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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動,才有空間」:中國大使館門前的抗爭者

「大家好,我是李寧,我今天又來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過大年的每一天,也要來向領導請安,來匯報,來講我們龍口市的殺人犯,我媽媽被活活打死已經十五年了……」

東京。2024年2月11日,農曆新年初二。李寧離開家,來到中國駐日本大使館門前抗議。這是她在大使館前持續抗議的第8個月零23天。

李寧是中國成千上萬維權者中的一員。為了給因上訪而死去的母親伸冤,從2009年開始,維權行動堅持了14年。2022年李寧離開中國來到日本求學,仍然延續了國內的抗爭行動,每天從住處來到位於東京鬧市的中國大使館門前抗議。她說:

「我媽媽這案子14年了,還在進行中。刑事判決之後有個國家賠償。(說是)涉及國家秘密的案子,連向我們(家人)道歉也是國家秘密,不允許公開。我非常氣憤。我想能做什麼?(只能)從自己的聲音方面(發聲),讓更多人知道,不能因為搞成涉及國家秘密的案子,就被消失,就被掩蓋,看不到真相。即使法律不彰,只能通過自己的吶喊去揭露。」

中國民間的抗議空間近年來不斷受到擠壓,李寧14年的抗爭經歷反映了普通公民在利益博弈中,在司法救濟途徑嚴重缺失的環境中,為維權所付出的巨大代價。

「讓中國每個人都知道」

李寧的母親李淑蓮生前是家鄉山東龍口的「老上訪戶」。因對店鋪租賃糾紛的處理不滿,李淑蓮2002年開始上訪。

2009年是李淑蓮上訪的第7個年頭,這一年建國60周年大慶,李淑蓮在北京的上訪活動令地方政府不安。前維權律師劉曉原說,很多訪民選擇在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到北京上訪,目的是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上訪者的活動會影響政績,因而會招來地方政府的報復。

當時與李淑蓮在一起的訪民侯女士說,2009年9月3日,在北京南小街的暫住地,李淑蓮被來自家鄉山東龍口的政府人員,抓回了龍口。

家人再次得到李淑蓮的消息是一個月以後。10月3日,東萊街道辦事處通知家屬:10月2日晚上11點,李淑蓮在南山賓館的6113房間上吊自殺。

消失一個月的李淑蓮為什麼出現在南山賓館並且離奇死亡?2010年12月龍口法院作出的一份判決中披露了有關背景:2009年9月27日到10月2日,龍口東萊街道辦事處在南山迎賓樓賓館6113房間對李淑蓮進行集中學習教育,期間,不服管教的李淑蓮遭到了保安毆打,「用電警棍電擊,用沾水的毛巾抽打臀部」,龍口法院宣佈負責看管李淑蓮的三名保安有罪,其中趙焜被判兩年,後保外就醫。王利男被判一年半,魯旭判二緩三。

這個判決更像是給這起死亡事件找替罪羊:審理一直對死者家人秘而不宣,直到3年後的2013年1月,李寧等家人才獲悉有此判決,2013年5月21日,他們才看到案件判決書及卷宗。

李寧回憶說,「見到媽媽是在殯儀館。化好妝。臉上塗着胭脂和口紅。臉是腫的。我看到媽媽遍體鱗傷。」

地方政府要求家屬儘快火化李淑蓮的遺體,被拒絕了。家人想弄清楚:為什麼東萊街道把李淑蓮限制人身自由關在賓館房間?李淑蓮離世之前都遭遇了什麼?誰操縱了這一切?

李寧回憶說:

「(當時)不知道哪些部門參與的,不知道哪些領導幹部,任何信息沒有,對於我們全不知道。就是知道媽媽死了。今天拿到卷宗,才看到這個案子,公安、法院、信訪、街道(都參與了)還原了這個過程。15年前都不知道。沒有任何一個人告訴我們,我應該怎麼辦?」

那年李寧22歲,媽媽上訪了7年,李寧在媽媽死後才開始接觸這個案子,看到媽媽生前寫的上訪控告信,了解了事情原委。她籠統知道媽媽是從北京被抓回龍口,再就是地方公佈的自殺結果,其他「完全是空白的」。

2018年9月6日,山東訪民李淑蓮懷疑被毆打致死案開審,蓬萊市當局在法院外面設置警戒線。(李寧獨家提供)

李寧認為,母親的死亡真相被掩蓋了。為防止家屬鬧事,當地出動大量人力貼身維穩。李寧趁亂跑回北京。李寧認為,只有讓社會關注,才能倒逼公權力吐露真相,拿到證據。

李淑蓮生前上訪的時候,在北京一些熱心市民和記者的幫助下在網上發佈過上訪材料。那時博客在中國流行。李寧也開始使用論壇和博客發佈消息,呼籲外界關注母親的死亡。

「在2009年,應該是博客、還有天涯論壇、還有騰訊微博、新浪微博。只要能發聲的平台(都在發佈)。」「媽媽的案子,沒這麼多證據,一紙文書也沒有。只能把這個事情媽媽被打死了,在網上發這些。其實是一個行動,做什麼都需要公佈,相當寫日記,每天發生什麼事情,隨時公開公佈的。」

她一邊在網上發佈維權行動,一邊開始上訪。「(去)國家各個相關部門,然後雪花般郵寄信件,我每天都在記錄每條司法途徑,把所有的聲音發出來,我的遭遇,被抓被打的圖片視頻,發出來,把自己公開化,伸冤公開化。我今天碰到了誰,他們怎麼和我溝通對話,所有一切。我也找了媒體,媽媽的案子發生在60年大慶,中宣部禁止報道,沒有渠道發聲,我們想到了所有的一切,就是通過自己發聲,我給自己的要求,今天讓10人知道,明天讓20人知道。要讓中國每個人知道。」

「那一次經歷消除了我的全部恐懼」

除了持續地在網上發佈維權行動的信息,同審查和刪帖賽跑,李寧採取了比母親更加激進的方式來抗爭。

李寧為人所熟知的是,2012年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會期間,她經過層層安檢,闖入了戒備森嚴的政治中心天安門廣場,她脫掉衣服,裸跪喊冤。她說,「我要用我的身體來證明母親死的很冤。」

調查記者王克勤率先在博客上發佈了「人大女生裸跪喊冤」的消息。「人大女生」的身份,「裸跪」情節,通過網絡迅速傳播,很多人記住了李寧悲憤哭泣的特寫照片,數萬人在微博上關注她,數百萬次轉發。

前維權律師劉曉原對當時轉發的李寧裸跪的帖子印象深刻。他說,2012年以前,很多案件都是通過網絡引起了社會重視和辦案機關關注,當時形成了一種風氣。

「社會維權人士通過網絡關注社會事件和具體案件(當年)比較流行,能夠驅使案件引起社會和辦案機關重視,包括我就是這樣,像楊佳案子,雲南躲貓貓事件,錢雲會案等,這些事件都是。」

這一跪也撼動了公權力。李寧要求追究東萊街道辦事處的刑事責任,一直沒有回音。裸跪事件之後,龍口法院終於立案——只是延遲了4年多到2017年也沒有開庭。

從2012年9月開始,一批維權律師幫助李寧運用司法訴訟手段維權。2013年5月22日,律師對涉嫌濫用職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向龍口檢察院和公安局提出控告。結果石沉大海。

李寧說:

「在法律程序上一直在走,去討回公道,因為連犯罪分子都不知道,只能依靠法律,依靠程序,但是作為被害人一方,媽媽涉及當地政府,所以,我們根本沒有受到任何法律保護,反而受到打壓和迫害。」

2014年3月8日,李寧在新華門前喊冤,被警察送進了馬家樓救濟中心,龍口政府來人把李寧押回龍口。她回憶說,14名身份不明的人,9男5女,戴着口罩,李寧被壓在座位下,用膠帶綁住手腳,上廁所也不被允許。她說,「我終於領悟到,我媽媽也是這樣被抓回龍口的,我媽媽被打死了,現在又輪到我了。」

車子開了10幾個小時,凌晨3點半送進了龍口市公安局。期間警察給她做心理測試,看看她是否有精神病。最後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行政拘留10天。

2014年,李寧剛從拘留所出來,來自全國各地的網友在拘留所外守護了10天。(微博)

這一次經歷對於李寧是個轉折點,之前她也擔心安全問題,一次次的截訪和鎮壓過後,反倒堅定了她的信念。

李寧:我必須每一天喊出來,我才感覺自己活着。我去天安門,抱着必死的決心。去國家各個部委,那時候有勞教制度,就會扣上這個罪名,久敬莊和馬家樓有黑監獄,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如果被抓進去,最壞的結果,就是我媽媽的樣子。

「公權力和國家力量對老百姓的迫害」

在李寧不斷行動和律師團隊努力之下,2014年11月,煙臺市中級法院二審,撤消了龍口法院的一審判決,判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審理中,意外披露了李淑蓮的非法拘禁,是當地政府統一部署的行動,東萊街道辦事處只是具體辦事機構,龍口很多職能部門都參與其中。在2009年8月18日專門召開的針對李淑蓮上訪問題的維穩會議上,地方政府開會討論了對於李淑蓮的處理。主持會議的官員是龍口市委副秘書長、信訪局局長,研究確定了東萊街道作為李淑蓮案件的牽頭單位,市法院等單位作為配合單位。這顯示,李淑蓮遭拘禁,是當地政府一手策劃並組織實施的。

李寧說:

「一級政府怎麼行使的手段,集體開會,市委牽頭,政法委書記坐鎮,所有部門都參加。818會議上,有專門負責運輸的,往來北京的,有出線的,有專門安裝監控的。每個時間點,誰交接,每一項都清楚,無法想像這種流水線式的對老百姓的迫害,可以這樣理直氣壯,用公權力和國家力量(組織)對老百姓實施的迫害。我看到了很震驚。」

「即使沒有結果,也要努力去走」

在持續地揭露下,2017年,李淑蓮死後的第8年,案件突然發生轉折。

2017年8月27日,龍口市檢察院作出變更起訴決定書,對東萊街道辦事處的楊新軍、謝守泉、王煥磊故意傷害案中的部分事實作出變更,認定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並授意、默許毆打、致他人自殺身亡,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責任。

變更起訴半個月後,該案實現了異地管轄。9月12日,龍口市法院發出通知,稱根據煙臺市中級法院的《指定管轄決定書》,該案已改由蓬萊市法院審判。同時非法拘禁並指使保安毆打李淑蓮的龍口市東萊街道黨委書記尚德松等四人也被起訴至蓬萊法院。

上海律師斯偉江分析,李寧的案子出現轉折,可以推測是某一位領導的看法起了作用。他表示,上訪人員的包青天情結,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是符合這個體制的邏輯的。又說,但包公實在資源有限,就算千手觀音,也就一千隻手,而我國有十四億人,恐怕只有包青天情結死了,中國的法治才可能走向正常。

2018年9月6日,李寧上訪9年後,李淑蓮被非法拘禁致死一案終於在蓬萊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進行不公開審理,李寧的代理律師被要求籤訂「保密協議」,而李寧則被拒之門外,無法參加庭審。

2018年12月28日,李淑蓮的女兒李寧被禁止進入山東蓬萊市法院聽取判決。(李寧獨家提供)

同年12月28日,蓬萊市法院二審做出判決,四名官員——前龍口市東萊街道黨委書記尚德松、前辦事處主任楊新軍、前黨工委副書記謝守泉、前辦事處工作人員王煥磊被判刑,最高刑罰為8年,最低刑罰是判3緩3,當庭釋放。另趙焜、王利男、魯旭涉嫌非法拘禁李淑蓮一案亦同日宣判,分別被判4年至8年有期徒刑。

李寧認為判刑過輕。特別是共同參與非法拘禁的龍口市法院、信訪局以及龍口市公安局的官員並未得到追究。

2021年12月29日,李寧的代理律師來到山東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就李寧母親李淑蓮行政賠償一案要求立案。在申請屍檢的過程中,律師發現了更多疑點,判決書依然認定李淑蓮為自殺。但是律師發現,做出自殺結論的現場取證多處涉嫌偽造,質疑李淑蓮是被打死後偽造了自殺現場。

2023年6月1日,煙臺牟平法院開庭審理這起國家賠償案,但李寧要求的直播開庭、公開審理未獲批准,而她的最終訴求:改判死因、公開道歉,公開賠償等,仍有待煙臺中院後續的開庭審理。

徐昕律師對李寧多年來的堅持印象深刻,他表示,「由於李寧和律師的堅持,甚至可以說,上訪者被打死的概率在下降。這是李寧案的更重要的社會意義,或許可稱為『李寧效應』。於個案,我希望李寧能抓住那看不見的手,最終為母伸冤,實現正義;於制度,我更期待上訪制度能徹底改革,或者取消,代之以獨立、公正、權威的司法系統,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冤案。」

曾經幫助過李淑蓮的紀錄片導演老虎廟評價李寧「維權特別激烈,特別執着」,他說:

這麼多年了,一般人磨也就磨得沒勁了。但是她始終不移。

李寧說:

「我現在維護權利的時候,我沒有目標的。法律擺在那裏,卷宗在那裏,應該怎麼做,就去做。我對結果從不抱任何希望。犯罪分子還逍遙法外。必須按照法律程序之內的東西,盡全力走完程序。即使沒有結果,我也要努力去走這個程序。我用了15年的青春去走。」

維權空間越來越小

李寧觀察到,這些年利用網絡和自媒體維權的空間發生了很大變化。

「2010年那時候是博客時代,後來進入微博時代,發聲會引起關注,會得到政府關注,(後來出台了)微博轉發評論超過500條,可能造成網絡尋釁滋事。那時候開始引入罪名,很多人轉發引起關注超過一定閱讀量,也作為罪證。所以言論(空間)沒有那麼好了。

李寧的微博賬號曾經擁有數萬粉絲,她去山東省政府靜坐、直播抗議之後,2017年9月微博賬號被封了。她說,「(根據新罪名)可以以尋釁滋事的方式管起來判刑,扣上帽子,而且頂格判。制度上收緊了,不再允許隨意發聲。」

前維權律師劉曉原說,隨着對自媒體管控日趨嚴格,網上維權的空間越來越小,「儘管也有律師在網上發佈,但是確實比較少了。管控很快,帖子一發出來就屏蔽了。接到舉報還會關賬號。想通過網絡為敏感案件發聲很難了。普通事件當然還可以,涉及到公權力的案件,很難了。大的社會事件不會了。」

老虎廟認為,「訪民還是不斷在產生,但是社會輿論控制,本來有人報道,現在報道不出來了。大家也不選擇這種路徑了。」

特別是隨着高科技的介入,公民維權愈加困難。因為頻繁維權和上訪,李寧發現,自己被當局列為了「極端上訪人員」名單。

她說,「我是極端上訪人員,我只要去火車站、地鐵,(系統)紅色標示報警,一直跟着我。我在北京基本沒去過任何地方,比如去密雲跟大家一起活動,剛登記完酒店,警察就到了,把我們盤問一頓、把所有一切審一遍,這是給別人造成麻煩,我這樣的身份,知道是極端上訪者,儘量避免(活動),我從山東再回北京,只要到了入京口,不管大巴火車飛機,需要身份證,系統都會報警。」

劉曉原說:「去過北京的老訪民,管控很嚴,我有當事人就是這樣,有些坐火車坐不了,重點人員買火車票就知道了,往北京的票,哪怕不是去北京的票,也找你。到了北京以後,全是實名制,駐京辦截訪(很容易)。」「銀行卡,手機信號,身份證,都知道。到國家信訪局登記,馬上就知道了。」

他介紹,「現在信訪條例改了,當地問題當地處理,這更容易截訪,訪民反覆上訪,還是不相信地方。特別像房屋拆遷、土地徵用,雙方談不攏。有人去北京上訪,去國家信訪局登記,登記了50多次,就說他尋釁滋事,上訪被判刑的也多。過激行為也麻煩,有些地方去北京上訪多次也會被處理。」

他說,去年北京開始重提楓橋經驗,就是要求問題消化在基層和當地,結果造成更大的截訪,「問題涉及到地方政府,怎麼能處理?訪民坐牢出來還是上訪,問題沒有合理解決。地方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更多的只是調解。」

「有行動,才會有空間」

李寧的維權之路走了14年。一路上,她見到無數維權者,付出巨大成本,但是收效甚微。更有一些人如母親付出了生命代價。

李寧在與保安交涉。(李寧提供)

李寧回憶最後一次見到母親,是被抓回龍口前的6月28日,她陪媽媽過了最後一個生日。

「媽媽是特別熱愛生活的人,她在前門買各種瓷器,要給哥哥準備結婚,只要好看的就會買,她一直住在南小街,啥也沒有,那時候媽媽上訪時間太長了,把家裏東西都虧空了,吃得很簡單,我買了電磁爐,鍋、菜板和刀,起碼能吃個熱乎飯。海邊的山東人喜歡吃海鮮,我買了海鮮,蝦,螃蟹和骨頭,做蛋糕,陪她過了最後一個生日。」

媽媽死後,因為上訪,單位和李寧解約了。「上班導致我沒時間上訪,上訪就要請半天假,一去上訪,昌平信訪局就找到單位,無解了,最後把我開了。」很長時間她感覺壓力重重,「我感覺已經面臨死亡,我媽媽已經死了,他們威脅我回家,把我抓回去,那時候心情很緊迫,擔心龍口把自己塞進麵包車抓回去,把媽媽強行火化,每天做夢都是這樣子。」

李寧對中國特色的上訪有了更多的切身體會,「上訪就像牆上畫個假門,以為去了就解決,我認為跑到北京就會大白於天下,完全不知道,沒有路可走,法律程序也沒有。去國家信訪局,都是山東和龍口的人接待,那裏有駐紮的各個省市的人,跟我聊理想,聊找對象,勸我好好過日子,你人大畢業,人長得漂亮,你媽媽已經死了,你不能步後塵,全是這樣。所以,我知道上訪沒有用,司法也走不通。」

很多人勸李寧放棄,她沒有停止抗爭,「不甘心什麼都不做,只有做事情、發聲,才會推進這個案子,只有行動才會有人關注。如果沒有行動,就沒有空間。」「只要去做,所有的一切會有一個反應和效果。」

經過14年的維權洗禮,李寧已經熟練地成為半個法律人。上訪之餘,她自學了法律,拿到了律師執業資格。來日本也是學習法律。她說,自己還是選擇相信法律,只是在中國,「司法都是擺設,可以胡作非為,法律寫的很好,到了社會不執行,鐵板一塊,沒有人維護司法公正。」她希望自己努力一點點去改變。

頻繁在中國大使館門前抗議,是否擔心中國政府和地方政府報復,進而影響到案子的後續處理?

她答:「來日本留學也不是為了伸冤,真的是想要學習,但是這案子一直在進行中,我是當事人,即使在國外,我也是當事人。對於我來說,要通過自己聲音來發佈感受和案件進展。站在(大使館)那裏,通過這個方式,告訴大家,一個普通人,不可以隨意剝奪她的生命。」

8年前,李寧所做的一切都像是無用功,現在案子重新進入了司法程序,但是依然困難重重。她說,「只要去努力,不要追求結果。結果不是我能夠左右。如果當初聽了胳膊擰不過大腿,也沒有錢沒有權,怎麼能把壞人繩之於法?這個案子就基本不可能出現了。中國有一句老話,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記者:宋丹陽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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