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否決關稅緊急權力川普仍握多項重稅工具
儘管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推翻總統川普去年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徵收的全面性關稅,但美聯社指出,川普仍握有多項法律工具,可繼續對進口商品課徵重稅,關稅政策並未真正走到盡頭。
報道指出,大法官未採信川普依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擁有廣泛關稅權限的主張。不過,川普仍可重新動用其首任期內使用過的關稅授權,甚至援引可追溯至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時期的法案。
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貿易法教授克勞森(Kathleen Claussen)表示,目前難以斷言關稅政策會終結,「我確信他可以利用其他職權,重建現有的關稅版圖。」
在第二任期中,關稅仍是川普外交與經濟政策核心。他以美國長期貿易逆差構成國家緊急狀態為由,對多數國家實施兩位數「對等」關稅。耶魯大學預算實驗室(Yale University’s Budget Lab)估算,美國平均關稅已從去年1月重返白宮時的2.5%,升至近17%,創1934年以來新高。
若維持高關稅框架,川普至少有4項法律工具可用:
第一,301條款。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授權美國反制「不合理」或「歧視性」貿易行為。川普曾多次以此針對中共實施高額關稅。301條款無規模上限,效期4年可延長,但需由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調查並通常舉行公聽會。專家指出,對付中共有效,但若擴及眾多國家,程序將極為繁複。
第二,122條款。同屬1974年《貿易法》,允許總統針對貿易逆差實施最高15%、最長150天的關稅,且事前無需調查。不過該條款從未真正用於徵稅,實際運作仍存變數。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推翻總統川普去年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徵收的全面性關稅,但他依然握有多個選項,可以繼續對進口商品課徵重稅。(路透)
第三,232條款。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以國家安全為由徵稅,無上限,但須經商務部調查。川普已對鋼鐵、鋁、汽車零件、木材課稅,去年9月更擴大至廚房櫥櫃、浴室梳妝枱與軟墊家具。
第四,338條款。1930年《斯姆特—霍利關稅法》第338條授權總統對歧視美國企業國家課徵最高50%關稅,無需調查、無期限上限。雖從未真正實施,但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去年9月向路透表示,若緊急權力被否決,338條款可能成為「B計劃」。
分析認為,即便IEEPA受限,川普仍擁有充足法律彈藥重建高關稅體系。尤其在對中共貿易政策上,301條款等工具仍具針對性與威懾力,全球貿易局勢的不確定性短期內恐難消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