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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無為縣的「大躍進」運動及其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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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躍進」時期的口號是,為了「趕英超美」,「一天等於二十年」。各級政府按照「人定勝天」的指導思想「瞎指揮」,不顧自然規律一昧蠻幹。「大躍進」給農村帶來巨大的破壞和影響表現在各個方面。農民們由於飢餓乏力,加上勞動強度大,個個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須帶拐杖,致使農民無法正常耕種。在大饑荒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由於政治高壓的存在,各地幹部對農民實行了「餓死也不開倉」的政策。

從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給農村帶來了嚴重的破壞和災難。安徽省是全國的「重災區」,地處江淮之間的魚米之鄉無為縣1]在全省率先創辦了第一個人民公社,當時全縣「五風」(共產風、平調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盛行,最後全縣竟餓死20餘萬人,占「大躍進」發動時總人口的20%左右。筆者搜集了該縣的相關資料,輔之以對當地經歷過「大躍進」的幹部農民的訪談,試圖將無為縣「大躍進」的始末和後果展現給讀者,幫助不了解這段歷史的人理解1950年代末期發生在中國大地上的這場浩劫。

一、「人民公社」制度下無為縣的「大躍進」真相

1958年9月,無為縣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將無城、虹橋、新民、觀音、官鎮、鳳河等鄉鎮合併辦起全省第一個人民公社──無為縣紅旗人民公社,10月上旬將全縣鄉鎮合併為31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農林牧副漁統一經營,生產資料全部公有化,勞動組織按營、連、排、班建制實行軍事化管理;生活則實現集體化,各村辦集體食堂,財務上以連(生產隊)為核算單位,對勞動力統一調配。[2]人民公社把原來經濟條件、貧富水平不同的村合併,實行統一核算,實際上就是窮村共富村的產。當時流行的「全民大辦煉鋼鐵、大辦工業、大辦交通運輸、大辦水利、大辦文教事業」等群眾運動,無一不是無償調用農民的人力、物力、財力,連所需房屋、用具等多向各村和民眾調用。

那時任用基層幹部只考慮個人關係、家庭出身、政治表現,很多幹部的文化素質低,村一級幹部大部分是文盲。地方幹部為了完成上級層層加碼下來的任務,不顧實際情況,只知「下面聽上面的、上面聽中央的」,一昧蠻幹。而人民公社制度卻讓這樣的幹部們控制了農村幾乎所有的社區經濟資源,而且可以集中分配,幹部們得以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措施支配、控制農民的行為,中飽私囊也大為便利。結果地方幹部貪污腐敗,官僚主義盛行,同時「大呼隆」生產、吃食堂制度也嚴重地挫傷了社員的積極性。由於實行供給制和無償勞動,收穫的糧食一律歸公,公社社員們認為,「干不干、三餐飯」,「做多做少、一樣吃飽」,於是吃飯時人多,出勤時人少,裝病的人多,沒病裝病,小病裝大病,過去能挑1百斤,現在只挑50斤,過去一個人能挑,現在則要兩個人抬。

1958年底,全縣有農業勞動力近35萬人,非農業勞動力近4萬人。為了實現工業「大躍進」,全縣共抽調勞動力74,229人,其中外調支援省、地和其他縣工業建設47,266人,參加本縣工業建設26,963人(鋼鐵3,107人,機械1,517人,採礦9,126人,煉焦1,414人,電力工業164人,交通運輸6,481人,建築843人,紡織、冷凍等4,311人)。而各公社內和公社與公社之間的勞力調動則無法統計。被調走的農民每天只有約1.5斤至2斤口糧,毫無報酬,還得日夜苦幹。後來發生了嚴重的饑饉,再加上超強度勞動,許多人餓累而死。筆者調查走訪的對象多為60歲以上的民眾,對那段痛苦歲月的經歷記憶猶新,現在仍能娓娓道來。據新店大隊靠山村農民程長水說,當年興修全縣最大的新華水庫(位於崑山鄉西南角)時,每天都有餓死人、累死人的現象;有的勞力被調往外地勞動,照顧不到家裏的妻子兒女,致使家裏人也餓死不少。他本人(父母已餓死)因在新華水庫連續勞動40天,照顧不了家裏兩個年幼的弟弟,他的小弟被活活餓死。

1958年姚奎甲任無為縣委第一書記,他受到上級的壓力,也對下級施壓。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是6.2億斤,卻上報13億斤;1959年總產量是4.4億斤,上報11億斤。[3]為了製造「高產」假象,很多公社都採用了「並田」的方法,即把許多茁壯成長或基本成熟的莊稼移栽併到一塊田裏,因密度過大,又釘木樁支撐,用繩索捆綁住稻禾。當時任職縣糧食局的夏可文[4]回憶說,1958年他奉上級命令去調查農民畝產的真實數,他隨機抽取3塊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個等次,親自監督收割和打穀,結果發現上等田平均畝產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將真實數字上報,但區里幹部怕影響政績,不給蓋章,最終糧食產量還是按區里幹部虛報的數字蓋章上報。當時流行的說法把創造糧食高產紀錄稱為「放衛星」。據當時的報導,石澗區拓城社第五作業區第17小隊曾放出一顆中稻產量「衛星」,1畝多的稻田共收稻穀33,709斤;湯溝區蛟磯鄉燎原一社的1畝4分「湖南秈」中稻共收稻子35,859斤,平均畝產25,619斤。[5]

以前自留地、家庭副業是社員收入的重要來源,也是向城鎮提供蔬菜、副食品的重要來源。但在「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自留地歸集體,家庭副業也不准經營,否則就被指斥為「搞資本主義」。1958年秋至1959年上半年,無為全縣毀去村莊1,591個,拆毀農民住房6萬5千多間;還有的公社移民並村,把農民一家祖孫3代並在一間房裏睡覺。1960年春,為了辦「萬頭養豬場」、「萬雞山」、「萬鵝湖」,無償奪走人民公社社員家中的家禽,集中到公共的飼養地,最後公共飼養場裏家禽全部死光,而大部分村莊裏則雞、鴨、鵝斷種。[6]

「大躍進」時期的口號是,為了「趕英超美」,「一天等於二十年」。各級政府按照「人定勝天」的指導思想「瞎指揮」,不顧自然規律一昧蠻幹。1959年春,縣政府要求全縣提前半個月(即在清明前3天)播種、提前栽插,結果因氣溫偏低,稻種不能正常發芽,8萬斤稻種爛掉了,長出來的僅有的一點弱苗栽到田裏,又幾乎凍死殆盡,於是20多萬畝稻田差不多絕產。有的地方幹部還強迫社員用鹽水拌種,僅開城區在早、中稻栽插後就在稻田裏灑了近2萬斤食鹽,嚴重破壞了土壤結構。[7]還有一些公社幹部以為,耕地深翻是翻得越深越好,竟將地表1丈2尺以下的生土翻上來,不僅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還破壞了耕地土質,降低了產量。據當地民眾說,石門大隊和興勝大隊(現改為蓮花行政村)的幹部為了完成積肥任務,竟將黃豆磨成豆漿,用大缸盛放置於野外田埂上,晚上大缸上面點白熾燈以吸引各種飛蟲落入缸中,經日曬雨淋後發酵成臭氣熏天的所謂「人造化肥」,卻不用這些黃豆去救濟正在飢餓死亡線上掙扎的群眾。

為了放更高的產量「衛星」或完成上級交給他們的層層加碼的生產指標,地方幹部大量採用強迫命令的手段,叫民眾幹活就象趕鴨子一樣。有的幹部竟打人成風,完不成任務打,出工遲到也打,說話不好聽也有挨打的。在勞動中根本不顧婦女的生理特點,致使不少婦女發生子宮下垂和停經的疾病。由於強行實行集體食堂制度,取消了農民的家庭廚房,基層幹部得以用控制食物分配的手段騎在民眾頭上作威作福,動輒用剋扣飯票或不給飯吃來威脅民眾。農民幹活遲到、誤工肯定要被剋扣飯票,若因飢餓或生病不能下田幹活,或講幹部壞話被幹部聽見或被別人舉報,只憑幹部(指導員、書記、生產隊長等)打一聲招呼,開飯時食堂會計和炊事員便將這些社員的飯票扣掉並摔破其飯碗。農民們即使被冤枉了,心裏充滿怨恨,也敢怒不敢言。就這樣,幹部們掌握了群眾的生死予奪之權,最後把許多農民逼上了飢餓而死之路。

虛報了總產量,就得相應地增加繳納給國家的糧食和其他農產品,這樣各級政府便用高壓手段強迫農民交出家中存糧和留給家畜的飼料糧,上交國家糧庫,同時在集體食堂里減少社員的口糧供應,實行所謂的「低標準、瓜菜代」。「人民公社化」過程中農村全面推行了集體食堂制度,不准農民退出,群眾也不敢退出。幹部們對上級報告說,群眾不願解散食堂,其實是為幹部們自己打算,因為辦了食堂他們就可以多吃多佔,晚上還能吃夜餐。

1959年7月4日,安徽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張愷帆到無為縣調查,發現「浮誇風」非常嚴重。7月7日他在無為縣五級幹部會議上提出了批評:明明畝產4百斤,硬說是8百斤、1千斤;你多我比你更多,橫豎是越多越好。張愷帆還注意到,社員勞動強度過大,口糧供應偏低,社員面呈飢色,浮腫病患者普遍,年輕婦女幾乎都喪失了生育能力,廣大群眾處於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他及時向省委、省人委作了匯報,提出立即停止蠻幹,提高口糧供應標準(每人每天不少於1斤原糧);並責成縣委糾正「共產風」,並提出「三還原(吃飯還原、房屋還原、小塊土地還原)」、「兩開放(集體魚塘開放、自由市場開放)」等應急措施。[8]如果能按張愷帆的意見辦,數十萬農民後來就不致於因飢餓而死。

然而,就在這年夏天的廬山會議上,毛澤東指責張愷帆「站在資產階級立場,蓄謀破壞無產階級專政,分裂共產黨,在黨內組織派別,散佈他們的影響,渙散無產階級先鋒隊,另立他們的機會主義黨」[9]。由此,張愷帆被安徽省委定為「右傾分子」,一大批黨員、幹部、群眾受到種種打擊。這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貫徹黨的「八屆八中」全會精神,組織批判張愷帆,全縣有28,741名幹部、群眾也遭到批判。[10]於是,張愷帆試圖糾正的「共產風」在無為縣又颳了起來,導致形勢迅速惡化。張愷帆被批判之後,地方幹部的專權和高壓越來越嚴重。據夏可文說,當時由幹部組織的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就是,「目前我們存在的問題是思想問題,還是現實問題?」經過一番「討論」後,幹部就「得出」主要結論:目前的困難是社員同志們思想認識不清,勇氣不足,缺少建設共產主義的激情等等。至於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問題自然是閉口不談。在地方幹部對人民公社社員的「幫教」活動和「點撥」指導之下,所有社員討論的結果必須與幹部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則必遭打擊。許多講了真話的人被打擊,甚至被判刑投進監獄。據夏可文說,當年被打成「右傾分子」的人不計其數,在無為縣體育場上,公檢法部門判處罪名的方式是用大喇叭喊來代替正常的司法審判程序,喇叭上喊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於被判的人太多,以致於無為縣監獄爆滿,連倉庫里都關滿了人。後來政府不得不將那些無處關押的人押往臨近的白湖農場(廬江縣境內)和普濟圩農場關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說勞改犯多得象行軍隊伍一樣。

二、從「大躍進」到大饑荒

「大躍進」給農村帶來巨大的破壞和影響表現在各個方面。

首先,農民缺吃少穿,生活用品奇缺,人們生活、生產困難,導致土地拋荒,村野荒涼;而基層幹部們卻「多吃多佔」,以致當地群眾流傳着「一兩二兩,餓不死隊長;一錢二錢,餓不死炊事員」之說。據筆者在崑山鄉和周邊鄉鎮調查,「大躍進」時期最初每人每天的標準是1斤(原糧);後來由於糧食日益短缺,下降至7兩、4兩、2兩,小孩再減半,每天只能吃兩頓稀飯;最困難時,有時連續3、4天1兩米都不供應。張愷帆1959年到無為縣調查時,社員反映,當時每人每天的口糧「縣裏講一斤(原糧),其實一家老小平均不過二兩[11]」[12],群眾個個象叫花子一樣,不論雨雪天都帶個瓢,扶着老人、帶着孩子跑到公共食堂吃飯。[13]據農民徐伍榮回憶,1960年下半年曾連續3天1兩米也不供應,大年三十除夕之夜,社員必須打完規定數量的積肥才准吃飯。

當時不僅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而且生活用品奇缺。1959年至1961年,農產品的黑市價高於國家牌價數倍,城市裏糧、油、布匹、棉花等8種必需品憑票配售,煙、酒、食糖等10種則限量供應。[14]據當時的一位回鄉大學生黃立眾描述:「只有公社書記或省、縣級部長才能買到東西,當時社員每人每天口糧是每人4、5兩。農民一年不見一塊洗衣肥皂,連吃鹽都沒錢買。膠鞋、力士鞋是看不到的。紙沒有了,把古老的封建時代宗譜拿來染色再用。……以前繁華的集市現在就像清水洗的一樣。蔬菜比米還貴,毛雞價值每斤80、90塊錢。」[15]連無為縣城也是這樣,縣城裏僅有的一點菜只賣給機關團體,不賣給群眾。[16]

農民們由於飢餓乏力,加上勞動強度大,個個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須帶拐杖,致使農民無法正常耕種。同時,耕牛、農具也大量減少,1958年底全縣有耕牛37,774頭,而1960年底只剩28,100頭,大型農具減少176,244件,佔60%。[17]這是田地荒蕪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稻種白天灑下田,晚上即被成群結隊的飢餓群眾撈上來,清除淤泥後將濕稻種帶回家,用兩塊磚頭一搓即食其米。當時可以說每村晚上都有饑民用這種方法偷食。如此則田裏何能長出許多稻穀?當時,即便田裏長着水稻,往往也是四周有禾苗,而田塊中間荒蕪。其原因是,農民飢餓無力,走路都搖搖晃晃,需要拐杖,無法下田勞動;即使被幹部用棍棒驅趕下田,農民兩腿也深陷淤泥中而無力拔出,只好在田塊四周播種、插秧,消極應付,於是田塊中央長滿了稗草。南方多水田,淤泥較深,正常情況下行走于田間本不費太大力氣,當時農民居然連在田間連挪動腳步的力氣都沒有,可見其飢餓的程度。當幹部在場時,農民們彎下腰假裝勞動,幹部不在場就消極抵制;儘管幹部逼着農民日夜幹活,但晚上幹部一離開,農民們就在田埂上睡覺。

官方的說法把這段時間農作物的普遍減產歸結為「三年自然災害」。據筆者查閱相關氣象和災情資料和多次走訪調查得知,歷史上對無為縣影響較大的災害性天氣有低溫、連陰雨、暴雨、旱澇、冰雹、龍捲風。筆者分析了無為縣1957年到1988年各月平均最高、最低及極端氣溫表,各月平均雨量、雨日及最大、最小降雨量和一日最大雨量表,1952年到1988年梅雨情況表[18],發現在1958至1960年間,除1958年旱情較嚴重、1959年有輕微旱情外,基本上風調雨順,並無其他災害性氣候的記錄。據「三年困難時期」在無為縣教書的楊金聲分析,從1958年到1961年這4年無為縣的氣象資料來看,無論是從月降水量、最長連續降水日數和最長連續無降水日數來看,還是從暴雨日數和暴雨連續日數來看,既不存在澇災,也不存在旱災。當時出現的大饑荒完全是一場人禍。[19]

在大饑荒已經發生的情況下,由於政治高壓的存在,各地幹部對農民實行了「餓死也不開倉」的政策。在當時的政治氣氛里,誰要是擅自開倉,輕則開除黨籍、公職,重則挨批鬥,甚至被整死。與此同時,幹部們對私藏或偷取糧食的農民則嚴懲不貸。幹部們認為,農民家中若藏有糧食,就肯定是偷來的,一經搜出必遭毒打。有些農民將晚上從田裏偷來的糧食用瓦片煮燒(鐵鍋已被砸碎用於「大煉鋼鐵」),幹部們發現誰家有炊煙,即蜂擁而入,砸打一氣,並將偷食者拖入食堂吊打。幹部們甚至不准農民採摘野生植物充飢,理由是野生植物也是地里長的,而土地是共產黨的,所以野生植物也是共產黨的。幹部對偷食小孩也不肯放過。無為縣南鄉有一小孩,因飢餓難耐,大白天爬到生產隊田邊偷食田中稻種,被生產隊長發現,衝上前去,一鍬鏟下去,將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齊刷刷鏟斷。後來張愷帆到無為調查時,經群眾舉報,這兩位村幹部被逮捕。

三、從人口的大規模死亡到饑民食屍

「三年困難時期」,餓、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縣。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糧嚴重不足,社員收割後就近乎斷糧。接着就出現非正常死亡、人員外流現象。因為人口驟減,進一步導致土地大量荒蕪,糧食連年減少。1958年全縣糧食總產量為7億斤,1959年為4.5億斤,1960年僅4.0億斤。[20]據無為縣誌記載:1960年春,由於「浮誇風」、「高估產」、「高徵購」,加之浪費嚴重,城鄉居民口糧嚴重不足,發生了浮腫病,一些地方出現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嚴重情況。[21]人口外流以石澗、陡溝、蜀山等區為甚,蜀山區得勝鄉小坳第四社橋頭墳和雙泉兩個生產隊,就有45%的農戶流往江西省。[22]當時社員餓得沒有辦法,只好找樹皮、樹根、蒿草、糠秕、蕨類、小雞草等野草野物充飢,實在沒辦法時只能大量喝水充飢,結果大批人浮腫,許多人餓死,崑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約27%。「三年困難時期」無為縣的人口總數連年下降。除了幹部家庭的婦女外,絕大多數婦女都不再能生育,在這3年中群眾家裏出生人口寥寥無幾。據無為縣公安局統計,1959年全縣餓死82,278人;1960年餓死126,524人。據《無為縣誌》記載,1957年年底全縣人口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僅餘662,557人。

據筆者在崑山鄉大範圍內調查得知,當時幾乎每村每天都有餓死人現象。在冬春季野外沒有可供偷食的農作物,若糧食再供應不上,大多數農民就只有坐以待斃;若是在夏秋季,農民們如果不想被餓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長或收割的農作物,當時這是普遍現象。在飢餓的逼迫下,人們已經沒有了羞恥感,每到收穫季節,晚上田野里到處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驚弓之鳥,戰戰兢兢。如果是群眾碰見群眾,彼此都心照不宣,因為都是出來偷食的,一般不會互相檢舉;一旦群眾碰上幹部,不等對方看清自己就得拼命逃脫,否則落入幹部之手,就難逃懲處。有許多人因此即遭捆綁拖入食堂吊打,還有許多婦女因偷食被幹部揪着髮辮倒着拖,沿村饒圈,或將婦女的頭髮剃成陰陽頭,許多婦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

據蘇老村蘇秀芳[23]回憶說:當時蘇老村至崑山街沿途3、4里路,每天都見無人收埋的屍體十幾具,要麼是其家人已全部餓死,要麼是家人因飢餓無力挖坑掩埋親人的屍體。因此,各大隊不斷組織人民公社社員專門掩埋屍體,因屍體太多,埋屍的社員也飢餓而空乏無力,只將屍體草草掩埋。荒野常見不知是餓狗還是飢狼刨土扯拉啃咬屍骨的慘境,人見了也無力去驅趕。據她說,蘇老村原有570人,到後來因餓死加上外流,全村只剩下2百多人,好幾戶人家死絕。蘇秀芳一房(共一個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餓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親死後,她的弟弟時年2歲,依偎母屍旁,嗷嗷待哺;為了多領得一勺稀飯(當時他們村按人口到食堂領取口糧),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親的屍體,與家人同臥一床,不讓別人知道她的母親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領取一勺粥水,從而使姐弟倆得以苟延殘喘,度過危機;後因屍體腐爛臭不可聞,才埋掉她母親的屍體。據筆者在崑山鄉內隨機訪談,當時為了多領取一份糧食,幾乎每村都有蘇秀芳家這種情況。據程長水回憶,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間,餓死加上外流,全村後來只剩下70人,好幾戶人家絕戶。

基層幹部常把外流人員和因飢餓而死絕的家庭之住房拆毀,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當時各村都見殘垣斷壁,房前屋後,雜草叢生,低矮的茅屋和殘垣斷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叢中,常有野兔出沒其中,一片荒涼蕭條景象。

飢餓使許多人變得野蠻和殘暴,為求生存,不擇手段。曾任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南北美洲巴西營養研究所所長的卡斯特羅教授曾指出,「沒有別的災難能像飢餓那樣地傷害和破壞人類的品格」,「人類在完全飢餓的情況下,所有的興趣和希望都變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積極地集中於攫取食物以充飢腸,不擇任何手段,不顧一切危險」,「而且對於環境的一切刺激所應有的正常反應完全喪失消滅,所有其他形成人類優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開不管,人類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約束逐漸消失,最後一切顧忌和道德的制裁完全不留痕跡」,「其行為之狂暴無異於禽獸」,盜竊、搶劫、賣淫以及其他一切道德墮落越軌行為,「或多或少都是飢餓對於人類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後果」。[24]

這些現象當時在無為縣全都出現過。一位當年對形勢不滿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雲在1983年3月22日寫的申訴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難時期」看到的情形:「有一點吃的,老子搶兒子的,兒子搶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25]現任澗李小學校長的謝益文說,當時他父親是生產隊長,且在食堂工作,每次從食堂回家帶些米飯之類的糧食,放在家中柜子里鎖藏起來,等自己餓時再吃;而對幾滴米未進、一直囔着叫餓的兩個兒子置之不理,結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餓死,自己後來被叔父救濟才活了下來。據蘇秀芳說,她的堂妹餓死後,她的二伯以收埋屍體為藉口,將屍體帶到蘇老村村後山岡上,割下屍肉煮燒食用,而將屍骨僅草草掩埋,蘇老村許多村民都看到這一幕。據夏可文說,無為縣城有一貨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當時叫「投機倒把」),經常將賺的錢換一些食物藏在貨郎擔子裏自己食用,從不給他的妻子和兒子吃;每當他的妻子和兒子向他求食時即遭他的毒打,並揚言要殺掉他們母子倆;妻子餓得快要死的時候,趁丈夫熟睡之際,與兒子一起用繩子勒死他,以奪取食物。後來無為縣公安局破了該案,周邊群眾紛紛要求減輕對這母子倆的處罰。據崑山鄉新華村村民反映,當時該村有一老婦,一日鄰居偶進其屋,見老婦人正在吃肉,忙問其來源,老婦良久不語,後在幹部的追問之下被迫說出實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屍。「虎毒尚不食子」。「大躍進」竟逼得母親醃其親生子屍以食,由飢餓導致的人倫之變異,真是駭人聽聞。當時即將餓死的人爭吃無主屍肉也時有發生。據老人們講,有些飢餓的鄉民經常到處打聽誰家最近死了人,何處有新墳?一旦聽說某處有剛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墳,人們便結夥蜂擁至新墳地,掘屍而食,野外常見被剔除了皮肉的屍骨。

據時任無為縣看守所所長的胡大海對夏可文說,「看守所里的犯人,有女人殺丈夫的,有兒子殺老子的,有母親殺兒子的,各種喪失倫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為飢餓的原因」,「無為西鄉有一大隊書記,以捆綁毒打社員而出名,深得群眾怨恨。該村有兩名社員因飢餓加仇恨,將這個書記七、八歲的胖乎乎的兒子殺吃了,後無為縣公安局破獲了此案」。

歷史已經過去,但歷史是一面鏡子,它給了我們嚴酷的教訓。

【注釋】

[1]無為縣在安徽省中部,當時行政上隸屬於蕪湖地區,現在隸屬於巢湖地區。該縣地處江淮之間,地形平坦,水利方便,自然條件利於農業,歷史上一直是魚米之鄉。

[2]無為縣地方志辦公室編,《無為縣誌》,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342-343頁。

[3]出處同上,第28頁。

[4]夏可文,男,76歲,現居無為縣無城鎮上河街18號。「三年困難時期」曾任無為縣糧食局主任。筆者曾於2004年8月份與夏可文多次交談得知,他因工作需要,「三年困難時期」經常下鄉檢查統計糧食產量情況,經常與基層幹部和農民打交道,所以對當時農村和農民的情況非常了解。他現在講述起當時的事情來,仍然記憶猶新。他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為筆者提供了許多真實的一手資料。

[5]1958年8月20日《無為日報》(號外)刊登。

[6]出處同注[2],第126頁。

[7]出處同注[2],第126-127頁。

[8]出處同注[2],第85-86頁。

[9]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建國以來的毛澤東文稿》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431-432頁。

[10]出處同注[2],第87頁。

[11]當時市秤1斤是16兩,每兩等於公制31.25克。

[12]出處同注[2],第600頁。

[13]出處同注[2],第601頁。

[14]出處同注[2],第323頁。

[15]黃立眾是無為縣崑山公社蘆塘黃村人,原為北京大學學生,因被劃為「右派」而遭開除學籍,回鄉後因對「大躍進」不滿,在當地組織了「中國勞動黨」。其活動於1961年被破獲,黃立眾等8人當時即被逮捕判刑,對此案的追查一直延續到1968年的「清理階級隊伍」運動。後來當地政府承認,打擊面過寬,造成了大量怨案。這段話引自黃立眾寫的「告全國同胞書」,見無為縣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的案卷,現藏縣人民法院,檔號10120。

[16]出處同注[2],第602頁。

[17]出處同注[2],第127頁。

[18]出處同注[2],第88頁。

[19]楊金聲,「我親歷的瓜菜代生活」,《炎黃春秋》,2002年第7期,第41頁。

[20]出處同注[2],第127頁。

[21]出處同注[2],第27頁。

[22]出處同注[2],第126頁。

[23]蘇秀芳,60歲,現居無為縣崑山鄉蓮花靠山村,訪談時間是2003年8月19日。

[24]約緒•德•卡斯特羅,《飢餓地理》。上海:三聯書店,1959年譯本,第63-66頁。

[25]出處同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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