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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花雷村山塘屯從武宣縣劃歸桂平縣。1951年土改時,六鵝沖、六先沖、鄧二沖等24處山地分配給花雷村。1958年農業合作化時,該地歸屬花雷生產大隊。1962年,六鵝沖、鄧二沖、六先沖一直歸屬花雷村山塘屯,從未發生過爭議。1983年,桂平縣政府給山塘屯頒發了該地的山林產權證書。
1986年春,鄰近象軍村下巷屯村民到鄧二沖、六先沖山嶺種杉樹苗,被花雷村幹部和村民阻止。1989年,下巷屯村民又到六鵝沖采竹筍,引起雙方糾紛。經鄉、縣兩級政府協調以及法院審理,六鵝沖竹林歸屬山塘屯,而荒地劃給下巷屯。山塘屯不服,上告20年無果。
1991年3月,下巷屯稱山塘屯種筍竹超過地界,村支書糾集了30多人到六鵝沖、鄧二沖、六先沖砍毀山塘屯種的筍竹與竹種,按當年產值計共損失164248元。山塘屯上告,縣政府、政法委組織了公檢法工作組調查,查明下巷屯領導聚眾在山塘隊屬地砍毀竹種、筍竹,破壞生產,給對方造成巨大損失,應對藍達森、藍達其等人繩之以法。但縣政府袒護犯罪者,不落實處罰,此案不了了之。
1990年,金田林場在鄧二沖、六先沖開荒,山塘屯民進行阻止,林場負責人當場表示,不把該地劃歸林場。但事後,該地卻被劃入林場,山塘隊強烈反對,並要求撤消此規劃。林場負責人不得不表示:林場在山塘屯山嶺種的杉木,全部歸屬山塘隊所有。但2003年,林場卻又前來砍伐杉木,山塘隊要求賠償,但對方一直不答覆。
2006年10月,金田林場不顧山塘屯的反對,擅自將鄧二沖、六先沖山嶺上的杉木出賣砍伐。山塘屯代表到鎮政府、鎮林業站反映,要求制止。鎮領導答覆:「是你們的林地,別人砍了杉木,你們就去背回來。」於是,山塘屯村民將林場非法砍倒的杉木背回屯堆放,要求政府處理。當時,有鎮派出所警察在場,並未阻止。同時,山塘屯向桂平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林業分局遞交了《關於象軍村下巷屯及金田林場在我屯鄧二沖、六先沖毀林佔地的情況反映》書,但不被理睬。
2007年1月18日,桂平市公安局出動6輛中巴、10輛警車和大批警察包圍山塘屯,以「聚眾哄搶」罪,拘捕46人,其中12人為夫妻,2人為母子;28人被判刑事拘留,其中8人沒有得到拘留通知書,屬於非法關押。由於政府20年的不作為,又濫捕無辜,山塘屯村民失去了祖祖輩輩賴以為生的山林,生活陷入困境,全村喪失了過年的氣氛,一片淒涼景象。
何大海
全村老少男女舉着「共產黨萬歲!」、「冤!」
——中共政府20年不作為 非法拘捕自助村民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華夏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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