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中國籍王姓船長夥同8名船員,駕駛具有中資背景、掛多哥籍的貨船「宏泰58號」,在台南近海扯斷中華電信維護的「台澎三號」海纜。刑事部分王姓船長遭判3年徒刑定讞;中華電信提起民事賠償,則須賠償1822萬2398元。
北門外海Z字型徘徊起錨扯斷通訊海纜
回顧案情,王姓船長於2025年2月22日晚間至25日凌晨,駕駛貨船行經台南市北門區外海約5浬處。當時該船放下長約160米的錨鏈與錨爪,並在海上以「Z字型」徘徊移動。由於該海域屬於警戒區,海巡艦艇隨即前往驅趕,不料「宏泰58號」在起錨時,竟將海纜線扯斷,導致通訊信號中斷。
《電信管理法》判刑定讞再賠天價巨款
王姓船長此舉被懷疑為中國的灰色地帶侵擾行動,海巡署當下立刻登檢並將人船扣回台南安平漁港。事後檢方依《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之毀壞纜線罪對船長提起公訴,法院一、二審均維持3年有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在民事求償方面,中華電信主張因海纜遭扯斷,公司必須支出海纜修繕船費、戒護船費、材料具搬運費及駐船人員費等各項綜合損失,向王姓船長求償1930萬4160。經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可中華電信提出的賠償項目與金額。不過,法官考慮維修時是以「新品更換舊品」,根據法律原則應予折舊,因此在扣除折舊差額後,判定王姓船長須賠償1822萬2398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