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的土地面積,對於開發商而言,以建設用地批准文件記載的土地面積為準;對於商品房而言,則以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分攤土地面積為準。《規定》要求,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實行按月、季度或者半年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市地方稅務局確定。業內人士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加大購房者的持有成本,對於開發商來說,土地儲備代價也將隨之提高。
商品房也要徵稅
去年年底,國務院頒佈了修訂後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提高兩倍,但具體實施方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上海28日公佈的《規定》即是對上述修改的落實。按照公佈的《上海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規定》,上海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區域不同共分6級,其中內環線以內區域為一至三級;內環線以外外環線以內區域分佈二至四級;外環線以外區域三至六級。各級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1.5元至30元不等,其中30元的收稅標準針對的是內環線以內的部分土地。
對於如何計算土地面積,《規定》指出,納稅人實際佔有土地的使用權屬於專有的,計稅土地面積以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土地面積為準;無房地產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上未記載土地面積的,以建設用地批准文件記載的土地面積為準。而對於類似商品房這種使用權屬於共有的土地來說,將按照房產證上的分攤土地面積來計算。舉例來說,在內環線以內核心地段,土地使用稅額為30元/平方米,如果以公攤土地面積100平方米來計算,土地使用者每年需要繳納3000元的土地使用稅。
最高年稅額每平方米30元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將首次開徵土地使用稅,而現有由國土部門負責徵收的土地使用費將同時停止,與原來的土地使用費相比,新開徵的土地使用稅在徵稅範圍和徵稅額度上,都有較大提高。深圳市地稅局2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具體的徵收標準,深圳市將以土地所屬的街道辦管轄範圍作為劃分界限,分六個等級徵收土地使用稅,其中稅額最高的第一等級土地每年所交稅額確定為每平方米30元。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表示,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稅額標準計算徵收。根據目前確定的方案,深圳徵收的土地使用稅,按照土地基準價的高低劃分為六個等級,以所在地的街道辦管轄範圍作為劃分界限,六級為最低一級,每平方米年納稅額為3元,一級為最高等級,每平方米年納稅額30元。納稅期限以年為單位計算,分兩期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12月1日至15日。選擇一次性繳納全年稅款的納稅人,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的6月1日至15日。
深圳11月1日起開徵
據了解,深圳開徵土地使用稅從11月1日開始計算,2007年度的納稅期限為12月1日至12月31日,徵收稅款所屬期為從1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的兩個月。在開徵土地使用稅之前,如果已經繳納了2007年度土地使用費的納稅人,將不再徵收2007年度的土地使用稅。逾期不納稅將受到相應懲罰。
應繳納稅款=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納稅人所佔用土地對應的等級稅額標準。市民李先生在福田區華強北擁有一套300平方米的商鋪,該商鋪所在寫字樓的容積率為5。那麼,根據現有的徵稅標準土地等級劃分,李先生的該處物業所屬的土地等級為一級,每平方米年稅額為30元。則李先生所需繳納的2007年度的土地使用稅應該為300(房屋建築面積)/5(容積率)×30(年稅額)/12(12個月)×2(11、12兩個月份),即300元。而此後該處每年需繳納土地使用稅則固定為:300(房屋建築面積)/5(容積率)×30(年稅額),為1800元
個人自有住房如何徵收?
此次徵收土地使用稅,規定了七種可免繳土地使用稅情況、同時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屋用地暫緩徵收,目前用於自住的個人自有住房不會受到影響。至於何時開始徵收,深圳市地稅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則表示,按照原有規定,這一部分土地使用稅被定為暫緩徵收,由於各省會出台具體的實施辦法,而廣東省目前的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台,因此有沒有改變尚不知道,是否會有開徵的時間表,不便回答。
但對於個人所有但用於出租等經營性業務的房屋,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則表示,肯定要徵收這部分房屋土地的使用稅。他表示,此次確定暫緩徵收的個人所有非營業的房屋用地,一定是非營業性的。對於營業性的,包括出租、舉辦一些商業、服務業等方面活動的場所,都要開徵土地使用稅。章家壽表示,由於徵稅範圍相對廣泛,加上個人用於出租的房屋較為分散等原因,在具體徵收過程中會有難點。但他同時表示,地稅部門正在積極考慮解決方法。
開發商囤地成本增加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調整是政府土地調控的重要環節之一。2006年8月31日,國務院發佈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調整相關稅收政策,加大對建設用地的稅收調節力度,抑制建設用地的過度擴張。
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對1988年國務院發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作了相應修改,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至原來的三倍,並將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範圍擴大到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來說,一旦使用新的稅收標準,其土地儲備成本將增加。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中,以12元/平方米的中間價位計算,10萬平方米的土地一年的「持有費用」為120萬元,如此算來,對於那些動輒擁有數千萬平方米土地儲備的土地大戶來說,僅僅土地的持有成本就將達到數千萬乃至上億元之巨。
業內人士:不會直接影響房價
此前,國家新的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將目前徵收的土地使用稅稅額提高了兩倍,同時增加了對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徵稅要求。而由於深圳此前一直未開徵此稅種,因此業內普遍認為,此稅種的徵收對深圳樓市,尤其對經營性物業將有一定衝擊。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章家壽表示,此次開徵土地使用稅,雖然有可能在間接上造成房價的提升,不過由於房價主要是市場調節,因此並不會產生直接影響。而英聯國際不動產首席經濟師郭建波則表示,此次開徵土地使用稅,恰值深圳樓市低迷的敏感時期,因此,通過抬高房價來轉嫁稅負的方式,並不是開發商目前的最好選擇。他同樣認為,房價的調節最關鍵的還是看市場,而此項稅負會對囤地的開發商帶來一定打擊,對個人自有自住房屋沒有影響,應該不會抬高房價。
土地使用稅:房產保有環節目前惟一稅種
土地使用稅的開徵對於多套住房持有者來說,除了銀行貸款費用之外,「養房」的費用又增加了一筆。實際上,由於針對物業保有環節的「物業稅」一直沒有出台,城鎮土地使用稅成為目前房地產保有環節中惟一的一項稅種。
最近兩年來,面對持續「高燒」的房地產市場,對住房保有環節進行徵稅,提高持有成本的呼聲越來越高。大部分專家意見認為,一旦物業稅開始徵收,隨着持有成本的提高,將成為調控過熱房地產市場最有效的一招。
今年10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稅務總局前三季度稅收情況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目前正在積極穩妥地進行物業稅出台前的準備工作。在此之前,稅務總局和財政部先後批准了包括北京、遼寧、江蘇、深圳、寧夏和重慶等6個省市作為試點先行單位,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2007年又擴大試點範圍,增加河南、安徽、福建、大連4個地區作為試點,至此試點區域達到1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