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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頻頻因土地落馬 中共土改已經到臨界點

目前最嚴重的經濟、社會、乃至政治問題,均直接、間接地同土地制度相關。人們注意到一個重要現象,中高級官員出「事」,大部分涉及土地。有分析認為,中共現行土地制度逐漸逼近必須進行根本性變革的臨界點。

  《中國新聞周刊》的文章稱,形成這一判斷的主要依據是,與土地有關的幾乎所有主體,從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商,到城市郊區農民、市民,以及普通鄉村的農民,似乎都存在違犯現行的土地法律、法規、政策的衝動。一項制度如果到了如此程度,就說明制度本身出現了問題,解決的辦法惟有「變法」。

醞釀變革 地方政府越權的衝動

  媒體的相關報道也表明,大多數土地違法違規的主體是地方政府。針對這一現象,國土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發起了多場整頓運動。僅從2006年10月到2007年初,就有大約1500名官員因為土地違法違規被處分,包括了兩名地廳級官員和100多名縣處級官員。

  這些違法違規案件的情節大同小異:違法違規徵用農村集體土地,再違法違規批地。在這一過程中,部分相關政府隨意違犯土地利用規劃,突破土地管理權限;一些地方政府與不良企業合謀;這些違法違規活動從而侵害農民、有時也侵犯市民利益。經手的官員也難免陷入收受賄賂的陷阱。

  為什麼土地會讓官員頻繁落馬?背景是目前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體系,其核心考核指標是本地GDP和財政收入高速增長。為此,官員們當然會積極經營土地,吸引工商業投資,推動房地產市場繁榮。而城市土地的所有權本來也屬於政府,鄉村土地的實際控制權也在政府手裏——這裏的政府,主要是縣市兩級政府,這兩級官員們的主要心思都用於「經營土地」。

  但是,中央政府主導的土地管理權力配置格局與官員政績考核體系的激勵機制之間的錯位並未解決。如果不能劃清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土地權限,自上而下的監督之效力必會大打折扣。

開發商以權謀財的衝動

  地方政府的一切土地違法違規活動,都有一個幫手:房地產開發商。中國目前房地產行業的基本格局是:地方政府壟斷城市建設用地的供應,又授予開發商以開發商品房的壟斷權。地方政府壟斷土地旨在佔有土地收益,這些收益只有通過房地產開發商的經營活動方可實現:讓房地產業推高GDP與財政收入。問題官員的私人利益同樣是通過開發商才能實現。

  因此,各級政府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存在着高度一致的共同利益,這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兩者行為的一致。這樣,房地產開發商迅速積累了巨額財富,房地產行業可謂富豪輩出。但在公眾心目中,開發商基本上呈現為負面形象:貪婪兇惡。

  要降低開發商違法違規的概率,必須將政府與開發商分開,令其各歸其位。做到這一點,顯然需要重新審視政府壟斷土地、房地產開發商壟斷商品房供應的現有體制。

農民市民合作違法的衝動

  郊區的農民們已經開始衝破現有土地制度。這就是近年來大規模出現、而2007年引起輿論、政府廣泛關注的「小產權房」。按照現有土地法律,農民對其土地享有所有權。但實際上,不論是對宅基地還是對農用地,農民的權利實際被嚴厲限制,以至於被取消了大部分權利,比如農民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農民顯然不甘心自己土地的收益如此流失。鄉政府對此予以支持,但更高級別的政府對此卻常持反對態度。因為,小產權房讓政府得不到土地收入,更重要的是,小產權房打破了政府壟斷土地、開發商壟斷商品房的格局,可能使扭曲的市場崩潰,而政府的GDP政績和財政收入卻嚴重依賴這個市場。所以,省市政府通常反對小產權房。而中央政府反對小產權房的主要理由則是保護耕地。

  學界對於農民的這種嘗試普遍持支持態度,並形成共識:應當讓農民穩定地享有土地產權,並讓土地流轉起來。但是,現有的土地制度在這方面突破的難度極大。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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