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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局書記被砍斷腳筋續:妻子索賠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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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遠明在自家門前遭砍殺後,躺在醫院已經昏迷四天(非正常拍攝)。 來源:重慶晨報

龔遠明的腳筋已被砍斷。本報記者劉虎攝。來源:重慶晨報

震驚全國的原廣安武勝縣工商局黨組書記龔遠明被砍致殘一案,繼今年4月7名行兇及1名窩藏者分別獲刑後,昨日,龔遠明妻子李亞索賠近千萬的民事案子在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事發兩年後,第一次與原告龔遠明的妻子李亞面對面,被判處死刑的武勝傑宇房產的法定代表人劉謀傑在法庭上數次向李亞深深鞠躬道歉。庭審中,原被告雙方願意當庭調解,但因分歧太大,法庭只好擇日宣判。

後續治療費用高索賠近千萬

昨日上午9點50分,龔遠明被砍致殘附帶民事賠償案在達州中院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原告訴訟代理人敖斌表示,龔遠明受傷後至今已花費治療和護理費等超過100萬元。據其介紹,目前龔遠明在醫院每天的治療費達到了1049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未達到60歲的人深度昏迷後如果一直未醒來,後續治療所需費用最高可按照20年間計算,龔遠明20年的後續治療費需要760多萬元,加上後續營養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以及終身護理費和傷殘補償等,總共還需要870多萬元,如果加上前期花費的,總計超過980萬元。

對於原告代理人提出的賠償金額,除劉謀傑和姚元斌的代理人表示龔遠明的病情存在不確定性,賠償金額過高外,其餘人大多表示無異議,尊重法庭判決。

分歧大當庭調解不成

庭審中,7名被告對原告龔遠明和李亞均表示深深懺悔。劉謀傑在陳述時,數次向原告席上的李亞深深鞠躬。對於賠付,劉謀傑表示願意承擔同案犯中因經濟困難無力承擔的賠償,以便能儘快賠付。

李亞在當武勝縣環保局長前,曾是武勝縣建委的副主任,而劉謀傑是下屬房管所的職員,兩人是上下級關係,平時關係還不錯。在庭審休息的5分鐘時間裏,劉謀傑主動走上前去,將54歲的李亞扶在被告席後面的椅子上坐下來交談着,言語間,兩人都眼淚直流。法庭試圖當庭調解,原被告雙方也都願意。原告法定代理人李亞表示願意將龔遠明後續治療的時間從20年下降到10年。劉謀傑休庭時與家屬商量後,沒有同意原告代理人提出的金額。法庭表示擇日宣判。 文/圖記者李罡

□案情回放

家門口工商局書記腳筋被砍斷

2006年4月3日晚10時許,武勝縣工商局黨組書記、縣人大代表龔遠明和妻子李亞散步後回到該局家屬大院,在距離家門口幾米遠處,一名男子從李亞身後將其眼睛和嘴巴捂住,另兩個人將龔遠明摔倒在地,用砍刀向其腳部砍去,再用鋼管打他的頭部和身體,造成龔右腦血腫,腦腔積血,左耳、左腳腳筋被砍斷。龔遠明至今仍處於深度昏迷狀態,成了植物人。

警方後在廣東、貴州、湖北等地將犯罪嫌疑人,原傑宇房產公司董事長劉謀傑、張譯等7人,以及涉嫌窩藏罪的舒希斌抓獲。

2007年5月29日至31日,該案在達州中院進行了3天庭審。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以來,龔遠明多次實名舉報原武勝縣委書記孫南,引起孫妻鄭碧的不滿。2006年春節前後,鄭多次在劉謀傑面前抱怨龔遠明,同年3月7日晚,鄭再次向劉抱怨此事。因龔的部分舉報內容涉及劉的公司,劉兩次指使張譯找人「教訓」龔,張遂找到舒燕明,允諾事成後給舒5萬元報酬。舒找到盧興加、李傑、姚元斌和袁森林。2006年4月3日晚,幾人對龔遠明下了「黑手」。

今年4月中旬,達州中院一審判決:主犯劉謀傑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系主犯的被告姚元斌、張譯、舒燕明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舒希斌犯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盧興加、李傑和袁森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劉謀傑等人因不服一審判決,已向省高院上訴。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紫薇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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