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0.18億元「在外營運」的社保基金,追收10年半數或難完全收回。再次將社保基金養命錢的安危問題暴露的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於社保資金主要投向房地產行業的更多關注
廣州10.18億元「在外營運」的社保基金,追收10年半數或難完全收回。廣州市政府承諾如果不能收回,將用財政專戶風險準備金填補的消息,再次將社保基金養命錢的安危問題暴露的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於社保資金主要投向房地產行業的更多關注。
兩座知名爛尾樓
4月5日,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首次就廣州社保基金被挪用的事情發表談話。談話中,他確認廣州「在外運營」的10.18億元社保基金中有86%投在房地產業。而這其中就包括了廣州歷史上曾經有很高知名度的兩個爛尾地產項目:億安廣場和帝苑大酒店。
1994年初,原億安集團董事長羅成就跟越秀區下屬的北秀實業公司合作成立廣州億安廣場房地產發展公司,以舊城改造的名義操作億安廣場項目。事實上,北秀實業公司只負責拆遷,後來又中途退出,整個項目的4.4億元的資金籌集全部由廣州億安廣場房地產公司出面,當時其中約2.69億元是由廣州市社會保險公司(註: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前身)連續分23次追加投入的。這個項目後來由於亞洲金融危機、發展商改變規劃、發展商其他項目資金緊張等綜合原因,導致最終爛尾。
位於廣東東站附近的帝苑大酒店,總投資約人民幣5億元,是由天河區林和潤楊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原廣州市沙河鎮林和村委會)與廣州恆源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合作協議約定,林和潤楊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主要責任是提供項目用地和辦理相關產權手續,廣州恆源房地產開發公司主要責任是承擔建設開發費用,建成後雙方所佔股份分別為46%和54%。酒店於1997年左右開始興建,地上高達22層,建造標準為四星級酒店,並設有總統套房,除了酒店用途外,還兼有寫字樓的功用。據悉,當時主要看中廣九直通車帶來的商務客流以及豪華旅遊團,2002年4月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全部竣工,經驗收合格,裝修工程進入最後收尾階段,酒店原計劃於2003年1月1日正式開張,然而,在即將開業之際因開發商債務問題被查封。
除這兩個項目之外,根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了解,廣州社保基金運作還涉及到以下一些房地產項目:廣州市天河區金燕大廈——廣州市社保基金曾經通過中信實業銀行投入1.2億元參與該項目的開發;此外,廣州市社保局原副局長蔡耀坤1998年中曾指定將5000萬元社保基金轉存中國銀行(行情論壇)廣州市某辦事處,後這筆資金變相成為某房地產項目的貸款;廣州社保基金涉及房地產運作的最大一筆合同金額,是曾經以5億元巨額存款為擔保,幫助某房地產商從銀行獲得貸款。
社保資金與私營地產商的結合
雖然廣州社保基金被挪用的事實,大都發生在十多年前,然而檢索歷史中的因素,還是不能發現探究廣州社保基金為何八成深陷地產項目。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中期,中國經濟曾經經歷了一波令人印象深刻的過熱,廣州市老城區的許多爛尾樓都產生於那個時代。當時大量房地產項目投資和物價的快速上漲是兩個頗有代表性的時代標誌。
當時物價上漲,貨幣購買力也出現比較快的下滑,銀行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曾經達到13%以上,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滾存節餘的社會保險資金,在銀行存款之外也亟須要尋找能夠保值增值的途徑。
當時的廣東,投資房地產也成了社會熱潮之一,由於經濟過熱和對香港回歸所可能帶來的地產的不理性預期,當時廣州的商品房價格在1997年就曾經超過每平方米1萬元。億安廣場的物業價格就曾經創出過2萬的天價。
同時,從1995年開始的宏觀調控,嚴格收緊金融機構貸款,也使得一大批匆忙上馬的房地產項目出現借貸無門、資金短缺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廣州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管理的巨額社保基金成為廣州許多私營地產商垂涎的「唐僧肉」。而通過銀行委託放款,就成了一個迴避監管和規定的「有效管道」、社保基金看起來是被存到了別的銀行,並且可以獲得豐厚的回報,在億安廣場案中,發展商承諾的回報為「享有20%的固定年利潤率及30%的分紅」,在中國銀行5000萬存款糾紛中,除正常的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外,廣州市社保實業公司還取得539萬元的高額利息。
由於這些貸款大部分都落入私營地產商之手,參與其事的中間人都獲得了非法的利益。在指定5000萬存款過程中,廣州市社保實業公司副總經理羅某獲得好處費60萬元,蔡耀坤則從羅某處獲得賄賂款15.5萬元,在另一個1億元的轉存案件中,蔡向經辦人索賄10萬元作為出國考察費用。
覆水難收
經濟過熱中產生的泡沫,總是難以支撐真金白銀投入的奢望。
隨着宏觀調控的到來,一批依靠銀行貸款的公司不能繼續支撐,而預期的投資狂熱也並沒有到來,廣州社保資金有份參與的數個項目與廣州城裏的多個項目一樣,成為爛尾工程。
本報記者曾查詢過羅成當年操作成立億安房地產公司時的註冊文件,由香港某銀行為香港億安國際出具的存款證明,顯示其當時賬戶內的存款只有「低於八位數的結存」,因此4.4億的大項目,主要都是依靠建設銀行的貸款和廣州社保基金的投入。億安廣場最早的規劃是六層的商住樓,但是後來更改了規劃,變成地上地下共41層,最後不得不因為工程浩大,而羅成將億安集團的攤子攤得太大,無法維持。事實上,社保基金所要求的高額回報也成為項目的重負,到2001年雙方對簿公堂時,該項目按照承諾應該支付給社保基金的回報已經累計接近2億元。
崔仁泉前天在談到清收之難時說,這些房地產項目債權債務關係複雜,必須採取法律手段進行清收,而涉及的項目被查封,有的在建工程變成爛尾樓、有的借款人惡意逃費債,這也更加使得清收時間拖延、損失更大。如億安廣場案,訴訟花了兩年時間,執行花了三年時間;如帝苑大酒店2002年11月被強制執行,但因債務人消極逃債,使本可以執行的案件一拖就是三年多,直至2006年5月才執行。還有當事人潛逃。如犯罪嫌疑人、廣州市勞動保險公司原經理劉某,其經手審批運營的社保基金佔在外運營資金的近80%。劉某潛逃後,至2006年12月15日才被抓獲歸案。
即使最後採取法律手段,收回也遠不能與投入相比,更遑論回報。羅成出逃之後,欠銀行至少20億至30億債務,光億安廣場一個項目,欠拆遷款、銀行貸款等合計達到10.4億元,而拍賣所得僅5.48億元,廣州社保最後只收回9971萬元,受償率僅為37%。
帝苑大酒店項目,總投資約人民幣5億元,最後以帝苑大酒店項目,總投資約人民幣5億元,最後以3.969億元的底價被加拿大辛迪加集團首拍奪得,因發展商廣州恆源房地產開發公司同時還拖欠數家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廣州社保在其中的投資也相應縮水;而廣州社保投入1.2億元參與開發的金燕大廈,房產拍賣後僅回收了3000萬不到。
崔仁泉前天就社保基金再次表態說:現在廣州社保基金由地稅徵收,財政專戶管理,審計專業監督,勞動保障行政監管,並調整充實了有參保單位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的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委員會。自2000年以來,廣州社保基金未發生過違規擠占挪用的問題,「社保基金管理規範,安全有保障。」
這是廣州社保用5個億的有去無回和10年參與處理多個爛尾樓的艱難追收換來的沉重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