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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漁船翻覆案 海巡署證實高速追逐「多次撞擊船身」 解釋未錄影原因

金門海域中國籍快艇翻覆事故,海巡署原本強調中國大陸漁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但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經訊問海巡署隊員後,發現當時兩船都超高速行駛,對方漁船有蛇行狀況,雙方不慎碰撞,中國大陸快艇最終翻覆。不過因案發當時無搜證影像,海巡署今天上午說明,該船並無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同人搜證器材放在駕駛艙,但當時在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負責搜證同仁無法及時拿取搜證器材進行搜證。

中國漁船翻覆2死,也導致兩岸關係惡化。(圖/翻攝畫面)

▲中國漁船翻覆2死,也導致兩岸關係惡化。(圖/翻攝畫面)

金門海域中國籍快艇翻覆事故,海巡署原本強調中國大陸漁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但金門地檢署檢察官經訊問海巡署隊員後,發現當時兩船都超高速行駛,對方漁船有蛇行狀況,雙方不慎碰撞,中國大陸快艇最終翻覆。不過因案發當時無搜證影像,海巡署今天上午說明,該船並無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同人搜證器材放在駕駛艙,但當時在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負責搜證同仁無法及時拿取搜證器材進行搜證。

中國籍三無(即無船名、無船舶證書和無船籍港登記)快艇14日越界到金門海域捕魚,遭到海巡隊驅離,過程中導致4名中國船員落海,其中2人經搶救後仍不治身亡。海巡署原本強調中國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未提及碰撞等情事,直到金門地檢署說法曝光後,海巡署才發新聞稿,承認「船身多次接觸」。

海巡署表示,當天執勤的「CP-1051」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執勤時有賴同仁以各級艦船艇配備之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搜證,該搜證器材置於駕艙,遇有將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同仁運用搜證。本案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同仁,2名預備登檢、1名操船,另1名負責瞭望警戒及搜證,惟因該艘陸船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 艇艏迂迴航行,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船身亦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同仁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致該名負責搜證同仁未即拿取搜證器材進行搜證。

由於本次執法過程中未能全程錄影、錄音,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引發家屬及外界質疑,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僅歷時五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雖讓事證分散,但不影響事實真相始末」。

最後,海巡署也說,死者家屬的傷痛,我們深切體認,也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於家屬抵金後,即向家屬完整說明相關案情;另案發後,海巡署亦秉持不偏不倚、勿枉勿縱原則,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並在檢察官指揮下,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家屬參與相關相驗程序;海巡署相關作為,即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

而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上午也在臉書發文指出,緊追登檢前任何個案都是一個不斷貼近,多次碰觸的過程,因為要靠近,才能跳上受檢船舶,在靠近、調整彼此船位的過程,就有持續碰觸的風險,此時蛇行,加倍危險。海巡署的說明方式,是基於這個他們日常的經驗,沒有隱匿的動機,這種事情無法隱匿,誰都知道。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三立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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