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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習武統路 美參院外委會表決通過《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

—美參院外委會表決通過《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阻中共侵台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星期四(6月8日)以口頭表決方式無異議通過旨在阻遏中共侵犯台灣的2023年《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要求美國聯邦政府制定一個抗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策略,為中共可能入侵台灣的行動制定應對方案。

中國解放軍東部戰區公佈的照片顯示,該戰區在8月4日軍事演習中向台灣海峽地區發射實彈遠程導彈。

華盛頓—

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星期四(6月8日)以口頭表決方式無異議通過旨在阻遏中共侵犯台灣的2023年《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要求美國聯邦政府制定一個抗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策略,為中共可能入侵台灣的行動制定應對方案。

參院外委會在工作會議中原本排定了兩個涉及台灣的法案,一個是編號S.1074,由共和黨籍參議員馬可·魯比奧(Marco Rubio)及民主黨籍參議員加里·彼得斯(Gary Peters)在3月30日提出的《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Taiwan Protection and National Resiliency Act);另一個是編號S.1457,由外委會主席、民主黨籍參議員鮑勃·梅嫩德斯(Bob Menendez)及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吉姆·里施(Jim Risch)在5月4日提出的《台灣稅收協定法》(S.1457, Taiwan Tax Agreement Act)。

在法案的討論與表決過程中,《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在加入其他議員提出的附加條文後,以包裹方式與其他法案一併經由委員會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

稅收協定未表決

旨在授權美國與台灣商簽稅收協定的《台灣稅收協定法》則是因共和黨籍參議員蘭德·保羅(Rand Paul)在會前就向委員會希望保留此案的情況下,排定到下次工作會議再提出討論。

在表決前的發言中,梅嫩德斯針對《台灣稅收協定法》表示,他要對里施及另外兩位聯署提案的民主黨籍參議員克里斯·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及共和黨籍參議員米特·羅姆尼(Mitt Romney)對此案的支持表示感激。

「此一立法在一個非常重要的時候提出。它將授權一個與台灣的稅收協定,提供在重要的戰略產業如半導體方面的投資,支持在台灣活躍的美國企業,並深化我們與台灣的經濟接觸。」

梅嫩德斯說,拜登政府上星期才結束《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的談判,台灣稅收協定的立法是對那些努力的必要補充。

「這是台灣要求的,這是行政當局要求與我們合作的,這也是美國企業界支持的。」

梅嫩德斯還說,委員會當天就接到美國商會來函表達對此一立法的強力支持,因為他們「體認到美台之間有一個稅收協定的重要性」,因此他認為外委會必須儘快推進此案的立法程序。

預期稅收協定將獲強力支持

對於《台灣稅收協定法》將保留到外委會下一次會議再討論是否因兩黨對此案立場分歧,梅嫩德斯在步出外委會議事廳後告訴記者,「老實說,我認為只是參議員保羅一個人有意見。不過因為任何單一(委員會)成員都有權利對任何一個立法提出保留,只要他們要求將它留到下一次工作會議,因此我預期它將在下一次工作會議中被提出討論,我也預期它將獲得跨黨派的強力支持。」

《台灣稅收協定法》將授權拜登行政當局與台灣談判並達成稅收協定。

法案條文說,美國與65個管轄區簽有稅收協定,這些協定有助於經濟活動、加強雙邊合作,也有利於美國的企業和其他納稅人。台灣是美國最大的貿易夥伴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經濟體之一,進一步強化美台之間的經濟關係仍然極為重要,「尤其在台灣的戰略重要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日益增加的威脅之下」,因此與台灣簽訂稅收協定將可為促進美台雙邊貿易關係扮演重要角色、加強美台整體關係並鼓勵其他國家增加它們與台灣的經濟聯繫。

保護台灣法要助台阻中犯台

在《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通過委員會表決後,參議員魯比奧也在一個聲明中說:「堅定支持台灣,一個美國的珍貴盟友,符合我們的國家及地區安全利益。國會必須持續緊密監視中國共產黨對我們的民主盟友的敵對行動,並在我們阻遏任何對台灣進犯的策略中保持堅定。」

《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要求美國國防部、商務部、國務院及其他聯邦機構在法案生效180天內向國會提出報告,關於美國準備及應對中國共產黨攻擊台灣時的非火力(non-kinetic)選項,包括制裁中共和以先發制人手段應對北京報復措施的機會。

法案條文要求美國政府制定的策略包含的要素之一,是「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運用宣傳及假消息活動以影響美國和台灣民眾的手段,包括以非法化台灣或合法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武力攻台行動為目標的活動。」

法案的附加條款包括民主黨籍參議員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要求加入的文字,它們分別是第3條款關於「維持一個中國政策」和第4條款關於「授權使用武力」的部分。

法案未改變美一中政策

第3條款說:「此法案中沒有任何部分可被視為是美國一個中國政策的改變,這個政策受到《台灣關係法》、三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聯合公報,以及『六項保證』的指引。」

第4條款說:「此法案中沒有任何部分可被視為是授權使用軍事力量。」

超黨派的《台灣保護與國家韌性法》在參議院以外,眾議院也由共和黨籍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及民主黨眾議員布拉德·施耐德(Brad Schneider)提出相應法案,不過尚未經過眾院外委會的討論。

這兩個涉台法案將在通過委員會表決後送交參議院表決,待參、眾兩院通過文本一致的版本後送交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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