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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因受賄被判死緩 指控含4個「特別」

中國國家媒體周四報道稱,在金融領域大規模反腐風暴中,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范一飛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中國央行報道圖片資料照片 pbc.gov.cn

路透社今天引述中國國家媒體消息稱,中國一家法院稱,范一飛利用擔任央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金融機構高級職務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逾人民幣3.86億元(5455萬美元)。

國家媒體還援引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話說,范一飛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將改判為終身監禁,不得減刑或假釋。

法院稱:「范一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范一飛現年60歲,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十年來反腐風暴中被捕的中國人民銀行級別最高的官員,反腐風暴旨在清除金融領域的腐敗官員。

范一飛於2022年底受到 中共當局的調查,並於2023年被開除出黨。

路透社稱未能聯繫范一飛尋求評論。

近幾個月來,中國反腐監督機構對金融領域展開了全面打擊,一些國內大人物也先後落馬。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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