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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蔡天鳳案主犯加控罪名 前夫庭上突發言被制止

鄺港智在庭上突然發言,被懲教人員阻止。

香港名媛蔡天鳳肢解案周三(20日)在九龍城法院再開庭,控方除了控告蔡的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大伯鄺港傑謀殺,更加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方申請把3人轉介高等法院審理。鄺港智在庭上一度發言,隨即被懲教人員制止;之後庭上更傳出擲筆聲,辯方律師向法庭致歉。

被控協助罪犯被告申請剔除不得離港保釋條件被拒

28歲模特兒、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今年2月傳出失蹤,及後被揭發被殺害後再遭碎屍,警方之後經追查及調查後,分三案落案起訴6人,其中首案涉及4名被告,分別為死者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家姑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而鄺港智、鄺港傑及鄺球3人被控一項謀殺罪,即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謀殺女子蔡天鳳;李瑞香則涉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另外兩案被告為林舜(41歲,遊艇公司職員)及潘巧賢(29歲,無業),被指涉安排死者前夫搭船潛逃澳門,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兩人准保釋候訊。潘巧賢今申請剔除不得離港的保釋條件,但最後遭法庭拒絕。控方就指,會盡力於下次提訊時確定法律意見,相關案件將押後至明年2月29日再訊。

前家姑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將與謀殺案分開審理

至於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3人,控方今申請加控各人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他們於2023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之間,在香港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號地下內,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控方另申請,把3人案件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案件將於明年1月29日在東區法院開展交付程序。

至於前家姑李瑞香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的案件,則將會轉介區域法院,與謀殺案分開審理。據悉,控方就李瑞香的案件已轉變檢控基礎,故作出有關申請。

辯方今再為李瑞香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期間在犯人欄內的鄺港智突發言,惟隨即被身旁懲教人員制止。庭上之後傳出一下大力擲筆聲,辯方律師一度轉頭望向鄺港智,然後向法庭致歉。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畢雙方陳詞後,最終拒絕李瑞香的保釋申請,連同鄺港智、鄺球及鄺港傑3人續須還押。

案件編號:KCCC577/2023、KCCC640/2023、KCCC666/2023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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