回來。

 

程三昌隱藏得很深。在他主政漯河期間「大刀闊斧」倡導改革之時,他已經在為自己的「未來」做準備了。而程三昌自己也不避諱,甚至公開他的「致富秘訣」。他潛逃新西蘭後開始「著書立說」,披露當年在出售國有資產中,如何與不法奸商暗中勾結、中飽私囊,致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種種內幕。

 

程三昌潛逃後,河南省有關部門曾專門派幹部赴新西蘭找程,勸其回國處理有關問題,程說,「最好不要回去」。

 

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處於社會底層的工人、農民的利益很難得到保障,程三昌外逃後漯河出現了大規模的上訪。那些被遺忘與被損害的社會底層老百姓,為了要回自己失去的資源和權利,為使自己的生存條件不致進一步惡化而竭力抗爭,他們主要的抗爭手段就是上訪。

 

程三昌外逃後,漯河不得不慢慢咀嚼「狂飆改革」的苦果。有人開始對「內陸特區」進行反思:改革是一個長期、複雜和艱巨的過程,那些簡單的、一刀切的、試圖畢其功於一役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切實際的。它不但無助於改革的順利進行,反而會扼殺既有的改革成果,並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震盪。而且,任何一個內地城市的改革,都離不開內地整個大環境的思想解放程度、制度完善程度、經濟發達程度等方面的制約。

 

王有傑在秦城監獄練書法

 

王有傑是漯河這個內陸特區第一任「一把手」。1992年7月18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發佈了《關於在漯河市試辦我省內陸特區的通知》,希望漯河市委、市政府大膽探索,勇於創新,摸索出一條內陸特區加快經濟發展的路子。當時漯河喊出的口號是:「苦戰三五載,漯河變珠海」。漯河上上下下被動員起來了,人人都被要求吸引外資,引資成了政績考核的主要指標。市委、市政府發文規定,最高可以按引進外資總額的10%獎勵引資人。當時的《漯河日報》也更名為《漯河內陸特區報》,王有傑親自題寫報名。

 

從政之餘,王有傑「筆耕不輟」,是小有名氣的書法家,是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河南省書法家協會首席顧問。2005年4月 11日,王有傑在河南省博物院舉行了個人書法作品展,並出版《王有傑書法集》。據全國書法家協會評估,王有傑的字市場價是每平方尺2000元。因為創辦內陸特區,王有傑官升一級,升任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後調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去年1月23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轄,湖北荊州市中院認定王有傑受賄634.48萬元,並有890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判處其死緩,王沒有上訴,一審生效,後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

 

王有傑當漯河市委書記時,程三昌是市長;程三昌接任書記後,劉炳旺是市長。三人「接力」擔任漯河市「一把手」。有一次,漯河市召開反腐敗工作會議,劉炳旺曾以王有傑、程三昌為例,告誡漯河市官員「引以為戒」。

 

王有傑死緩判決生效後,經漯河市委研究決定,取消「漯河內陸特區報」稱謂,恢復「漯河日報」。「一方面,《漯河內陸特區報》報名是王有傑題寫的;另一方面,漯河這個特區『不特』了。」漯河市委一位官員告訴記者說,「省里現在也不給漯河特殊政策了,大家都一樣。取消內陸特區這個報名,就意味着漯河作為內陸特區的時代結束了。」

 

在秦城監獄,王有傑常要人給他帶宣紙寫字。「做官時每天僅半小時練書法,而獄中每天可騰出四五個小時,因此『字現在大有長進,肯定比以前值錢』。」王有傑的律師這樣說。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於飛

來源:方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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