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訊記者電話詢問了張振新本人,主要是對他的財產價值等進行了解。張振新稱,他做寶石生意,損失最慘重的是一個1兩重的7彩寶石,是97年前後賭石開出來的。還有一個7.6328克的鑽石。丟失的財產有別人抵押的寶石,以及一些借條。中國工藝美術學院院長的兒子見過7彩寶石。
這個事件不是損失財產多少的問題,而是屢見不鮮的拆房不通知,連私有財產都剝奪的史無前例、世界獨一無二的極端野蠻、粗暴的手段。)
我叫張振新,原住北京西城天慶胡同32號。1999年七、八月來了一伙人對我住處大肆破壞,砸我財產。我東南西北的住戶絲毫沒動。我不明白這夥人要幹什麼?於是我要求賠我財產。1999年10月23日晨八點多,我們和往常一樣鎖門外出辦事,中午回家,住房不見了,屋內價值九億元珠寶,南到福建,北到黑龍江借我錢的借條,抵押給我房產的憑證及所有生活用具不見了。經查證是北京西城法院乾的。
一九四九年毛澤東主席曾向世界宣佈,中國人民推翻了壓在頭上的三座大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窮人翻身得解放了,人民當家做了主人。為推翻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大山,為窮苦人翻身得解放,為人民當家做主人,我爺爺有四個兒子,兩個扛起槍參加推翻三座大山的戰鬥,一個死在解放承德的戰場上,被人民政府追認烈士。我們家不敢說為人民當家做主人有貢獻,起碼參與了。
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當家做主人幾十年了。二十世紀即將結束時,竟有人敢光天化日之下搶主人的財產?拆主人的住房?甭說人民當家做了主人的國家裏,就是生活在水深火熱里的人民財產也不能說搶就搶,住房說拆就拆吧!人類發展到今天,世界上無論什麼制度,不管是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帝國主義,奴隸或其他社會制度,將他人財產搶光,住房拆掉,也是邪惡之舉,強盜行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全人類普遍遵守的規則,討要被搶財產是天經地義之事。公權持有者,依法保護人民的財產與利益是基本責任與義務。法院依法拯救弱者,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是國家賦予的使命與責任。聽說匪,強盜搶財產,從沒聽說肩扛天平的法官搶人民的財產。法院本是公正與正義的象徵。我不明白北京西城法院為什麼光天化日之下搶我的財產。我聽老人說強盜搶人有時給路費送人回家。我不明白北京西城法院一個火柴頭沒給我留下,法院為什麼強盜不如?在人民當家做了主人的社會裏,為主人辦事的公僕那麼多,管西城法院的那麼多,我想我的財產不費力就能要回來。從史書記載,哪朝哪代,只要有百姓有冤,只要把訴狀交到管事的手裏,就能討來公正,就能冤案昭雪。二十世紀末,當家作了主人的人民,總比古代那些受壓迫的人好吧,於是我踏上了索要我財產之路。
我出生在一個天主教世家,祖祖輩輩遵守教規,是地地道道的守法公民。我活了幾十年沒與公,檢,法接觸過,為索要被搶財產,我每天穿梭在四級法院,四級檢察院,各級人大,政府,黨委,紀委,政法委,公安之間。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在過去的數年裏,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書記劉淇通過派出所了解了我的情況,要去我寫的一份材料。我2000年10月24日給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強衛寫封信,放到大街郵筒里,二十六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紀檢書記張紅給我打電話說強衛書記對我的情況很重視,她們院長也很重視,要我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到西城法院。我在西城法院見到張紅,她首先規定不談法,我認為法院可以不講理,但不能不講法。於是我提議邀新聞媒體來,請她講講為什麼不談法,她一聽談法,溜了。一個堂堂的北京西城法院紀檢書記不敢談法,一聽請媒體讓她講講為什麼不談法嚇得溜了,是為什麼?儘管有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北京市政法委書記過問,西城法院也口口聲聲說她們院長很重視,幾年過去了,北京西城法院絲毫不給搶去我的財產。
2003—2004年我在北京市高級法院外遇到了很多受法院害的人,要求高級法院依法糾正下級枉法行為,北京市高級法院一拖再拖。為維護國法公正,為維護我們的權益,為促進北京市高級法院早日糾正下級法院枉法行為,我們只好將法院枉法事實寫在牌子上,在北京市高級法院外向過路人宣傳法院黑暗枉法行為,受到廣大人民的支持。八個多月後的一天夜十一點多,我們正休息,突然聽到有人敲門,被驚醒後才知道是北京西城法院行政庭萬庭長,帶着六名法官法警及廠橋派出所此片的片警,一行八人。我以為她們又來洗劫,聽完這位庭長的話才知,他們看着我們住處無水無電,今天來是為我在金城堡賓館開房,讓我們住進去。我一聽覺得可笑,我們被西城法院搶得一無所有幾年了,我們被搶得以沿街乞討維生了,我們被西城法院害的一個自己遮風避雨處都沒有了,北京西城法院搶去我財產不給,說給我們在賓館開房,我們每天從賓館出來,再上街上去乞討,這不是天大的玩笑嗎?
沒多久,我到北京西城法院起訴供電局無故給我們斷電之事。本是行政訴訟,西城法院立案庭要我交3510元訴訟費才能立案。我的財產九九年就被西城法院搶去了,我們靠乞討度日了,哪有3510元交訴訟費,所以訴狀至今還在家裏。
我在西城法院外掛牌宣傳法院如何黑暗,枉法。西城法院一位姓羅的負責人將我叫到她五樓辦公室,紀檢書記張紅,萬庭長也在場。他們讓我寫個清單,我將能記起的財產寫了。一晃幾年過去了,西城法院搶去我的財產至今一絲一毫沒給。我不甘心,如果我無能力掙錢,別說沿街乞討,就是餓死街頭,我也沒說的。我是被北京西城法院搶得沿街乞討的。
從1999年到兩千零七年的今天,北京西城法院拿不出任何搶我財產的理由,更沒有法律依據。但就是一點不給搶去的財產。2006年的一天,北京西城法院一位姓周的紀檢主任,對我說,他們把搶去我的財產給我妻子妹妹了。我不明白,財產是我的,被他們搶去,幾年後說送他人了,我對她說:「我的財產,我十八歲成年後,沒我的委託,任何人沒權處理。你們搶我的財產說送人是犯法行為。我成年後,我的父母沒有權支配我的財產,弟弟,妹妹也沒權,岳父母沒權,妻子的妹妹更沒權。你們搶去我的財產,把有價值的拿走,弄點不值錢的說送人,你們這種嫁禍於人的做法與匪,強盜的伎倆同出一轍,到我這兒玩用錯地方了。」她一看陰謀被揭穿,溜了。
為要回北京西城法院搶去我們的財產,為妻子,孩子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我從九九年至今從沒間斷過,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風雨無阻的在公僕間穿梭,不知為什麼「公僕」只代表「公僕」利益,根本不管「主人」的事。法院的天平完全倒在「公僕」那裏,「主人」不沾邊兒。政府應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但我經常得到警察的恐嚇,審訊,扣押,過去聽人說窮人打不贏官司 ,不能雪冤是當官的不知道,為讓當官的知道自己的冤情才有攔轎喊冤之事,當官的知道後一般能主持公道,可在人民翻身當家作了主人的今天,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北京市政法委書記過問過,還有中央其他領導過問,北京西城法院搶走我財產竟八年沒給我一點。自稱公正,正義,公僕的法院光天化日之下搶「主人」財產,「主人」八年不知踢爛了多少「僕人」的門,可沒有一個人出來為「主人」做主,各級信訪部門像踢皮球 一樣把我踢來踢去,接待人員的同情是這幾年我最大收穫。
我2003年開始在北京西城法院外向過往行人宣傳北京西城法院搶我財產之事。2004年開始我在北京西城法院外的樹上掛了幾十米紙牌子,上面寫着「掛法院牌,做強盜事。北京西城法院九九年趁我家沒人撬鎖搶走我億萬財產,拆了住房。西城法院的強盜將昔日億萬家產的人搶得沿街乞討,拆得無處存身」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也有人看完不相信首都北京能有這事,只要有人提出懷疑,不用我說話,旁邊准有人問:「沒有事實,在你胡同口寫上你的姓名住址,別說你是強盜搶人,就說你在某某地偷人,你幹嗎?這是法院,沒有事實胡說,你知道後果嗎?這兒是法院,妓院門口掛上牌子,上面寫上妓院裏都是臭婊子,個個都有愛滋病,准有人與你玩命。要不是事實,他(指我)在這掛了幾年,每天法院的院長,庭長,法官在這過,能裝看不見嗎……」那些懷疑者就會點着頭離開。我在西城法院外掛牌子的幾年裏,西城法院有時看看前後沒人,突然出來幾個人搶我的紙牌子,一般搶完後鑽到法院裏,再也不出來。北京西城法院的法官,法警大多數人是有同情心的,有很多法官法警看看前後沒人,有人向我伸出大拇指,也有敬禮的,還有告訴我院長辦公室在什麼位置的。大多數人看見我都低着頭走過去,因為他們清楚北京西城法院幹了件見不得人的事。在西城法院掛牌子的那段時間,支持我的人太多了。看到下雨,有人與同事和用一把傘,給我送傘的。小商販把最好的水果送我吃,還有給人民幣的。人民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對我的同情與支持,對司法腐敗社會不公的憤怒與不滿。我在北京西城法院外掛牌維權的兩年裏,採訪西城法院的媒體太多了,有中央的,北京市的,還有其他省市的。有許多想報導此事的記者,因飯碗原因,沒一家媒體敢報導此事。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人民陪審員宣傳日,北京西城法院的院庭長法官做了一排在那裏宣傳。我推着自行車:前後牌子上寫着 掛法院牌,做強盜事,北京西城法院九九年趁我家沒人,撬鎖搶走我億萬家產,拆了我們住房。昔日億萬家產的人被北京西城法院搶的沿街乞討,拆得無處存身。我距離西城法院院庭長法官不足三米處,向過往行人宣傳北京西城法院有強盜,看見什麼搶什麼,路過此地把自己的東西拿好。有許多路過的人捂着嘴偷偷的笑着走過。
掛法院牌,做強盜事北京西城法院比強盜還壞,強盜搶人先遮住臉是因強盜自知幹壞事,沒臉見人,而西城法院搶我財產時穿着法官服,開着有法院字樣的車。強盜搶人在沒人的地方,一般山路或海域。北京西城法院敢在首都北京的市中心,離中南海(黨中央國務院)不足三百米搶我的財產,我只要求把搶去的財產還給我,讓我們三口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只要回自己的財產在世界也是最低底線。我沒要求別的,但就這點小小的要求,在過去的八年裏,自己的財產被搶,竟要不回一分,推翻壓在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人民翻身當家作主人,多麼愉悅的歌聲,當家作了主人的人民竟被公僕搶的沿街乞討,八年竟要不回一絲一毫自己的財產。我不知主人有什麼權力,竟無法阻止公僕的搶劫,主人在中國顯得那樣無能,如同虛設,僕人又那麼大顯神通,隨意整主人。僕人坐豪車,住豪宅,吃好宴,主人被搶得只能沿街乞討,露宿街頭。主人搶僕人能等八年,八月,八天,八小時,八分嗎?
中國有幾千年歷史,中國人信奉有在天之靈,如果真有在天之靈,不知為推翻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為窮苦人翻身得解放,當家做主人而犧牲的先烈的在天之靈,是為今天高興還是悲哀?
八年在歷史長河裏也許很短,但對每個人來講一生能有幾個八年?特別是那些受迫害的人,在痛苦中八年是何等的漫長,八年,我最美好的時候,在極度痛苦中度過了。八年陪伴我孩子從小學到高中畢業。八年,我這個被稱為主人的像水煮,油炸一樣難受。有時我想所謂主人還是煮人,是讓窮人當家做主人還是放在開水裏煮?八年中國人把日本侵略者趕出了中國。有時我想自稱僕人的不靠技術進步,科技創新,提高生產力創造財富,而是靠搶手無寸鐵的主人達到自己的目的,真耐人回味,不可思議。我做了個夢,夢見僕人成了捕主人的「捕人」,主人成了被開水煮的「煮人」。我還夢見人們脖子上都掛了一個牌,上面寫着「隨便搶」。主人手無寸鐵,手腳被捆綁,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他們的財產隨便搶;僕人有各種制主人的工具,還有許多幫手,沒有能制約僕人的法條,所以僕人可以隨便搶主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只治主人……我多麼盼望我的夢早點醒,公僕早點把搶去我的財產還我,讓我在有生之年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另外有人對我說:等着吧,十月份物權法生效後就好了。我聽後一笑,憲法是母法,物權法是子法,憲法隨意踐踏,物權法對中國人又有什麼作用呢?搶人又是依據什麼法呢?我查了字典,詞典,辭海,詞源,沒有一個上面寫着搶人的人是僕人的。搶人財產就是匪,是強盜。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