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面積是一千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過700萬,寸土寸金,樓價之高,舉世聞名。香港島半山和尖沙咀的豪宅價格之高,銅鑼灣的商鋪租金之貴,也都成了經典。
內地大城市樓價飛漲,成為社會問題,民眾怨聲載道。有內地朋友問:「香港樓價這麼高,怎麼不見香港人抱怨?香港人不怕高樓價?」
確實,香港的樓價高,雖然前幾年一度下跌,甚至一度造成了數十萬「負資產」,然而近年樓價回升,和股價一樣恢復和超過了97年的水平。而香港中下階層的市民也確實不抱怨,因為,高樓價和他們沒有什麼關係,他們買不起私人住宅,但是他們有房子住,這就是香港政府根據「居者有其屋」計劃而推出的大批公屋、居屋和「夾屋」,讓收入較低的市民,可以較廉宜的價格租或買這些住宅,用內地的詞彙,就是類似經濟適用房。
香港的經濟起飛是在上一世紀的六七十年代;1967年的反英抗暴,使當時的港英當局察覺到香港的中下階層市民的不滿。港英也明白安居樂業的道理,於是經過研究,制訂了「居者有其屋」政策,開始大規模興建公屋。由於香港的土地資源大部分由政府所有,政府無償批出公屋用地(但不是地段好、價格高的地塊),由公營的房屋委員會興建和管理,並制訂了響應的政策,使收入較低的市民,按排隊順序和人口多寡,入住公屋(收租金)或購買居屋和「夾屋」,所謂夾屋是供夾心階層,即既非低下階層又無力購買私人住宅的階層購買的住宅,其質量和價格稍高於居屋。
香港政府對於申請入住公屋和購買居屋、夾屋的市民,都有一套嚴格而公平的審查和管理制度,來自內地的移民,在居住滿7年之後,如果收入較低,符合申請資格,就可以申請。雖然不公平的現象難以完全杜絕,特別是一些公屋居民後來發達了,卻仍然霸着公屋,時有所聞,但是總體而言,香港的公屋制度尚稱合理而有效。香港市民的大約七分之一,亦即大約百萬人住在公營的房屋,他們構成了中下階層的主體。
看官現在可以理解了,為什麼香港市民不怕高樓價,因為符合條件的人,有公營的房屋可住,他們對私人房屋樓價的升或跌,也就無所謂了。香港樓價再高也不會出亂子,道理就在這個地方:政府善用土地資源,使中下階層居者有其屋。
按:某人以300萬元買一住宅單位,向銀行貸款250萬元, 後樓價下跌至200萬元,賣出之後仍欠銀行50萬元,而住宅已經不屬於自己,即為負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