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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森的精神病強制送醫提案 眾院推進

2021年4月26日,加州洛杉磯一名無家可歸者坐在路邊。(FREDERIC J. BROWN/AFP via Getty Images)

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為解決加州日益嚴重的無家可歸問題而提出的激進計劃,即強迫一部分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接受治療,本周通過了眾議院一委員會的審議,獲得了兩黨的支持。

由參議員托馬斯‧烏姆伯格(Thomas Umberg)和蘇珊‧塔拉曼特斯‧埃格曼(Susan Talamantes Eggman)撰寫提出的SB1338法案,周三(6月28日)以14比0的投票結果通過了眾議院衛生委員會(Assembly Health Committee)。這項「社區援助、康復和賦權法案」(Community Assistance, Recovery, and Empowerment,簡稱CARE)將啟動民事法庭,由法官來決定是否將某個罹患精神分裂症或其它精神障礙的人通過法庭命令送入精神病院治療。

紐森在一份聲明中說:「加州人明白,我們需要一個範式轉變,以幫助成千上萬流落街頭、未經治療的精神病患者。」「CARE法庭(CARE Court)的通過將不僅為社區中急需護理的人提供救助,還將為他們的朋友和家人帶來希望。」

根據該提案,如果個人拒絕接受服務但被認為其精神狀態無法自己做決定,他們將被置於監護之下。CARE法庭計劃納入了縣級行為健康機構提供的一系列健康護理服務,包括穩定情緒的藥物治療、住房和其它列舉的服務。

加州現行法律《2002年輔助門診治療示範項目法》(Assisted Outpatient Treatment Demonstration Project Act of2002)也稱為勞拉法(Laura’s Law),要求每個縣提供精神健康計劃,除非一個縣或一組縣通過其管理機構的決議,選擇不遵守這一要求。可以代表那些被確認為殘疾或由於嚴重精神疾病而無法自行做出決定的人,請求短期和長期非自願治療和監護。

儘管紐森通常會獲得自由派同行的支持,但他們中的一些人不同意該法案的監管計劃。

國際人權非營利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一份聲明中說:「個人如果不遵守法庭命令的治療計劃就可能被置於監護之下,這有可能剝奪了這人的法律行為能力和個人自主權,使他們遭受強行醫療和藥物治療,喪失人身自由。」

該提案的支持者,如總部位於威尼斯的HELPER基金會(處理涉幫派問題的非營利組織)的聯合創始人安薩‧埃爾‧穆罕默德(Ansar El Muhammad)表示,州長在挖掘真正的問題。

穆罕默德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毒癮和精神健康,你必須在處理住房問題之前解決這兩個問題。」

根據上次對無家可歸者的統計,加州有16.1萬名無家可歸者。

該法案現在轉到眾議院撥款委員會進行審查。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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