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預產期快到那會,本來說好是婆婆來伺候月子幫忙帶孩子,可沒想到婆婆突然腦梗,直接進了醫院,公公也跟着照顧去了,根本幫不上忙。
沒辦法,只能喊自己的親媽過來。本來以為自己的媽媽來照顧能更加貼心,
可卻沒想到,媽媽人還沒來,就先掰着手指頭列出了五個條件。
要是做不到,帶孩子這事,免談。
表姐覺得自己媽媽有些太不近人情,一家人說什麼兩家話?可將近三年過去,眼看着孩子快要上幼兒園了,家裏還是和和睦睦,一次架都沒吵過。

再看自己的孩子,生活習慣從小就培養的好好的,現在幹什麼都規規矩矩,特別懂得心疼爸爸媽媽,簡直是「小天使」、「小暖男」。
表姐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的媽媽才是真正的「人間清醒」啊!
明確權責範圍,我不大包大攬
媽媽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推卸責任」一樣的話:「我和你們兩個一定要分工明確,咱們是合伙人,別想讓我大包大攬。」
這樣的要求看似是分離自己的責任,其實卻是最正確的分工方式。
老人們有着多年帶孩子的經驗和耐心,但是很多過去的習慣並不符合現在的科學,所以還是要年輕人來主導最先進的教育理念。
表姐的媽媽雖然是初中學歷,但是特別喜歡愛書,每天的睡前故事不重樣,特別能給孩子進行傳統文化的薰陶;

而表姐和表姐夫則看了無數科學育兒的書籍和視頻,從營養方面到生活習慣培養方面、從兒童心理學方面到學習階段方面無一不包。
有了這樣健康清晰的角色分工,祖輩參與育兒的時候才能既保護自身心理邊界、又避免兒女因為依賴而逃避育兒責任,簡直是一舉兩得。
買菜做飯我來,但菜錢需要報銷
「我可以幫你們買菜做飯,但是不會幫你們出生活費,買菜錢需要你們報銷,我可不是你們雇的免費保姆。」
這個要求看起來不近人情,可實際上,它防止的並不是小夫妻兩個佔了老人的便宜,而是小夫妻在長期接受老人的幫助後,將其當成了理所當然。
在現代社會,有的是父母在孩子生產之後自掏腰包過去幫忙,最開始孩子肯定滿心感激,
可時間長了,就會覺得自己父母這裏做的不好、那裏做得不夠,最開始的感激早就煙消雲散了。
而表姐媽媽的做法,就是先用一個制度製造出雙方都滿意的「公平」,即使後續發生什麼,誰也不會覺得「自己吃虧、別人享福」。

這就是「公平啟發式理論」,它認為,個體會使用整合得到的信息快速形成一個相對的公平感,
然後用這種公平感作為啟發式標準,指導後續的態度和行為。
只有在一開始就確保了雙方「付出—回報」的認知一致,才能在後續的生活中減少矛盾的發生。
晚上下班和周末節假日,我需要休息
「白天我會幫忙帶孩子、做飯,但是晚上你們下班之後,孩子就交給你們了。
我也不可能全年無休,周末我還要出去放鬆放鬆,節假日我也要出門旅遊。」
我們都知道,帶孩子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對比其他工作而言,帶孩子時要付出的體力勞動是一方面,其「情緒勞動」的輸出才是最困難的。
情緒勞動,指的是除了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之外的一種勞動形式,是為了滿足情境需要,對自己的情緒和狀態進行的一種適應性調整。

我們在面對孩子時,需要情緒積極、面帶笑容,孩子不高興需要我們去哄,對孩子說話甚至還要夾着嗓音。
有人可能會說:「孩子睡覺你不能休息嗎?孩子玩的時候你不也在玩嗎?」
可事實是,只要孩子此刻在你的權責範圍內,那是一眼都離不開的。
所以,帶孩子的人才需要交接之後整塊大片的休息時間,用來進行真正的放鬆。
只有這樣,才能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更好地調動起情緒,以應對高需求的孩子的新一輪「攻擊」。
孩子需要父母教育時,我不插手
「教育孩子時長輩不插手」這個要求可能很多人都看不明白,難道不是誰教育都一樣的嗎?
看到網友@初五的小松果曬出的視頻:
視頻里,媽媽正在陪孩子玩耍,孩子想玩媽媽的手機但是卻無法解鎖,有些生氣就把手機扔到了地上。
孩子爺爺看到後第一時間就訓斥了孩子,孩子把手機撿起來後卻又摔在了地上。媽媽確定孩子是故意的,立刻在孩子手上打了一巴掌。

孩子的視線就轉向了爺爺,仿佛在期待爺爺能為自己「做主」。
但爺爺也絲毫不慣着,發現孩子的「犟」勁上來之後扭頭就走,完全放手給了孩子的爸爸媽媽去教育。
在廚房裏的奶奶也是好像根本沒聽到一樣,誰也沒有去插手干預。
其實隔代住在一起,最大的問題就是祖輩長期介入教育。父母稍微一訓斥,祖輩立馬來安慰阻止,孩子的教育就永遠不能進行。
所以,我們才要在祖輩參與育兒的情境下,確立兩個「第一負責人」,
其他人絕對不能插手,否則就會影響孩子未來的習慣培養和道德判斷能力的發展。
帶孩子到上小學,我立馬走人
對於其他的祖輩來說,那是巴不得天天和孩子在一塊,一直待到對方長大成人的。
可我們要知道的是,作為長輩如果長期代替父母輩的照顧責任,
不僅會讓「父母角色」在這個家庭中缺失,更會引發不同代際之間觀念不同、理念不同的矛盾。
而孩子到了6歲上小學的年齡,正是一個需要接觸外在世界、探索外在世界的年齡,
根據心理學家埃里克森的人格發展八階段理論來說,6-12歲孩子將要面臨的是「勤奮與自卑」的衝突:
孩子們需要獲得勤奮感、克服自卑感、及時體驗到自己的能力和美德,為建設自我價值而付出努力。

如果這個時候的孩子還沉浸在長輩帶來的情感依賴和過度保護之中,那麼就會延遲其自我價值的發展。
我們可以發現,這位母親的所謂「霸王條款」,其實才是真正理智明晰的愛。
一個人能看透不是最重要的,「育兒」這件事從來都需要三代人的共同覺醒。
只有這樣,那些讓我們糾結的矛盾、界限和衝突,才會變成真正滋養親情的養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