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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政院推30項措施救助花蓮 免除健保部分負擔3個月

花蓮遭遇強震之後,台灣的行政院4月5日表示,除已撥付花蓮縣政府用於緊急救災的3億元新台幣外,中央也匯整30項相關措施救助災民,其中包括對於每位死亡或失蹤者,發放20萬元災害慰問金;健保署也表示,凡在花蓮縣內因地震受災需就醫者,即日起3個月可免部分負擔。

台灣的健保署表示,凡在花蓮縣內因地震受災需就醫者,即日起3個月可免部分負擔。

花蓮遭遇強震之後,台灣的行政院4月5日表示,除已撥付花蓮縣政府用於緊急救災的3億元新台幣外,中央也匯整30項相關措施救助災民,其中包括對於每位死亡或失蹤者,發放20萬元災害慰問金;健保署也表示,凡在花蓮縣內因地震受災需就醫者,即日起3個月可免部分負擔。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的行政院長陳建仁4日前往花蓮視察災情時說,已公告花蓮縣為震災災區範圍,自4月3日起生效,後續將依據「災害防救法」提供災民相關救助。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5日在新聞稿中指出,各部會提供災害救助事項共30項,其中包括災害慰問金,死亡或失蹤情況每人發給20萬元,死亡或失蹤賑助每人40萬元、重傷賑助每人10萬元。此外,在居住、金融稅捐、農漁業以及針對原住民方面等,政府都有不同的融資紓困具體措施,災民就醫得以例外就醫,看病免健保卡。

健保署5日也表示,凡在花蓮縣內因地震受災需就醫者,無論是否為花蓮縣籍或在當地就醫,即起3個月可免除部分負擔,外籍人員也可獲給付健保範圍的醫療費用。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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