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1945年,美國古典小提琴家耶胡迪‧梅紐因(Yehudi Menuhin,1916—1999年)在公寓內穿着長袍練習小提琴
如今,人們穿衣打扮都比較隨性;尤其是男人,只以應付日常所需為準。穿衣的重點在於遮風擋雨和應對冷暖。天氣熱,就穿松垮垮的短褲、涼鞋和T恤等。天氣冷,就穿暖洋洋的牛仔褲、連帽衫,或許再加一件合成纖維羽絨外套。就這麼簡單。
不得不說,這種穿衣習慣既單調又乏味,而且還比較掉價。但請注意,這裏似乎缺少了點什麼:專門用於居家穿着的服裝。事實上,如今的趨勢是模糊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間的界限。在家穿的衣服,出門也照穿不誤;反之,在外穿的衣服,回到家也不換。
事實上,這是庸俗生活的慣常做法。尤其是隨意成性的男人,更需要徹底反思這一點。
眾所周知,市面有一些專門為居家穿着而設計的服裝。除了舒適的家居鞋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長袍了。我說的可不是那種洗澡或淋浴後穿的厚重蓬鬆的睡袍。女士們喜歡那種毛巾布做的厚睡袍,這也沒什麼不好。
但是男人該穿什麼呢?這無關乎捂干身體,也無關乎精心打理頭髮和刮鬍修面。而是關乎煮咖啡、收拾昨晚晚宴後的殘局、拍松沙發、修剪百合花、整理吧枱等。它關乎一套讓我們在外面遛狗或在草坪上撿報紙還能穿上的衣服。
每個男人都需要一件家居長袍。材質可以是棉法蘭絨、超細纖維,但是理想選擇當屬羊毛材質,甚至是紅色格子羊毛,想像一下擁有150年歷史的美國經典羊毛品牌佩德爾頓牌(Pendleton)的翻領設計吧!羊毛材質可以很柔軟,但更佳的選擇是略帶粗糙感,這樣就需要在裏面穿件T恤,如此一來就可以真正體驗復古風情。這類長袍渠道眾多且價格親民,堪稱絕佳贈禮。小貼士:在網絡交易平台「易貝」(eBay)購物,就能發現許多令人驚喜的優質選擇。
想一想看吧。當我們入住一家比較高檔的酒店時,浴室里通常會備有浴袍。我們會感到很驚喜,覺得很奢華。起初,我們可能會想:「哦,我不需要那個。」但是後來,我們總能找到它的用途:穿着它去游泳池,告訴客房服務人員離開,或者穿着它在客房裏煮咖啡、查看郵件等。
我們會發現酒店的浴袍用途多多,並且總會覺得不夠用。我們或許只會將這樣的物品與特定的經歷聯繫起來。但其實,我們在家也可以擁有同樣的東西。
我有個關於這種經歷的小故事。我曾經住過一家很棒的酒店,那裏有一件很漂亮的浴袍,上面別着一個標籤,寫着「免費」。不知怎麼的,我當時以為這意味着我可以免費帶走它。嚴格來說,這個詞的意思確實如此。於是我把它捲起來,放進包里,帶回了家。
我的賬單上沒有出現任何額外費用。
後來,我開始反思這件事。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誤解了。幾個月後,我感到很內疚,於是又去了那家酒店,把事情經過告訴了前台,心想他們肯定會讚賞我的坦誠。結果卻恰恰相反。他們非常震驚。那人要求我立刻支付150美元,我也照做了。恕我直言,這實在太不厚道了。他們應該把浴袍上的文字改成:「免費使用;150美元可帶走。」
拋開其它不說,我只想說浴袍有很多用途。一件家居服是必需品,尤其對男人來說更是如此。
有人或許會認為浴袍只在早上起床後使用。但是實際上,我們都需要在傍晚留出一些時間,開啟一天的新篇章,在工作階段和放鬆階段之間劃上一個象徵性的分界線。這種感覺應該體現在服裝上。
有人回到家後仍然穿着出門在外時的衣裳,如領帶、襯衫、長褲等,只是卸下外套。然後換上長袍。掛起一件外套,取下另一件長袍。此刻我們已準備好迎接晚宴後的時光,無論是晚上八點到午夜,抑或任何即將到來的時刻。
穿上長袍,我們可以在家裏添柴生火,縫補襪子,閱讀報紙或書籍,甚至點燃雪茄,端着白蘭地杯在門廊小憩。若這一切聽來過於理想化,那可能只是因為尚未擁有羊毛長袍。穿上它,其餘皆水到渠成。
若無得體的衣着,這一切均無從談起。
與所有此類服飾一樣,長袍起源於17、18世紀的富裕階層,至20世紀已完全成為主流服裝。20世紀中葉,男士家居長袍達到奢華巔峰,各大服裝品牌紛紛推出,荷里活明星身着長袍亮相鏡頭。1970年代某個時期,這種服飾與美國傳媒大亨休‧海夫納(Hugh Hefner,1926—2017年)產生關聯,這位《花花公子》(Playboy)雜誌主編幾乎毀掉了關於長袍的所有美好。
往事已矣,所幸今日我們見證了長袍的復興。或許人們厭倦了那種「隨便穿穿」的隨意裝扮,居家、辦公、購物、旅行皆無區別。這般生活方式令人窒息:毫無儀式感,缺乏意義,更缺失智慧感與鑑賞力。
為此,我特意搜集了名人關於長袍的名言。這些箴言堪稱精彩絕倫,給了我們諸多啟示。
「我除了長袍之外沒有其它外套,而且我拒絕為任何人脫下它。」——英國前首相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年)
「我為每種心情都準備了不同的長袍:一件用來寫作,一件用來打電話,還有一件用來享受生活。」——英國演員諾埃爾‧考沃德(Noël Coward,1899—1973年)
「我清晨起床便披上長袍,直到寫完書稿或生命終結才卸下。」——美國作家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1910年),他一生鍾愛紅格紋羊毛長袍。
「我痴迷於長袍;這是唯一能讓男人同時兼具優雅與慵懶的服飾。」——英國浪漫主義詩人拜倫勳爵(Lord Byron,1788—1824年)
「我喜歡穿長袍,因為紳士即使什麼都不做,也應該看起來像個紳士。」——英國電影演員加里‧格蘭特(Cary Grant,1904—1986年)
「人要麼成為一件藝術品,要麼穿一件藝術品。」——愛爾蘭詩人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1854—1900年)
事實上,長袍最終可能會成為男人最喜歡的衣服,因為它在精神上和物質上都與他的城堡聯繫在一起,而這座城堡就是他的家。
附錄:這篇文章寫完後,我開始更深入地研究市面上的產品,突然意識到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歷史上的某個時期,男士的家居長袍(house robe)被「浴袍」(bathrobe)所取代,這個詞本身就是一個標準單詞,沒有歧義。浴袍是用來洗完澡後直接去臥室穿的。但這完全不是我在本文所指的。我意識到,一件極其重要的男士服裝可能正瀕臨滅絕,甚至已經消失。我在網上只找到一件全新的,售價750美元。想擁有一件真正的男士長袍,並體驗真正的生活,那就去eBay看看吧。
作者簡介:
傑弗里‧塔克(Jeffrey A. Tucker)是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奧斯汀(Austin)的布朗斯通研究所(Brownstone Institute)的創始人兼總裁。他在學術界和大眾媒體上發表了數千篇文章,並以五種語言出版了10本書,最新著作是《自由抑或封鎖》(Liberty or Lockdown,2020)。他也是《路德維希‧馮‧米塞斯文集》(The Best of Ludwig von Mises,2019)一書的編輯。他還定期為《大紀元時報》撰寫經濟學專欄,就經濟、技術、社會哲學和文化等主題廣泛發聲。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原文:Every Man Needs a Robe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