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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同居女友曝光 酷似趙薇

宋祖德和周小姐的合影

周小姐跟宋祖德共同生活了5年,育有一子

近日,在娛樂圈向來以黃金單身漢自居的宋祖德為了南國花園的一處價值百萬的房產,將湘女周小姐告上了天河法院,由此牽出一樁難斷的家務事。據該女子向本報投訴稱,她與宋祖德共同生活了5年,育有一子,宋祖德卻因為一次爭吵不認孩子,並設騙局奪回已經送給了她的房子。不過,宋祖德對周小姐的說法全部予以否認。

湘女講述5年恩怨

趙薇式的大眼睛,纖瘦的身材,如果不是身邊有一個4歲的孩子叫她「媽媽」,很難相信周小姐是一個母親。在南國會所的咖啡廳里,她看着無憂無慮的孩子,有點難過地說:「小寶已經有一個多月沒見到爸爸了,經常說想爸爸。」

初見時用詩集追女孩

接下來,周小姐向記者講述了她和宋祖德之間的恩恩怨怨:

她和宋祖德是在2002年初認識的,當時她未滿20歲,大專畢業後從湖南到廣州工作不到一年,在三寓賓館沐足部做主管。「宋祖德第一次見我就大讚我長得像 『小燕子』,隨後開始追求我。」周小姐說,宋祖德非常細心體貼,經常請她吃飯,很有紳士風度,「還拿他的詩集、書給我看」。

涉世未深的周小姐很快對宋祖德產生了依賴感,2003年初便住在了一起。「他一直說我長得像趙薇,要成立影視公司讓我演電影。不久他就真的開始辦影視公司——廣東宋祖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周小姐回憶,當時宋在金鷹酒店的7樓租了四個房間打通做辦公地點,周小姐也辭了職到宋的公司任行政主任。

當爸爸後以房為禮

幾個月後,周小姐因為懷孕回家休養了。「宋祖德那時給過我20萬生活費。2003年9月小寶出生後,他送了這個138平方米的房子給我,算是給小寶的禮物。」周小姐說,「當時,宋祖德讓我簽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內容是我以65萬的價格從宋祖德手裏買了南國的房子,簽約的時候付35萬,過戶的當天再交 30萬。實際上宋祖德2000年買入房子時的價格是105萬。2003年11月14日,我正式拿到了房產證。」

劇烈爭吵後不認孩子

「宋祖德曾經答應2008年和我結婚,並把我和孩子的戶口遷到廣州。後來我心裏着急,又看着孩子再過三年就要上小學了,再加上風聞他在外的一些風流韻事,終於忍不住在今年7月和他大吵了一次。」周小姐神色黯然,「爭吵之後,他就翻臉不認人,不僅不承認孩子是他的,還說要把房子給要回來。」

說到這裏,周小姐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宋祖德簽下的承諾,承諾一年之內幫小孩辦好戶口。「如果不是他兒子,他怎麼能辦好戶口?」周小姐說。

周小姐接着說:「吵架之後,他弟弟主動和我聯繫,幫我們溝通。宋祖德還派了他們公司的一名楊姓員工代理他和我簽下了一份合同,約定分手之後孩子由我撫養,他每個月給孩子3000塊的撫養費一直到18歲。合同是宋祖德弟弟起草手寫的,我就只是在乙方簽名的位置上簽了名,還按了手印。」

簽合同後住處被封

「簽字後的第二天,我突然接到天河法院的電話,說我住的房子已經被查封!原來宋祖德說這個房子是他的,竟然向法院申請了訴前財產保全。」周小姐生氣地說,「8月20日,法院讓我去拿傳票。我在他提交的證據中看到了我簽的那份合同的複印件,但他們背着我偷偷加了一條,說我承認房子是從宋祖德處購買,但一直沒有付款,現在我同意將房子歸還給宋祖德。我簽合同的當天還簽了一份承諾書,是同意宋祖德每月可以看望小孩兩次。這份承諾也被宋祖德弟弟偷偷地加上了一條,同意將房子歸還給宋祖德。」

「我當時想起自己也曾留了一份合同,就趕緊回去找,可是怎麼都找不到了。」周小姐越說越生氣,「我到保安那裏去調取監視錄像,發現幾天前宋祖德到過家裏,他有房子的鑰匙,知道我一般會把文件放在那裏。」

宋祖德稱「有的女人要炒作自己」

她騙了我的房子

為了證實周小姐的說法,記者打通了宋祖德的電話。

宋祖德開始表示不回應這種說法,並稱:「有的女人要借這個新聞炒作自己,你們媒體不要亂報。」後來又忍不住說:「她是個騙子,她騙了我的房子,房子本來就是我的。」

記者問他:「如果收回了房子,周小姐母子要到哪裏容身?」宋祖德表示,孩子不是他的親生骨肉,「她在長沙還有房子,她是桑拿院的小姐,小孩是她和別人生的」。記者說,為了驗證孩子的身份,周小姐想給孩子做親子鑑定,宋祖德表示他願意配合。

鄰居

他們看上去就是一家人

記者採訪了周小姐的鄰居劉太太。「我第一次見到宋祖德大概是在兩三個月前,我們一家和他們一家(指宋祖德)一起去珠江邊玩。」劉太太說,周小姐當時向她介紹宋祖德時說:「這是我老公。」

劉太太表示自己去年才搬進小區,和宋祖德只見過兩三次面,「我們屬於見面點頭的那種關係,不算深交」,只是由於自己的小孩和周小姐的小孩年紀相仿,又是鄰居,所以兩人走得比較近。當記者問她是否知道宋祖德就是周小姐小孩的父親時,劉太太說:「他們看上去就是一家人。在珠江邊玩的時候,宋祖德也老是抱着他。」

原同事

聽說宋買了房子給周

記者昨日走訪了三寓賓館。沐足部的陳經理向記者證實,2001年至2002年,周小姐確實在沐足部擔任主管職務。「周小姐是大專文化畢業,當時應聘的職務就是主管,沒有做過服務員。」

說起周小姐,陳經理對她很滿意:「她工作認真,待人接物也很有修養。」記者問他是否知曉宋祖德和周小姐的戀情,他表示聽說過,但沒有親眼見到。當時也聽說宋祖德經常在一樓等周小姐,「周小姐辭職後,就再也沒有見過面了」。但陳經理也表示,聽說過宋祖德買了房子給周。

在採訪中反覆強調周「很有心計」

宋弟請記者轉告周:回頭是岸

記者採訪了宋祖德的弟弟——遠在上海的劉信達先生。據周小姐稱,那份被篡改的合同是劉信達起草的。

在電話中,劉信達承認合同是他起草的,但他表示合同只是綜合了周小姐和宋祖德的共同意願,「當時是她和宋祖德談好的,我是根據他們的約定給他們簽的協議」。

對於周小姐稱宋祖德遞交法院的合同已被篡改,劉信達堅決否認,並稱周小姐是在胡說八道:「沒有加上,加什麼呢?當時是她同意的。」

接受採訪期間,劉信達不止一次地說周是很有心計的女人,那套房子是她用欺騙手段獲得的。他說:「周原來是在桑拿房做小姐的,大概有一次宋祖德陪客人應酬,認識了她。她就去勾引宋祖德,宋祖德就上當了,周就使用了很多手段騙他的房子和錢。周應該心知肚明。」

當記者問為什麼宋祖德當時打算以虧本價(105萬元買進房子,《買賣合同書》簽訂價格為65萬元)賣給周小姐時,劉信達認為:「這就是周的心計。她根本沒錢,卻能騙得宋祖德把房子賣給她。」劉信達認為那份《買賣合同書》是無效的,因為周小姐當時沒有付錢,「如果真的付了錢,買賣合同就真的成交了」。

劉信達表示:「宋祖德2004年就開始追討房子了。這樣的女人又不是賢惠的女人,又不是持家過日子的女人,所以宋祖德對她很失望,很快就醒悟過來了,就開始追討房子。」

記者問起小寶的身份,劉信達說:「是不是宋祖德的孩子,周應該清楚。我看不像。」同時,劉信達讓記者轉告周小姐「回頭是岸」,並稱:「如果她執迷不悟的話,可能就不止一個宋祖德,可能還有其他上當受騙的男人會找她的。」

連結

宋祖德在新浪網、搜狐網上都開了一個博客,名字分別是「得道多助」、「以德服人」,以下是博客里的自我介紹:

職業:廣東宋祖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第九屆青聯委員、世界傑人會香港總會名譽會長、廣東省私營企業協會副會長、廣州市第十屆政協常委、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九三學社廣東省委員、導演。個人作品:電視劇:《誰是最愛你的人》、《單人房雙人床》、《玻璃愛情》。

電影:《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笑里逃生》、《天堂的眼睛》、《楊德財徵婚》、《心安河的琴聲》、《我不是女生》。

記者發現宋祖德在博客里大罵了許多女星,而趙薇是極少數得到他讚揚的女星之一。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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