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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棄保潛逃加拿大未報到 父母29日被港警邀去協助調查

流亡加拿大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昨28日未依香港警方規定時間報到,因其母親是她的擔保人,周庭父母今29被邀到香港警署協助調查。(取材自Instagram)

據港媒報導報導,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棄保潛逃,原訂28日須向香港警方報到,她最終沒有出現,警方嚴厲譴責畏罪潛逃,表示會全力依法追捕。周庭父母29日被警方邀請到大埔警署協助調查,周母是周庭的擔保人。

周庭因參與2019年的反政府抗議活動,於2020年11月被監禁,羈押10個月後於2021年6月獲釋。但離開監獄後,仍繼續被依香港國安法接受「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的調查。並獲得保釋。

據報導,12月3日晚間,她在社交平台透露自己正在加拿大多倫多升學,原定12月回港就國安案向警方報到,但考慮多方因素,決定不回港報到,還說「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

香港警方因此發佈聲明,「強烈譴責」周庭的棄保行為,指這是「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並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並於12月4日對她發佈通緝令。

28日原訂周庭的報到日她仍未出現,香港警方即發表聲明表示,周庭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獲保釋,她並沒有依照警方指明的時間到警署報到,違反保釋條件。

警方強調,任何逃犯都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逃犯除非自首,否則會被終身追捕,後悔莫及。

香港01也報導稱,消息指出,周庭父母正在大埔警署協助調查,據知其母是擔保人,已被警方邀請助查。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擔保人須繳付保證金,並有法律責任提醒被捕人士準時到警署報到,若對方沒有依時報到,擔保人的保證金有機會被法庭充公,一般而言不會有其他刑事責任,除非有證據顯示擔保人協助被捕人士棄保潛逃。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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