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遠良涉嫌受賄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決定。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周六(29日)發佈消息指,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孫遠良作出逮捕決定。孫遠良是中共20大後,被逮捕的首個省部級「老虎」。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0日消息指,孫遠良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中紀委網站指,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孫遠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孫遠良今年4月被查,公開資料顯示,今年67歲的孫遠良是遼寧省建平縣人,2011年任遼寧省政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遼寧省委統戰部部長兼省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書記。2013年,孫遠良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並繼續兼任省委統戰部部長等職。2016年10月到2018年1月,曾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2022年4月9日落馬,9月30日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