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DOJ)13日宣佈,聖地亞哥居民高萍(Ping「Jenny」Gao,譯音)因從三家投資公司挪用資金超過850萬美元,「大肆揮霍」並洗錢,包括購買價值290萬美元豪宅,及價值16萬美元的保時捷,被判處5年3個月監禁。被告甚至在民事法官下令不得動用資金後,仍有超過300次的金融交易。
據聖地亞哥聯合論壇報報道,除監禁外,被告還被法院命令支付329萬5000美元賠償金。
檢方指出,高萍盜款行為被發現後,她的僱主立刻在聖地亞哥高等法院(San Diego Superior Court)提起民事訴訟。檢察官表示,高萍沒有承認過錯,反而在辯護過程中多次作偽證,指原告僱主涉欺詐,她謊稱其轉賬行為,得到中國公司實際所有人的授權,並稱提告她的人是「冒名頂替者」。
檢方稱,為支持這項虛假辯護,高萍將超過10萬美元的挪用資金,支付給中國境內人員,用以製作虛假文件、偽造證據。並將這些偽造的證據提交給法院,以反對不得動用爭議錢款的禁令動議。
儘管主持該民事審判的法官未採信高萍的說法,並下令在民事案件結束前,高萍不得支出、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爭議錢款。但檢方表示,高萍違反法官命令超過300次,進行多筆金融交易,包括向香港一個銀行賬戶電匯160萬美元。
檢察官在量刑文件中指出,被告試圖從僱主竊取超過2300萬美元,其中至少1370萬美元在她轉移至新的銀行賬戶前,已被民事法官通過臨時禁令凍結。

被告辯護律師斯爾多夫(David Silldorf)在量刑文件中稱,雖然被告「明白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但她認為這些行為源於僱主盜用她的身份,以及盜用她母親與多名女性的身份,並用為其他詐騙計劃的一部分。
律師在文件中寫道,公司負責人會利用員工的個人身份資料,以她們的名義開設銀行賬戶,並透過這些以女性名義成立的空殼公司,將數百萬美元從中國匯入美國,再轉往其他國家。
檢察官Patrick Swan在法庭上駁斥這種說法,並表示,如果僱主本身從事詐騙,就不會對被告提起訴訟並聯繫聯邦調查局(FBI),讓自己接受調查與審視。
辯護律師也在文件中指出,被告在民事訴訟期間的行為,受到其律師影響,稱該律師「多次鼓勵她做出錯誤決定」,並「建議她從事導致她在民事審判中被裁定藐視法庭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