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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接連撤銷公民身份 引華人圈關注

最近,美國司法部(DOJ)接連推動多起撤銷歸化公民(Naturalized Citizen)身份案件,引發不少華人關注。

不少人心裏都會冒出同一個疑問:美國公民身份拿到以後,是不是就一輩子不會失去?

其實,我們華人生活的網友,早就一句話點破了關鍵。

答案是:對絕大多數依法取得公民身份的人來說,確實非常穩固;但如果當初是通過欺詐、隱瞞等非法方式取得,美國法律仍允許法院撤銷其公民身份。

媒體近日結合美國法律,對可能導致公民身份被撤銷(Denaturalization)的幾種情況進行了梳理。

不過,需要先強調一點:撤銷公民身份並不是政府想撤就撤,也不是犯了什麼錯就會自動失去國籍。根據美國法律,撤銷歸化公民身份必須由司法部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審理並作出裁決,當事人也有權聘請律師進行抗辯。

那麼,哪些情況真的可能面臨撤銷公民身份呢?

第一,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申請入籍時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

這也是近年來司法部多數撤銷公民身份案件的核心原因。

例如,在申請入籍時故意隱瞞犯罪記錄、移民違規經歷、使用過假身份,或故意省略會影響入籍資格的重要事實。

美國法律規定,如果政府能夠證明申請人是通過故意隱瞞重大事實(Concealment of a Material Fact),或者**故意作出虛假陳述(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取得公民身份,法院可以依法撤銷其公民資格。

很多人誤以為,只要已經宣誓成為美國公民,這些事情就不會再被追究。

事實上,只要後來發現相關證據,政府仍然可以提起撤銷程序。

第二種情況,是利用假身份、假文件取得公民身份。

歸化公民身份建立在申請人的真實身份和合法資格基礎之上。

如果後來發現申請過程中使用了偽造證件、冒用他人身份、虛假的出生資料,或者提供了虛假的移民背景,即使已經成為美國公民多年,也可能被認定公民身份本來就是通過欺詐取得,從而進入撤銷程序。

第三種情況,是主動放棄美國國籍。

美國法律允許公民主動放棄國籍。

例如,在海外美國使領館依法辦理放棄美國國籍手續,並明確表示放棄美國國籍意願。

此外,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如果加入外國軍隊、為外國政府擔任特定職務,並且能夠證明本人具有放棄美國國籍的明確意圖,也可能涉及是否已經放棄美國國籍的法律認定。

不過,《Newsweek》特別指出,擁有雙重國籍、長期生活在國外、甚至公開批評美國政府,都不會因此自動失去美國公民身份。

法律真正看重的是,當事人是否明確、自願地放棄美國國籍。

第四種情況,是法院認定公民身份原本就是非法取得。

近年來司法部推動的多起撤銷公民身份案件,很多並不是因為當事人成為公民之後犯了什麼錯,而是政府認為,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資格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換句話說,司法部主張的並不是「取消一個合法公民」,而是認為這份公民身份本來就建立在欺詐或其他違法行為之上,因此應當依法撤銷。

這也是近年來美國撤銷公民身份案件最核心的法律邏輯。

值得注意的是,有犯罪記錄,並不等於一定會失去美國公民身份。

很多網友看到相關新聞後,擔心是不是以後只要違法犯罪,政府就可以取消公民身份。

事實上,並非如此。

如果犯罪發生在成為美國公民之後,一般會按照刑事法律進行處理,並不會因此自動失去美國國籍。

真正影響撤銷公民身份的關鍵,在於申請入籍時是否故意隱瞞了本應披露的重要事實,導致政府在錯誤信息基礎上批准了歸化申請。

也正因為如此,近年來司法部推動的撤銷公民身份案件,大多圍繞着同一個問題展開——申請時是否誠實。

對於絕大多數依法申請、如實填寫材料、通過正常程序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人來說,不必因此過度擔心。

美國公民身份依然是美國法律保護最嚴格的身份之一,不會因為政治立場、長期居住海外、一般違法行為,甚至普通過失,就被隨意取消。

對於廣大華人來說,無論申請綠卡還是入籍,所有材料都必須真實、完整、準確。

因為一旦通過欺詐、隱瞞等方式取得身份,即使多年以後,相關問題仍有可能被重新追究。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華人生活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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