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受賄一案周四(11月23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受賄一案周四(11月23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郴州市檢察院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李春生利用擔任河南省新縣縣長、縣委書記,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訓練局局長,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7940萬餘元人民幣。
李春生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李春生現年62歲,河南大學歷史專業畢業,曾是初中歷史教師,後轉入公安系統工作。2013年,時任廣東公安廳長的李春生親率4000警力,清剿陸豐市有「冰毒教父」之稱的蔡東家集團,繳獲冰毒近3噸,被視為掃毒英雄。該案後來被拍攝成電視劇《破冰行動》。
2022年12月,李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2023年6月,他被開除公職與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