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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食奸臣肉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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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惡,並非總是表現在謀殺和強暴上。《水滸傳》上,孫二娘開黑店,殺人做人肉饅頭,惡倒是真的很惡,但終歸是為了掙口飯吃。有的時候,隨大流表達自己的所謂正義感的時候,只要做到了殘害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做到競相吃人肉,也是一種貨真價實的惡。這樣的惡,不僅邪惡,而且令人噁心,是一種令人噁心的表演。只是,這樣的惡,不僅當時表演者毫無覺察,後來人也視若無睹。

天地大戲場,戲場小天地。這副對子,在許多鄉村戲台都有。箇中道理,說的還真是靠譜,天地就是一個戲場。在某種程度上,人人都在做戲,有時候,還要帶上假面。當然,同樣是做戲,有的演得好,有的演得就比較拙劣,這跟戲台之上的人生差不多。

很多高等動物,都不食自己的同類,除非到了萬不得已的地步,人是靈長目中金字塔頂尖的動物,人相食,當然更是不到萬不得已的下下策。真要是非到那一步不可了,也是易子而食,或者給人改個名叫「兩腳羊」,否則心裏過不去。所以,儘管總有傳說道人肉其實很美味,但真正吃人的,在正常年景,並不多見。弄熟了吃都罕見,更何況生吃。

然而,在某一種場景下,人們就是會生吃人肉,而且當眾吃——碰到大惡人,大奸臣被處死的時候。有的,真是有些義憤在裏面,比如說董卓死後,暴屍街頭,肉就被人吃掉不少,剩下的都是板油,還讓人點了燈。董卓是個大惡的軍閥,胡亂殺人,殺人無數,有仇家恨不得食肉寢皮,也算正常。但是,有的所謂奸臣,好像跟那些看客們並無仇怨,只要被當眾處死,一樣會被人生吃了。比如明末中了人家的反間計被冤死的袁崇煥,在皇帝看來是奸臣,甚至漢奸,但是又干京城的百姓什麼事兒呢?凌遲處死之後,肉也被人吃了個乾淨,這就很難說是出於義憤了。

同樣是明朝,人家朱家人自己鬥起來的時候,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建文帝的忠臣就是燕王朱棣的叛逆,明英宗的忠臣就是景泰帝的奸臣。臣子們一旦站錯隊了,還堅持不改,儘管掙得節烈之名,但有時候也難免被凌遲。比如方孝孺,在建文帝不知所蹤,大勢已去的情況下,依然堅持氣節,不買朱棣的賬。不僅自己死了,還搭上九族,連帶老師也遭了殃,這就是所謂的夷十族,破了中國古代的吉尼斯紀錄。朱棣跟他老子一樣,是個拿殘忍當飯吃的傢伙,剮了方孝孺,夷了人家十族還不解氣,居然下令讓人把方孝孺的肉給吃了。於是,吃奸臣肉的故事,升級到了骨灰級的版本。大概行刑的當場沒有人撲上來吃,很令朱棣沒有面子。為了讓人來吃,這傢伙懸賞,吃一口肉,賞一兩銀子。這樣一來,還真有效。一干市井無賴撲將上來,頃刻間把方大忠臣的肉吃了個乾淨,各自揣着銀子回家去了。其中,有個貪財的下人,吃完肉帶銀子回主人家,還沾沾自喜,結果被暗中讚賞方孝孺的主人給打死。

吃人肉是個慘事,還是個噁心事兒。只要是人,多少帶點文明的氣息,做這種事兒,就不會感到很氣粗和光彩。哪怕被吃的那個人是董卓,我想吃人的人,在憤怒過後,也會感到反胃的。但是,只有是皇帝認定了某些人是壞人,是奸臣,那麼,就會有人撲上去吃。通過吃人,表現自己的正義,自己的忠義。有些市井之人,其實他們是否正義,並沒有人在乎,但是,這樣的表現,卻一定是要有的,也一定會有的。說實在的,皇帝都好這一口。

清末鬧義和團的時候,北京城街頭,經常有團民剿殺信基督教的「二毛子」。一大堆人圍着幾個人亂砍,第一撥人把二毛子們砍倒之後,第二撥人上來接着砍,直至砍成肉醬,還是有人過來揮刀。其實,被砍的人,很多都是婦女小孩,跟着些團民根本不認識,更談不上冤讎。但只要被說成是漢奸二毛子,就會有人來砍,在狀若爛泥的肉上剁上一刀,也算彰顯了自己的立場。還好,義和團沒有人去吃這些被殺者的肉,在殘忍的地獄界,比他們的前輩還文明些。

人性的惡,並非總是表現在謀殺和強暴上。《水滸傳》上,孫二娘開黑店,殺人做人肉饅頭,惡倒是真的很惡,但終歸是為了掙口飯吃。有的時候,隨大流表達自己的所謂正義感的時候,只要做到了殘害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人,做到競相吃人肉,也是一種貨真價實的惡。這樣的惡,不僅邪惡,而且令人噁心,是一種令人噁心的表演。只是,這樣的惡,不僅當時表演者毫無覺察,後來人也視若無睹。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張鳴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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