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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弱化兒童賣淫法案 民主黨州議員:受夠了

近些年,由民主黨主導的加州立法機構通過的各式法案,似乎都有「輕判或縱容罪犯」之嫌。面對一些越來越激進的議程,民主黨資深議員也無法全部認同,甚至公開表示「受夠了」。

為了嚴懲兒童性販賣和兒童賣淫犯罪,加州共和黨籍州參議員香農·格羅夫(Shannon Grove)提出SB1414號參議院提案(Senate Bill1414),該提案最初的內容是將唆使未成年人賣淫定為重罪。

然而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Public Safety Committee)卻強行對提案內容進行修改,看似在淡化對罪犯的懲戒。

法律規定18歲以下都是未成年人,但修改後的提案內容卻包括:將16歲和17歲的青少年受害人排除在「未成年人」之外;罪行僅適用於犯罪時年滿18歲的被告;將重罪變成「搖擺罪」(wobbler),即地方檢察官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作出輕罪或重罪指控;強制要求犯罪者與受害者之間的年齡差距必須達到10歲,才能對罪犯提出起訴等。

加州民主黨籍的州參議員蘇珊·艾格曼(Susan Talamantes Eggman,左)與加州共和黨州參議員香農·格羅夫(Shannon Grove)。

對於參院公共安全委員會的強行修改,格羅夫告訴英文大紀元記者:「我認為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讓我撤回這項法案,但我不會這麼做,我將繼續為本州的孩子們而戰。」

還有多位立法者也對參院公共安全委員會修改後的內容感到非常失望,並強調要保護所有兒童。

或許是因為修改後的內容過於驚人,當參議院於上周四(5月23日)就該提案進行辯論時,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民主黨籍的州參議員蘇珊·艾格曼(Susan Talamantes Eggman)對修改該提案的同黨派人士進行了猛烈抨擊。

「我想說在過去12年裏,作為這個立法機構中進步、自豪的一員,我受夠了。」艾格曼在會議期間表示,「我不想再保護那些買賣和虐待我們孩子的人了。」

艾格曼支持對兒童性犯罪者實施更嚴格的監管:「我不希望人們再買賣小女孩,我已經厭倦了有人默許這種行為,甚至反而保護那些參與性販賣的人。我重申,我並不是說我們要打開監獄的大門,將人都塞進監獄,而是說我們在道義上有責任阻止犯罪。」

她認為,由於民主黨對兒童性販賣和兒童賣淫犯罪採取了寬容態度,其黨派的聲譽已然受到影響,因此她敦促同僚不要在黨派方面站隊,要重新考慮如何保護孩子,否則所做的這些將會變成笑柄。

除了艾格曼,兩黨很多議員都明確表達了支持原始SB1414號提案內容、希望嚴厲打擊兒童性販賣和兒童賣淫的立場。

民主黨籍州參議員蘇珊·盧比奧(Susan Rubio)說:「我們不能容忍未成年人受到傷害,因此,這是一項重要的法案,我覺得我們都應該支持。這些犯罪分子正在逍遙法外,侵害我們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

批評SB1414提案的一方認為,這項提案對一些可能不知道受害者是未成年人的犯罪者不公平。

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史蒂文‧布拉德福德(Steven Bradford)則明確表示:「我並不那麼支持終身監禁,但任何殘害兒童的人都應該被關起來;這些人是禽獸,不配在街上行走。」

提案發起人格羅夫感謝參議院同僚勇敢站出來反對被修改的提案內容。她表示自己將與同僚共同努力,將提案內容恢復到最初的版本。

她也在社交媒體上呼籲加州民眾致電所在選區的加州議員,表達要求恢復SB1414號原始提案的民意,「以性為目的購買兒童的成年人應被以重罪起訴入獄。這事不應該變得這麼複雜!停止凌虐兒童。」◇#

(英文大紀元記者Travis Gillmore對本文有貢獻)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記者姜琳達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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