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網絡中,關於美國政治的虛假信息,實在是太多了。
讀者給我發來一張抖音上的截圖,讓我打個假。圖片如下:
這張圖上面有一個大標題:共和黨已經開始世襲制了。
既然他們用這幾個字做標題,那我也用這幾個字做標題,不過,我要在這幾個字後面打上一個問號。
圖上大標題下面的那幾行小字,也請大家着重留意下。
我在中文網絡上搜索了一下,發現還有挺多大V在說這件事,當然,他們都是在說些狗屁不通、毫無邏輯、完全錯誤的話。
圖片上竟然說「美國議員在任期內無論生病或死亡,是可以指定接任者」,然後,圖片製作者,這個大聰明,問道:是封建制度還是民主制度啊?美國這世襲政治是學的日本啊。
可見,這個人既不懂美國,也不懂日本。

但偏偏就是這樣的消息,可以大行其道。
這件事發生在今年3月。
18歲的莉莉安確實在沒有經過選民直接選舉的情況下,就接替了她繼父的議員位置,從而成為了華盛頓州歷史上最年輕的議員。
但是,這件事遠沒有圖片上所說的那麼簡單。

美國各州制度不一樣,一般而言,當州議會內有議員因辭職、死亡等情況而導致席位空缺時,該議員所在的選區會舉行一場選舉,選出新的議員。
華盛頓州最初也是這樣,不過後來在2003年修改了州憲法。自那以後,當州議會內有席位出缺時,就不會再舉行特別選舉了,而是任命一位議員。
由誰任命呢?像那張圖片中所說的那樣,當議員死亡或辭職時,由議員自己任命自己的接替者嗎?並不是。
我還是通過舉例來說明,這樣有助於大家理解該問題。
當A縣選出的州眾議員缺額時,如果該眾議員是共和黨人,那麼A縣的共和黨就要提名三人,這三人必須是A縣的。然後,A縣的立法機構從這三人中選出一人,並任命其為議員。
以上就是我對華盛頓州憲法第2條第15節的極簡版解釋。

上圖便是華盛頓州憲法第2條第15節的全部內容,就不全部翻譯了,實在是很複雜,感覺用漢語也很難說明白,我自己都被繞了好久才搞清楚。
但莉莉安繼父的情況,並不屬於華盛頓憲法第2條第15款所規定的內容。上面的條款,適用於議員辭職、死亡、被驅逐、或被聯邦政府任命為其他官員等情況。
莉莉安的繼父是美國預備役軍人,在今年三月突然接到徵召,因此要去執行任務。
根據華盛頓州憲法,聯邦軍人是不能成為州議員的,不過莉莉安的繼父是預備役,因此沒有被視為是現役軍人,因而可以當選為議員。
但是預備役仍然有可能被美國軍方徵召,比如要求他們參加訓練等。同時,即使沒有預備役身份的議員,也有可能被政府徵召。比如,越南戰爭時,聯邦政府就推行義務兵役制。
此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呢?
州憲法裏沒說,但是華盛頓州的普通法律有規定。(我起初在州憲法裏找相關條款,找了幾個小時,都沒找到。華盛頓州憲法實在是太長了,雞毛蒜皮的事也寫了進去,實在是沒有必要,憲法還是簡明扼要為好。)
《華盛頓州法典》(RCW)的第73章對此有規定:當州議員被軍隊徵召時,選出該議員的縣,其縣專員委員會(相當於該縣的行政與立法機構)可任命一人,以臨時接替該議員。

莉莉安的父親來自第19選區,這是個鄉村選區,地廣人稀,包括了7個縣在內,因此這7個縣的專員委員會,都得同意才行。
以太平洋縣為例,該縣在相關文件中這樣寫道:

大意是:
1)麥肯泰爾(莉莉安的繼父)要在2024年3月5日至3月8日間服役或者接受軍事訓練,因此准許他在這段時間內請假。
2)任命莉莉安為代表第19選區的臨時議員,任職時間為2024年3月5日至3月8日。
其他6個縣的相關文件,也與上面的內容差不多,此處就不寫了。
為啥這7個縣都任命了莉莉安為臨時議員呢?因為這是莉莉安父親的建議。
一般而言,被軍隊徵召的議員,會請求縣專員委員會任命自己的配偶為臨時議員。
可能有人認為這不民主,其實這也有民主的因素在裏面。
配偶作為議員最信任的人,才最有可能按照議員的意願去投票。選民們選出一個議員,而後議員因為被軍隊徵召而無法履職,那麼從政治邏輯上講,選民們當然會希望替補議員與被徵召的那位議員,在投票傾向上是一致的。即使夫妻倆政治理念不一樣,一方(替補議員)也更有可能會按照另外一方(民選議員)的意願去投票。
反正是臨時替補,一般也就替補幾天、十多天而已,況且議會又不是天天開會,因而無所謂,所以縣專員委員會也樂於接受議員的建議。
在美國政治中,由於宗教與文化的原因,配偶往往被視為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因素,比如第一夫人、第二先生(副總統哈里斯的丈夫)等。
在美國政治的民選職位中,由此發展出了一種被稱為「Widow's succession」的操作,意思就是「遺孀繼任」。有些遺孀是被任命暫時替補的,有些則是被選民們選上去的。但總體上,「遺孀繼任」發生的概率很小。
對於那些自己辭職的民選議員而言,他們的配偶,基本上就不會被任命為「替補議員」了。
回到華盛頓州這件事上,莉莉安的繼父為何沒有建議七個縣的縣專員委員會任命自己的妻子呢?
因為他們家添了新成員,妻子沒空。所以他就想到了自己的繼女莉莉安。
他被美軍徵召去執行任務的時候,州議會的會期即將結束,只有一些完全不重要的投票,這些投票在議會內有兩黨共識。
按照華盛頓州憲法,必須滿18歲才能成為州議員。而在州議會會期結束的那一天,剛好又是莉莉安18歲的生日。
這個操作裏面,有沒有私心?當然有。
讓自己的繼女成為華盛頓州歷史上最年輕的議員,也算是讓她歷史留名了。儘管這個議員其實啥也沒幹,也沒有在重要議案中投過票,但是她的名字卻註定會出現在華盛頓州的歷史上。
這也算是該議員送給繼女的18歲生日禮物了。
不過,正在學習護理學的莉莉安表示,以後不會從事政治。
歷史上留個名就夠了,職業目標嘛,還是先學好護理學,以後當護士。

我查詢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莉莉安的繼父,仍然會在今年11月的州議會選舉中爭取連任。請注意,莉莉安繼父名字後面括號里的字母「i」,並非是「獨立參選人士(independent)」的意思,而是「現任議員(incumbent)」的意思。莉莉安的繼父是共和黨人。
莉莉安當了多長時間的州議員呢?也就一天多而已(她3月7日滿18歲,並在當天宣誓就職)。而她呆在議會內的時間,也就幾個小時而已。
現在,代表第19選區的議員,仍然是莉莉安的繼父。如果這算是世襲制的話,那我也真是無話可說了。
不知道這些瞎編亂造的假消息誤導了多少人。不過,在我看了許多評論後,我又不得不承認,被誤導的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心甘情願地上當受騙。你要是去苦口婆心地告訴他真相,他還立馬轉過頭來罵你呢。我遇到過很多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