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後,中國共產黨背棄其曾經信誓旦旦的民主承諾
第一、憲政立國。切實保障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
第二、充分尊重台灣問題的歷史成因和現狀,堅決維護國家的統一與
第三、積極加入並遵守國際公約,實行多元外交,包括必要的結盟
第四、經濟發展問題,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有財產不被非法侵
第五、精簡政府機構設置,縮減政府公務開支,增加教育的財政支出
第六、實行軍隊的國家化,反對黨派私有軍隊;主張中國軍隊改名為
第七、反對政黨超越憲法對少數民族自治政策進行干預
第八、宗教問題,實行政教分離,取消政府和黨派對宗教的非法干預
第九、對共產專制政權的惡行進行追究。對腐敗官員依法追究
第十、解秘歷史檔案,公佈歷史真相,糾正歪曲宣傳;在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