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國際新聞 > 正文

加著名華裔律師被吊銷執照 被令賠償超100萬加元

現已被停職且退休的多倫多律師陳丙丁被法院判決需支付超過100萬加元給他的兩組客戶,這些客戶曾因陳丙丁扣留他們房屋和生意的銷售所得而起訴他。

Xiaolong Zhang和他的妻子在去年年底賣掉了他們位於安省旺市的汽車零部件分銷業務,以籌集退休資金。

他們表示,之所以僱用陳丙丁(Ping-Teng Tan)處理此次銷售,是因為他們之前曾聘請他處理過法律工作,因此非常信任他。

該業務以超過52萬加元的價格售出,這筆錢被轉移到陳丙丁的律師事務所Tan& Associates設立的信託賬戶中。

但是,無論是打電話、發短訊還是親自拜訪和提法律要求,陳丙丁並未將這筆錢轉給Zhang和他的妻子。

Zhang說,原本以為能過上平靜的日子和享受財務安全,但現在我們卻生活在噩夢中。我們感到深深的痛苦和背叛,因為我們信任的、掌握我們未來的人欺騙了我們。

陳丙丁沒有回應CBC通過其個人郵箱和手機對本故事的評論請求。他的律師事務所郵箱已被關閉,電話號碼也無法接通。

Zhang和他的妻子在3月份起訴了陳丙丁,因為他沒有提交抗辯書,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判定他違約並命令他支付Zhang和他的妻子超過534,500加元的欠款和法律費用。

但Zhang至今仍未收到這筆錢。

他說,陳丙丁的行為奪走了我們的錢財,也奪走了我們努力實現的退休夢想。

Zhang表示,陳丙丁在多倫多華人社區中很有名,目前正面臨其他客戶的兩起訴訟,他們聲稱陳丙丁扣留了兩次房地產交易的所得。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也因未提交抗辯書,法官判定陳丙丁違約並命令他支付客戶超過55萬加元。

第二起訴訟仍在法院處理中。

在Zhang案件的判決中,安省高等法院法官Jill Cameron表示,很明顯陳丙丁違反了合同、信託和受託責任。

判決書中寫道:陳丙丁先生似乎不誠實,可能挪用或處理了應為申請人保管的交易所得。

Zhang同時還向約克區警方報案。

陳丙丁退休並被吊銷執照

今年2月,Zhang向安大略省律師協會(LSO)提交了投訴,該協會負責監管省內的律師。

根據LSO文件顯示,在LSO的調查中,陳丙丁沒有提供調查員所需的文件,如簿記記錄。

相反,陳丙丁通過他的律師在4月份通知LSO他已退休並關閉了他的事務所——距離他開辦律師事務所已有17年,距離他獲得安大略省律師資格已有47年。

LSO調查員告知陳丙丁的律師,儘管退休,他仍需提交調查所需的信息,並敦促陳丙丁合作。

根據調查員的宣誓書,截至4月12日,陳丙丁尚未提交所需的文件。

6月份,LSO暫停了陳丙丁的執照,稱其可能對公眾造成傷害。

LSO的決定中寫道:關於挪用信託資金的指控對執業者的誠信提出了嚴重質疑,如果最終被證明屬實,這將屬於應當推定撤銷執照的行為類別。

陳丙丁同意了暫停執照,但未承認有罪。他仍可在紀律聽證會上對這些指控提出異議。

另外兩起訴訟

在Zhang的生意出售所得進入陳丙丁的信託賬戶三個月後,這名律師再次因扣留房地產交易所得被起訴。

一對夫婦在2023年1月以280萬加元的價格賣掉了他們位於萬錦的房屋,他們僱用了與之有長期客戶關係的陳丙丁來處理此次交易。

由於他們不是加拿大居民,這對夫婦必須扣留四分之一的銷售所得用於稅務目的——即超過70萬加元通過陳丙丁的事務所的信託賬戶進行保管。

稅款支付後,加拿大稅務局發放了合規證書,剩餘的54.7萬加元應當發還給這對夫婦。

不過,根據3月份提交的訴訟顯示,陳丙丁並未交還這筆錢。

這一次,陳丙丁同樣沒有提交抗辯書,法官命令他支付這對夫婦超過55萬加元。

這對夫婦目前的律師Michael Lesage表示,這種情況對他的客戶,尤其是在信任方面,產生了「重大影響」。

他說,人們對律師有內在的信任,他們只是認為,一旦他們把錢交給律師保管,律師就不會濫用這種信任。顯然,在這種情況下,這種信任受到了動搖。

就在上個月,另一對夫婦在賣掉他們位於北約克公寓樓中的單元後起訴了陳丙丁,銷售所得超過80萬加元。

根據訴訟顯示,這對夫婦也必須在陳丙丁的信託賬戶中扣留四分之一的銷售所得用於稅務目的。但這次,陳丙丁沒有把該用的資金用於繳稅,這對夫婦不得不自己籌集資金來支付稅款。

訴訟還稱,他們無法聯繫或找到陳丙丁。

這對夫婦起訴他超過40萬加元,並請求法官授予追蹤令,如有必要,以追蹤「所有被不正當地拿走和轉移的信託資金」。

陳丙丁尚未在該案件中提交抗辯書。

圖源:51網資料圖片

拿回資金的途徑

Lesage表示,如果客戶在爭取從律師那裏取回資金的過程中,最常見的情況是律師犯了錯誤,那麼律師的保險(對所有在安大略省私人執業的律師來說是強制的)將負責賠償。

Lesage曾是LSO的執業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監管LSO和制定政策。他說,如果律師故意挪用資金、不配合保險公司,或未向保險公司報告索賠,那麼保險將不會生效。

客戶可以對律師提出民事訴訟,正如陳丙丁的客戶所做的那樣,但這需要花費更多的錢。

如果客戶勝訴,但律師不遵守支付命令,法院可以追查他們的資產,但在陳丙丁的情況下,Lesage和Zhang表示,他們不知道陳丙丁在安省擁有任何財產,而且由於他已不再工作,法院更難扣押他的工資。

陳丙丁的客戶可以通過LSO的賠償基金尋求救濟,這是LSO所稱的「最後手段」。

該基金由律師和法律助理每年向LSO支付的費用資助,旨在幫助因律師或法律助理的不誠實行為而損失金錢的客戶。

該基金對每個索賠的上限為50萬加元,去年LSO為13名律師的索賠支付了約270萬加元。

LSO不會透露涉及陳丙丁的申請數量,但Lesage確認他的客戶申請了賠償,Zhang也申請了。

Zhang表示,他預計申請過程將需要大約一年時間,並希望能從賠償基金中獲得資金,以便他和妻子最終能享受退休生活。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731/2085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