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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恐懼北京無人機 11月15日起全市禁飛禁存禁運

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再收緊,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於11月15日起施行,明確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列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除特殊情形外,不僅禁止無人機飛行,也禁止持有、存放及運輸、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市。陸媒快科技形容,相關規定是北京目前最嚴的無人機管理規定。

據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網站13日公告,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11日修訂通過相關規定。規定明確,除法規另有規定外,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持有、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並禁止運輸、攜帶相關設備進入北京市;同時禁止向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銷售、出租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電子商務經營者應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相關規定。

北京日報提到,新規確立「全域禁存」原則,規定實施後,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個人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均不得設立無人駕駛航空器倉庫或臨時存放點等存儲場所。

對於確有需要購買、運輸、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的情況,規定列出特殊保障情形,包括反恐維穩、搶險救災、重大活動,以及學校、科研機構、生產企業因教學、技術研發、生產等需要,或因農林業生產等需要。經市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評估後,按照清單化管理原則予以特殊保障。

規定並訂定違規處罰。違反禁飛規定者,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並處人民幣1,000元(下同)至1萬元罰款;違反持有、存放、運輸、攜帶及銷售、出租等相關規定,個人可處500元至5,000元罰款,單位可處5,000元至5萬元罰款。

另,北京市除允許市民自行攜帶設備出京外,另提供現場回購、報廢回收及寄遞出京3種渠道。其中,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現場回購者,補貼為回購成交價30%,每台上限3,000元;報廢回收補貼每台200元;寄遞出京則免寄遞費。補貼政策僅適用於已在公安機關完成信息核實的個人持有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並在政策發佈至11月14日期間通過上述3種渠道完成處置。相關設備須在11月15日前完成轉移出京。

報道指,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無人駕駛航空器信息核實辦法》,相關信息核實工作已於7月31日結束,並將隨新修訂《規定》實施同步停止執行。

此前,一架編號為B-12PP的小型飛機於6月26日傍晚撞上北京第一高樓「中國尊」中信大廈後墜毀,大量飛機殘骸從空中散落至地面,波及路上行經車輛,大樓樓底也起火併冒出黑色濃煙,相關消息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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