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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勞東燕教授的微博評論區淪陷了

如果一個學者因為解釋法律條文、表述自己的專業看法,就可以被隨意污名化,那這不僅是對個體的傷害,也是對制度討論秩序的破壞。 我更關注的不是某位學者是否被攻擊,而是這種攻擊方式本身意味着什麼: ▪️我們是否正在習慣用最粗暴的方式處理分歧? ▪️我們是否正在放棄對複雜問題的耐心? ▪️我們是否正在讓公共討論退化成情緒的競技場?

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勞東燕11月30日發了一條關於「治安處罰記錄封存」的微博,緊跟着下面接了2萬3000多條評論,評論中質疑聲和謾罵聲不絕,評論區徹底淪陷,以至於微博平台都看不下去了。

@勞東燕2004:

北大法學院的趙宏老師是我的朋友,之前一直在為治安處罰紀錄的封存鼓與呼。對個人的治安處罰紀錄進行封存,本身是國家層面做出的決策,在相當程度上也是法律界的共識。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幾天輿論的攻擊焦點突然轉向趙宏老師個人,而且專門指向所謂的吸毒史,甚至「趙宏教授吸毒史封存法案爭議」成為微博的熱搜詞。這種標題黨的做法,存在嚴重的誤導傾向,對持不同觀點者展開有組織的圍攻更是下作。

需要指出的是,治安處罰紀錄封存不是議題或者議案,而是正式通過的法律規定。之前《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時公佈過一審稿草案,本來就向社會公眾徵求過意見。尤其是2023年9月那一次公開徵求意見,社會關注度特別高,立法機關收到超過10萬條的修改意見與建議。

退一步說,如果人們確實認為相關規定有問題,在立法已經通過的情況下,合理的反應是不是應該向立法機關提出呢?比如,建議立法機關對某些特殊類型的行政處罰紀錄做例外的處理,這才是真正積極的建設性的態度。專門圍攻某位贊成立法規定的學者,是覺得她/他欺負得起嗎?還是希望由此形成寒蟬效應,讓專業人士在公共領域徹底噤聲?

不管趙宏老師是不是我的朋友,我都是持這樣的觀點。我知道,在這個問題上做表態,必然會將攻擊引到我這裏。好在,我也不是第一次被圍攻。要是懼怕被圍攻的話,我早就退出公共領域了。

以下是一位朋友私信發給我的文字(已獲授權公開),也代表我的看法。

當制度討論被情緒裹挾:我的觀察與反思

圍繞治安處罰紀錄封存的爭議,本可以是一場普通的制度討論:法律如何平衡個人權益與公共安全?記錄的公開或封存應當遵循怎樣的比例原則?這些都是值得認真討論的問題。然而最近的輿論方向卻出現了異變——焦點從制度本身,偏離到對某位學者的集體攻擊,甚至將並不存在的「吸毒史」包裝成輿論標籤。這種轉向,讓人作為旁觀者,不得不重新審視公共討論的生態。

一、制度議題如何被情緒敘事吞沒

治安處罰紀錄封存不是一項突然出現的「議案」,更不是某個學者的「提案」,而是經過完整立法程序、徵求大規模社會意見後確立的法律規定。在一個成熟的公共討論環境中,爭議應該指向制度的邏輯、價值與實施路徑;但在當前的輿論場,制度卻迅速被「人格化」處理,被簡化為「某個人的主張」。

這種扭曲的敘事方式有一個典型特徵:把複雜的制度問題轉化為對具體個體的道德審判。制度的合理性可以討論,立法的過程可以爭辯,但當討論者被簡化為「靶子」,制度爭議就徹底失去了內容,只剩下情緒的宣洩。

二、為何輿論更願意攻擊個人,而不是討論制度?

對制度提出質疑,需要理解法律條文、討論邏輯、提供替代方案;而攻擊個人則簡單得多,只需製造一個足夠「刺激」的敘事,就能迅速吸引圍觀者,並調動大量的道德情緒資源。

從旁觀者視角看,這種現象背後至少有三層原因:

1.複雜制度無法立即引發情緒,但個人故事可以。制度是抽象的,討論門檻高;個人則具體、生動,更容易被情緒化敘事塑造。

2.集體攻擊是低成本的社會行為。在匿名輿論中,圍攻某個學者幾乎沒有代價,相比之下,真正研究制度、提出替代方案的成本太高。

3.「替罪羊機制」在輿論中反覆出現。當大眾面對無法改變的制度時,情緒常常會尋找一個看得見、夠「軟」的對象來承載壓力。制度無法被罵,於是就有人被推上靶場。

這種機制的危險在於,它使公共討論變成了一場「誰更容易被攻擊」的競賽,而不是「哪種制度更有道理」的討論。

三、當專業者被壓制,受損的是整個公共空間

一個健康的公共討論環境,需要敢於表達的專業者,需要能夠支撐討論的知識結構。但在輿論一次次將制度討論轉換成個人追打後,專業者會逐漸沉默,而公共空間會迅速被情緒和謠言填滿。

這意味着我們越來越難以獲得關於複雜議題的真實討論,而更多只能看到化繁為簡、帶情緒色彩的版本。長期下去,社會討論的質量會不斷下滑,公民理解問題的能力也會被削弱。

在這樣氛圍下,堅持理性幾乎變成了一種「高風險行為」。而這本身就說明了當下面臨的困境:當情緒成為審判者,專業知識就無法發揮作用。

四、公共討論需要的不是獵巫,而是規則

治安處罰紀錄的封存當然可以爭論,制度也從來不是絕對的。但制度討論的前提,是讓對制度有不同理解的人能夠安全地表達觀點。

如果一個學者因為解釋法律條文、表述自己的專業看法,就可以被隨意污名化,那這不僅是對個體的傷害,也是對制度討論秩序的破壞。

我更關注的不是某位學者是否被攻擊,而是這種攻擊方式本身意味着什麼:

▪️我們是否正在習慣用最粗暴的方式處理分歧?

▪️我們是否正在放棄對複雜問題的耐心?

▪️我們是否正在讓公共討論退化成情緒的競技場?

當制度討論被獵巫式的輿論替代,公共理性就開始枯萎。

相信很多人不願看到公共空間不斷滑向情緒主導、事實退位的方向。制度可以爭論,學者可以批評,但輿論不應通過造謠和污名來「解決」分歧。基本的誠意和規則,總該守住。

真正值得警惕的並不是某項法律本身,而是正在以怎樣的方式討論它。

如果討論的方式錯了,任何議題都會走向失真。公共理性需要被守住,而不是被情緒淹沒。

12月1日,勞東燕又發微博說,從上條信息發佈後,至少收到平台五條提示信息,說她的微薄評論區投訴增加,建議她管理評論區,設置必要的限制。

當然,勞東燕沒有接受來自微博善意的提醒,作為一位學者兼公共知識分子,勞東燕覺得有不同意見可以理解,應該允許人們表達,考慮後沒有設限制,但註明如果辱罵太多,不排除之後採取相應限制。

有位讀者在勞東燕教授的微薄評論區貼上這樣一則中肯的評論:「自然處罰記錄封存是經立法程序作出的決定,不論贊同與否,都應該圍繞制度討論,把制度的爭議變成對某個學者的『標籤化追打』,這種操作不是討論問題,而是製造稻草人。既不會澄清問題,也無法推動任何建設性討論。」

「這種氛圍本身就說明了制度討論的貧瘠——很多人不是在審視規則,部分輿論也並不是關心制度如何改進,而是在尋找一個可以集中宣洩的對象。情緒可以洶湧,立場可以不同,但這樣的輿論操作不是討論,是在示範怎樣把公共空間搞爛。如果公共空間越來越習慣用這種方式處理分歧,那麼,以後任何專業意見都可能被情緒或謠言吞沒,失去理解複雜議題的能力……」

有人表示了理解,但是這樣的理解在評論中顯得那麼單薄,這樣試圖用道理去說服更多人的帖子,非理性的謾罵者是完全聽不下去的,他們的聲音差一點把有限且理性的聲音給淹沒。

想起今年上半年,勞東燕在接受陳魯豫的《岩中花述》播客對談的時候,坦然地表達了自己對這個世界的困惑。在節目中她說,她的困惑感來自於:「怎麼這麼淺顯的問題都看不明白?」

諸如11月30日的這條微薄下面,很多人對吸毒和毒品犯罪並沒有分清就開始罵人,進而上升到人身攻擊,這樣的例子教授在微博上一定沒少見過。

當然,勞東燕也說她不會因為辱罵或者諷刺而有恐懼感,畢竟作為一位資深的法律工作者,殺人犯她都見過不少,這種罵人還能比殺人犯更恐怖嗎?但是,簡單的事別人卻聽不明白,會讓她產生深深的無力感,讓她對這個社會重新進行認知。

之所以聊起這個話題,是因為11月26日,我的公眾號發表了一篇:40年前入學的本科生退休金一文引來了更扎心的共鳴其實,這篇文章中的內容大多數並非出自我自己的表述,而是摘錄了上次同主題的一篇文章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讀者留言,我做了一個大概的歸類,拿來與更多的人分享。幾天來收到了300多條留言,加上留言後面的回覆加起來,可達幾千條,其中不乏一些令人不堪甚至惡毒的謾罵聲。

罵得實在不堪入目,我就刪一刪,因為設置了留言自動公開,清一清,免得平台看到我管理不好留言區把我的文給刪了。如果你就事論事來討論,裏面夾雜着謾罵我也能理解,完全不看內容純屬發泄的罵聲,我只能讓他有多遠gun多遠,而且,這些人大多數是一錘子買賣,他根本沒有關注我,就是來宣洩一下就走路,像個臭蟲放了一下氣。

《岩中花述》中勞東燕說,在公眾平台發表自己的觀點,不指望去說服那些完全不同觀點的人(這個語氣里透着無奈),但是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說服一些中間立場的人。更重要的是,當我發出這個聲音的時候,並不想要說服誰,我只是覺得我就是這麼認為的,而且我這種觀點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觀點,而這種觀點也值得傾聽,這就夠了。

看到這裏,我想,如果持相同或者相似觀點的人都來表達,是不是又多了一份力量?

當人們習慣於用最粗暴的方式處理分歧的時候,也就意味着好好說話變得越來越難。儘管如此,公眾號的寫作者,依舊要發出自己的聲音,哪怕罵聲再盛。

但願更多的人一起努力,讓這個世界變得好一點,罵聲少一點,再少一點。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蘇小妮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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