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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觀察最新表示,中國政府正在加大對公民出境權利的任意限制。
當局要求來自他們認為是網絡詐騙或「非法」移民高風險地區的公民在申請護照時提交額外文件,並獲得多個政府部門的批准。未能滿足這些要求的人通常會被拒絕發放護照。
人權觀察中國事務副主任王松蓮表示,雖然許多中國公民可以進行國際旅行,但全國範圍內越來越多的人出境權利似乎受到了限制。當局不僅對藏族和維吾爾族實施已有的限制,還借打擊犯罪的名義,進一步限制全國範圍內人們的旅行自由。
近年來,負責簽發護照的公安機構,越來越多地要求來自幾十個地區的申請者必須經過更複雜的流程。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必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社保繳費證明、銀行對賬單、僱傭合同等文件,並獲得多個公安和黨政部門的批准。
此外,這些地區還要求申請者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護照,即使戶口已遷往其他省份多年,限制仍然適用。福建、遼寧、江蘇、河南、湖南等地的部分地區,都有人反映在辦理護照時遇到了困難。
在部分案例中,當局告知申請者,他們的家鄉被認為是「敏感」地區,因為部分居民曾出國從事網絡詐騙、跨國犯罪和賭博等行為。另一些人則因同鄉「非法」移民而受到牽連。
這些嚴格的護照申請要求讓人想起2002年之前的中國。當時,中國公民申請因私護照需要提交大量文件,並經歷包括「政治審查」在內的漫長程序。2002年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啟動了新的「按需」申請制度,簡化了護照申請流程,但這一制度未覆蓋新疆、西藏以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的部分藏族或回族自治州。
早在2016年,新疆當局進一步沒收了所有已發放的護照。同時,政府機構工作人員也被要求上交護照「保管」,必須獲得批准才能取回。這一做法過去僅限於高級官員,如今已擴展到學校、大學、醫院的普通僱員。
中國法律允許當局以模糊的國家安全理由廣泛限制公民出境權利。《出入境管理法》和《護照法》均規定,當局可以以「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為由,拒發或吊銷護照。
此外,《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也授權警方禁止涉嫌電信詐騙的人員出境。
人權觀察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有人都享有離開本國的權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表示,政府可以在特定情況下限制這一權利,但必須符合合法性、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則。中國的相關法律和做法並未達到這一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