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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名貪官聞風外逃 粵司法黑幕涉李長春

——五十貪官外逃 高幹護照一律上繳

(爭鳴月刊記者羅冰報導)七月底,中紀委派駐廣東省調查組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強調廣東省有「八黑」:官場黑、司法黑、公安黑、社會黑、金融市場黑、國土開發黑、稅務黑、國民經濟統計數字黑。十月十二日,中紀委工作組進駐廣東,組長李至倫表明:不解決廣東省司法界黑幕,決不收兵。繼上海反腐風暴之後,廣東省司法界黑幕的曝光已掀起了一場廣東反腐風暴。

上海反腐風暴的突破口是社保基金案,廣東反腐風暴的突破口則是司法界的黑幕。

中紀委向政治局報告廣東省「八黑」

早在今年一月初,中紀委調查組、中辦巡視組已開始在廣東省展開調查取證工作。「兩會」後,最高法院派出調查組進駐廣東省高級法院,中央政法委派蹲點組進駐省公安廳。

至七月底,中紀委調查組、中央政法委蹲點組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強調:廣東省經濟發展、社會繁榮的另一面是「八黑」:官場黑、司法黑、公安黑、社會黑、金融市場黑、國土開發黑、稅務黑、國民經濟統計數字黑。

報告涉及李長春

該調研報告指:長期以來,廣東省主要領導藉口以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火車頭、經濟特區為護身符,抗拒、反對對廣東政治、法治、社會、經濟等領域問題的批評、抨擊,人為掩蓋社會問題、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分化與對抗。

該報告還涉及政治局常委、前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李長春九八年主政廣東省工作,在五年間曾接到三千三百多封黨內、社會上舉報黨政、司法、公安高層黑暗的信函。僅九八年十二月至二000年十月間,就收到二千六百五十多封舉報信函,寄望李長春主持公義為民、為社會除害,結果全無音訊。中紀委調查組查到有七個大型保險柜,內有千封致李長春書記親收的舉報信、申訴書,但均未拆啓,原封封存着。這個李長春就是如此「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

揭示廣東司法界黑幕的幾組數字

以下幾組數字,有力地揭示了廣東「司法黑」的內幕。

九九年至二00二年,廣東省經濟案年達六點二萬至七萬件。法院有記錄收費,九九年三二點七二億元,二000年二九點六六億元,二00一年四七點七六億元,二00二年五一點四二億元;沒記錄私下瓜分、勒索、侵吞的數字,暫沒數,可能永遠也不會有數,這是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漆黑的內幕。

廣東省地方經濟案件上訴到高院的,高達百分之八十七,又高達百之九十六維持地方中級法院原判為終審判決:年高達一萬七千多至二萬餘宗經濟案件申訴到最高法院,約佔全國申訴到最高法院的經濟案件的三分之一。一般申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少則千萬,通常都是數億元資金、資產。

李至倫:不解決司法界黑幕決不收兵

十月十二日,中紀委工作組進駐廣東,二十日又增派五十多名處、局級幹部充實到工作組。工作組借用廣州軍區後勤部、空軍第一招待所作為辦案地方。

中紀委工作組進駐廣東省的當天,就召集省委、省政府地廳級以上幹部開會。中紀委工作組組長、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李至倫在會上公開表明:要解決廣東省司法界黑幕,不解決、不剷除,決不收兵。李表示:黨中央、國務院全力支持工作組的工作,必須敢碰黑、敢鬥黑、敢戰勝黑。

廣東省高幹護照一律上交

工作組在會上傳達了中紀委下達的命令:全省地廳級以上幹部的護照、港澳特區往返通行證、外國簽證,一律上交省紀委保管;副省級以上幹部的護照、港澳特區往返通行證、外國簽證,一律上交中組部。

工作組同時又宣佈:工作組進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省公安廳,進駐深圳市、東莞市、佛山市、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

下令封存涉嫌高幹銀行賬戶

十月十六日,中紀委工作組下令封存被列為涉嫌重大金融、經濟問題的八十二名地廳級以上幹部及其配偶的賬戶、十七名副省級以上幹部及其配偶賬戶,共四百四十多個,金額二八點四八億元。

十月二十日,又下令封存涉嫌金融、經濟違紀、違法活動,用假名、匿名開設的賬戶一千二百三十多個,金額高達二七四點一七億元。

深圳法院貪官住所抄出現金總值逾三千萬

深圳司法系統黑幕的被揭開,僅是廣東省官場黑、司法黑、公安黑、社會黑、金融市場黑、國土資源黑、稅務黑、國民經濟統計數字黑的縮影和冰山之一角而已。

直至十月二十一日,深圳司法系統已有三十七名中級法院的副院長、庭長、法官被逮捕、雙規。已公開的幹部有:深圳市中級法院副院長裴洪泉、中級法院執行庭庭長李慧劉(裴的前妻),從他們的三個住處查抄到匿藏的現金人民幣就有二千七百多萬、美元有九十五萬。現金是匿藏在主體空調機、馬桶水箱內和金魚池水泥底層等處。

另有中級法院七庭庭長張庭華、民四庭庭長蔡曉玲、刑事審判庭代庭長廖昭輝,已被逮捕,押送廣州軍區軍事看守所關押。

深圳市中級法院黨組已由廣東省紀委代為主持工作。

裴洪泉、張庭華是深圳司法界遭舉報、投訴最多最強烈的法官,但卻受到前任市委書記讚賞有加。張高麗贊裴洪泉是「和國際接軌專家型法官」、「以深圳速度辦案」;前任市委書記黃麗滿則捧張庭華為「人民的庭長」、「一身正氣的庭長」。廣東省政法委書記梁國聚年初在省政法會上樹裴洪泉、張庭華時稱:廣東省急需在工作實踐中培養、提拔裴洪泉這樣的同志一百個、一千個,以適應廣東以法治省的發展。

據披露:裴、張、蔡、廖等已交待,他們所貪、所撈的,有三分之一是進貢上司的,一般是給上司的配偶、子女或親屬。

司法系統五十多名貪官聞風外逃

廣東省司法黑幕被捅破後,不到兩個月,已有五十多名法官、庭長失蹤、外逃,包括省高院、深圳、佛山、肇慶、惠州、廣州等地的法官、律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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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春 資料

李長春,(1944年2月——),中國共產黨主要領導人之一。1983年39歲時就出任中國最主要城市之一瀋陽市市長,1986年42歲時出任遼寧省省長,後歷任河南省省長、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廣東省委書記等職,跟隨江澤民積極掃除反對派「廣東幫」的勢力。2000年江澤民決定提升李長春為副總理,為其2003年接任總理做準備,但因遭到總理朱鎔基的全力反對而作罷。因而2002年只被安排出任政治局排名第八的常委,負責思想意識形態工作,仕途大大受阻。

官方簡歷

李長春,男,漢族,遼寧大連人。1944年2月生,1965年9月入黨。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工程師。

1961年後,在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系工企自動化專業學習(其間任團支部書記、電機系學生會主席)。

1966年後,大學畢業待分。

1968年後,任遼寧省瀋陽開關廠技術員。

1975年後,任瀋陽市電器工業公司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常委,瀋陽市電器控制設備工業公司副經理、經理、黨委副書記。

1980年至1981年任瀋陽市機電工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81年至1982年任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asa。

1982年至1983年任瀋陽市副市長兼市經濟委員會主任。

1983年至1985年任瀋陽市市委書記、市長。

1985年至1986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瀋陽市市委書記。

1986年至1990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

1990年至1992年任河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

1992年至1993年任河南省委書記。

1993年至1997年任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7年至1998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8年至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

2002年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屆中央委員,第十五、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常委。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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