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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外持槍合法 美發生深刻劇變

最高法院的擁槍判決一經公佈,民主黨籍總統拜登就表達了「遺憾與失望」。拜登說這個裁定「違背常識」,他「呼籲全美國人民就槍支安全問題發聲」。

拜登有這樣的態度不讓人意外,他一直在呼籲、敦促國會修法,對槍械進行管控。就在本月初6月3日,拜登在演講中就表示,如果禁止攻擊性武器在政治上不可行,「那國會至少應將合法買武器的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

在當時的演講中,拜登還提到了幾樁震驚全美國的槍擊案,包括紐約州水牛城超市、德州小學以及俄克拉何馬州醫院的槍擊事件等。他表示還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有所改變,他說「看在上帝份上,我們還能接受多少屠殺事件?」

紐約州民主黨籍州長霍楚在推特上寫道,「在全國範圍內對槍支暴力進行清算的時候,最高法院肆無忌憚地推翻了一項限制隱蔽攜帶武器的紐約法律,這令人憤慨。」

紐約市民主黨籍市長亞當斯也發了推文,他說「簡而言之,最高法院的判決將紐約人置於面臨更多槍支暴力的風險中。我們一直為這個裁決做準備,將繼續盡一切可能與聯邦、州和地方夥伴合作,保護我們的城市。」

民主黨人認為,民間槍支太多,就會發生大量的槍擊案。所以民主黨是主張控槍的,至少也要提高合法持槍的年齡。

對於民主黨人的觀點,大法官阿利托說了這麼一段話:「紐約州這樣的法律可以防止或者阻止暴行嗎?如果一個人執意要實施大規模槍擊,如果他知道在自家以外持槍是非法的,就能阻止他嗎?」

阿利托也提到了紐約州水牛城槍擊案,他表示,如果紐約州限槍法律可以阻止的話,「你們怎麼解釋水牛城的槍擊案?本案中的紐約州法律明顯沒能阻止肇事者」。

全國步槍協會副主席拉皮埃爾在推特寫道,「這個裁決為生活在全國各地違憲制度下的守法美國人帶來了挽救生命的正義,特別是在那些有旋轉門刑事司法系統、無現金保釋法和執法騷擾增加的地方。」

拉皮埃爾還對福克斯新聞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是一個「分水嶺」,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勝利」。他說「美國數十年的有權攜槍法證明,好人不是問題所在。」

共和黨州長候選人、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之子安德魯為最高法院的判決「擊掌祝賀」。安德魯在給《大紀元時報》的聲明中表示,這個裁決「保護了守法紐約人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利」。聲明中寫道,「暴力犯罪的解決方法在於加強執法,而不是侵害美國人的權利。」

槍是雙刃劍關鍵誰拿槍如何用

在我看來,兩黨如果都是希望解決美國槍擊案頻發的問題,那麼願望就都是好的。生命可貴這毋庸置疑,所有製造襲擊的人和他們的犯罪行為都必須受到譴責和法律的制裁。

從今年年初到現在,美國發生了很多槍擊案。僅僅從5月24日德州羅布小學槍擊案以來,美國就發生了至少20多起槍擊事件。

在羅布小學槍擊案中,共有21人死亡,其中除了被警察擊斃的槍手外,還包括19名學生和1名老師。德州官員在當天透露,槍手是一名18歲的男子,到校園行兇前,在另一處地方先是槍傷了自己的祖母。

拜登提到的紐約州水牛城超市槍擊案發生在5月14日下午。一名白人槍手持槍闖進當地非裔人密集的塔普斯超市,開槍殺害了10名購物的民眾和店員,另有3人重傷。警方調查發現,槍手行兇前曾發表「種族主義、反移民觀點」,聲稱美國白人可能被有色人種取代。

但是我們需要弄清楚1個問題,就是槍有沒有問題?是槍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這是關鍵的一點。弄清楚這個問題的關鍵點,是否該控槍也就清楚了。

知名憲法律師、德州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也認為,限制守法公民持槍「是行不通的」,這樣做「不能預防犯罪」。

在2010年到2012年的兩年時間,中國發生了十幾起看起來沒有關連的襲擊學生事件,造成了25人死亡。那些所有的襲擊事件中,行兇者使用的絕大多數是刀,沒有一起用槍。

瑞士是世界上百姓持槍率第二高的國家,大約是美國的一半。但是瑞士2004年的涉槍殺人死亡率僅僅是百萬分之7.7。這就足以說明槍不是問題,關鍵問題在人。

早前在推特上看過一段視頻,相信很多人也都看過。在美國的某個地方,有不少女性家長帶着孩子聚在一起,好像是在等車。這時冒出一個人,用槍指着人群準備搶劫,嚇得人們紛紛躲避。

這時人群中的一名女士,一邊後退躲避,一邊從自己的包包中拿出手槍,擊中了那名搶劫的男子。男子被擊中後倒在地上,並沒有死去,他的槍掉落在一旁。

然後持槍的女子用槍指着搶劫男子,她沒有繼續開槍,只是防止那名男子繼續實施攻擊。這名女子見男子已經停止了攻擊,慢慢上前撿走了搶劫男子的槍。一場可能的更大傷害在這名持槍女子的還擊下被避免了,很難想像如果沒有這名持槍女子,後面會發生什麼呢?說不定又是一場屠殺。

我想那名男子一定沒有想到,在人群中還有人帶着槍。如果他知道有人帶着槍,如果他知道搶劫會遭到對方還擊,他還敢上前搶劫嗎?我覺得可能性會大大降低。

這個例子讓我們看到一個問題。在同一件槍擊案中有2把槍,分別握在不同人的手中。一把是搶劫的男子,試圖要持槍搶劫,甚至可能要行兇;另一把是握在那名女子手中,她用槍擊倒了實施犯罪者,阻止了犯罪實施,成功地進行了自衛。她不僅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同樣是槍,在不同人的手中,作用天壤之別。在壞人手中,槍是犯罪工具、犯罪的兇器;但是在好人手中,槍是人們的自衛工具、是防身的武器。也就是說,槍既可以傷人,也可以防止被人傷。槍是雙刃劍,關鍵就是誰在拿槍和如何使用。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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