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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拒絕向BNO簽證人士發還強積金 英國會小組批評打壓人權

—滙豐銀行被指控為「中共壓制香港難民同謀」

超過十萬香港人透過BNO簽證搬到英國,但絕大多數都無法取回他們在香港的退休金,英國國會一個小組批評英國銀行道德有損,建議英國政府找出對策。

倫敦滙豐銀行大樓

超過十萬香港人透過BNO簽證搬到英國,但絕大多數都無法取回他們在香港的退休金,英國國會一個小組批評英國銀行道德有損,建議英國政府找出對策。

英國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All-Party Parliamentary Group on Hong Kong)星期二發表報告,批評包括滙豐(HSBC)的英國銀行拒絕向透過BNO簽證移居英國的人全數發還他們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MPF),而且配合落實《香港國安法》,打壓香港人權。

小組在2021年9月開始收集相關證據,當中包括流亡海外的前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峰,以及七位匿名的香港人提供的資料。許智峰在報告發佈會指,滙豐在他宣佈流亡後凍結他及家人的帳戶,他亦無法領取他的強積金。

他說:「這包括我以往對強積金的供款,以及我過往的存款。這是我的私有財產,但我永遠不能取回,只因為我批評北京及香港政府,因為《香港國安法》。這是不文明及無理的。」

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英國推出BNO簽證讓持有該護照的香港人搬到英國,至今已經有接近15萬人獲批簽證。在香港,所有在職人士及其僱主都要供款強積金,一般要屆滿65歲才能取回。其中一個可以提早取回的條件是證明自己將永久離開香港。

報告列出一些香港人的電郵,內容指即使他們透過BNO簽證移居英國,打算永久在當地居住,本應符合領取強積金的條件,但香港政府並不承認BNO簽證的地位,因此銀行亦不肯退還強積金。

香港人指控滙豐偷錢

一名透過BNO簽證移居英國兩年、不願意公開身份的香港人在發佈會說,她供款強積金20年,合共超過港幣100萬,但最快只能在數年後,她成為英國公民之後,才能領取強積金。

她說:「他們沒有權利去偷走我的錢。無疑,香港政府是不道德的,但對我來說,滙豐是更邪惡的。滙豐是英國公司,他們有責任尊重國際人權準則。他們需要有良好企業管治及誠信,保護客戶的資產,而不是幫助政府去打壓我們。」

她說,有些香港人因為無法取回強積金而無法搬到英國,因為移居需要大量花費,包括簽證附帶的醫療費用、提早繳付一年租金、以及找到工作前的生活開支。

她說:「我相信如果全部BNO簽證持有人同時取回強積金,會為香港政府及銀行帶來龐大壓力。今天,香港政府用這個不合理的藉口阻止我們取回強積金,很難保他們會用更不合理的理由去阻止我們取回強積金。我很擔心我的強積金會被永遠鎖上,這會令我的退休生活十分麻煩。」

「滙豐道德上錯誤

跨黨派國會香港小組主席甘文康(Alistair Carmichael,又譯卡米高)說,滙豐的行為涉及打壓人權。

他說:「滙豐或以為他們的行為是有助他們的商業利益、股東的利益,但說到底,營運銀行、營商在於尊重,不只是對法律條文的尊重,而是對法律的精神的尊重,如果沒有了這些,就沒有了一種令銀行及商業成功的環境。滙豐選擇了一個我們認為是道德上錯誤的立場,遲早他們會發現這對他們及股東都沒有好處。」

報告建議,內政部、財政部及其他相關英國政府部門需要更詳細研究應對拒絕發還強積金的方法,考慮另類方法,例如內政部可以向BNO簽證人士發出另一種文件,以便香港人可以以這份文件來取回強積金。

報告亦建議英國政府要求英國銀行把香港民主派的帳戶解凍。

另一個建議是,英國政府應該制裁侵犯香港人權的中國共產黨官員、香港政府官員、香港警察和中國國安人員。建議制裁的方法包括使用《馬格尼茨基法》形式的法律,或者考慮以中國已經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理由制裁,又或者是使用英國的反洗黑錢法制裁。

英國政府關注

在1月中,有工黨議員書面提問關於強積金的問題,主管印太事務的外交部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又譯特里維廉)在回應指,英國官員已跟香港相關機構交涉,敦促對方讓BNO簽證人士能夠儘早取回強積金,而待遇應跟其他護照持有人一樣。

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於2019年11月5日成立。成立目的旨在推進香港的民主和法治,和捍衛香港的人權,就香港時局交流相關資訊,以及拓展英國與香港兩地民眾的關係。

滙豐銀行在回應小組的聲明中說,他們尊重人權,但需要遵守銀行有營運的地方的法律和監管機構的指示。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VO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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