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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欠下宿債今世轉生償還的陳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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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可常前生欠下宿債,今世轉生償還。

宋朝時期,有一僧人被人誣告與女人有染。官府狠下毒手,將僧人打得鮮血直流。從始至終,僧人含垢忍辱,不為自己辯解。當案子水落石出,這位五月初五午時出生的僧人也於端午節圓寂了。留下了一首《辭世頌》道明了轉世原委。

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年─1162年),溫州有一秀才,名叫陳義,字可常。此人天資聰穎,博覽群書。遺憾的是,雖然他學富五車,然而三次科考,均是名落孫山,於是在京城請人看相占卜,以測前程。算命先生說:「命有華蓋,卻無官星,只好出家。」先生的話引起了他的回憶。原來陳可常小時候聽母親說過,說生下他時,曾經夢見一尊金身羅漢來投胎。

陳可常一聽自己與功名無分,倒是一個出家的命,頓時心裏一陣窩火。回到店裏休息了一夜,第二天結算了房錢,就僱人挑了行李,徑直來到靈隱寺,投奔印鐵牛長老,做了行者。行者,即服侍方丈的侍者,在寺院服雜役,但還沒有剃髮的出家者。

這位印長老博通經典,座下有十個侍者,分別以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來稱呼,都是很會讀書的聰明人。陳可常就在長老座下做了第二位侍者。

宋高宗吳皇后有一個侄兒,名叫吳琚,世稱吳七郡王。他是皇親國戚中難得的大才子,並且為人重信講義,連敵國金國都很敬重他。紹興十一年(1141年)五月初四,為迎端午節,吳府上包粽子。郡王明天要去靈隱寺燒香禮佛,供食齋僧。

第二天一早,郡王就帶着隨從來到靈隱寺,將準備好的供食施散給僧眾。郡王閒庭信步,觀賞寺中景致,忽然一抬頭,看見牆壁上有一首詩:

「齊國曾生一孟嘗,晉朝鎮惡又高強。

五行偏我遭時蹇,欲向星家問短長。」

吳琚郡王見詩文有一股怨氣,經詢問得知是陳可常所作,於是問他寫詩的緣由。陳可常說:「齊國有個孟嘗君,養了三千門客,他是五月五日午時出生。晉國有個大將名叫王鎮惡,此人也是五月五日午時出生。而我也是五月五日午時出生,卻落得個如此窮苦的命,所以寫下了那四句詩,自艾自嘆。」

郡王見他言語清亮,才情出眾,當天就派了一個人去臨安府僧錄司,討了一道度牒,陳可常正式剃度為僧,就以他的字「可常」,作為佛門法號。

光陰似箭,不覺又是一年,又到了五月初五。吳郡王又要去靈隱寺齋憎。因可常詩詞寫得很妙,郡王心中歡喜,將他帶回府中拜見兩國夫人。郡王給夫人剝粽子,並遞給可常一個,教他做「粽子詞」,詞牌還是《菩薩蠻》。可常揮毫寫下一首詞,曰:

「包中香黍分邊角,彩絲剪就交絨索。

樽俎泛葛蒲,年年五月初。

主人恩義重,對景承歡寵。

何日玩山家?葵蒿三四花!」

郡王見了大喜,傳旨喚出新荷姐,叫她唱可常的這首新詞。新荷手拿象板(樂器名),立於筵前,唱起繞樑之聲。眾人聽得如痴如醉。郡王又讓可常為新荷做一篇詞,還是《菩薩蠻》。可常寫道:

「天生體態腰肢細,新詞唱徹歇聲利。

一曲泛清奇,揚塵簌簌飛。

主人恩義重,宴出紅妝寵。

便要賞新荷,時光也不多!」

王府眾人都很歡喜可常的到來。直到曲終人散,郡王才讓可常回靈隱寺。

時光飛逝,轉眼又到了端午節。郡王崇佛,一如既往準備到靈隱寺。不料老天下起了傾盆大雨,郡王分付主管去齋僧,順便帶可常回府上看看。

王府主管齋僧後,請長老允許他帶可常回郡王府。不巧的是,可常得了心病,正在臥床不出。他實在去不了,於是寫了一封書信,請主管轉交給郡王。郡王拆開一看,信上寫着一首詞,詞牌仍是《菩薩蠻》,全詞曰:

「去年共飲葛蒲酒,今年卻向僧房守。

好事更多磨,教人沒奈何。

主人恩義重,知我心頭痛。

待要賞新荷,爭知疾愈麼?」

郡王喚新荷出來唱唱小曲兒,管家老婦回稟說新荷懷孕了。郡王一聽大怒,王府怎會出現這等醜聞。經五夫人勘問後,新荷招供說是和可常私通所致。

郡王想起信中的詞「待要賞新荷,爭知疾愈麼」,怒罵道:「這禿驢詞內都有賞新荷的詞句。他不是害什麼心病,害的是相思病!今天他自覺心裏有虧,不敢到王府來見我!」身為僧人,不守清規,郡王一聲令下,派人分付臨安府捉拿可常。

可常有病在身,勉強掙扎着起身,隨着衙役來到臨安府。府尹升堂問案,可常一再否認:「根本沒有這事。」府尹不聽和尚分辨,喝令一下,一班衙役舉棒就打,把可常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郡王原本想殺了可常,只因愛惜可常滿腹文章,不忍心下手,只是下令關在監獄裏。

印鐵牛長老獨自思考着:「可常是個有德行的和尚,平常連寺門也不出,只是專心地在佛前看經。唯獨被郡王府叫去了半天,不到晚上就回來了,又不在王府中夜宿,怎會生出這等禍事?其中必有蹊蹺。」

印長老進城去請住持槁大惠長老,一同到王府為可常討饒。郡王不許僧輩為可常辯解,請二位長老回去。臨別前,印長老說:「郡王,此事日久自明。」郡王聽了拂袖而去,不再出來見客。

郡王到底是個仁厚之人,只想給他們一個教訓,並不想趕盡殺絕,於是令臨安府將可常、新荷從輕發落即可。府尹判決:可常,要追回度碟,杖打一百後,發回靈隱寺,轉發到寧家當差。待新荷產子後,要杖打八十,發錢塘縣轉發寧家,追回原錢一千貫給郡王府。

印長老接回可常,滿寺僧眾都不想接納可常,說他玷辱佛門宗風。長老只是對眾僧說:「此事必有蹺蹊,久後自明。」長老令人在山後搭了一間草舍,安置可常,讓他養傷。

新荷要償付一千貫給郡王府。她的父母拿不出這筆錢,就讓女兒湊私房錢。新荷說:「這錢自有人替我出。」原來,她與郡王府都管錢原私通。錢原見新荷懷孕,恐怕姦情泄漏,於是讓她栽贓可常,並答應日後定會出錢娶她,贍養她家。新荷父母去找錢都管。錢都管賴賬,死活不承認,反而把新荷父母辱罵了一通。

錢都管欺心不招,新荷自知上當受騙,隨父母向郡王供出了實情。郡王遂即下令臨安府,捉拿錢原。這場誣陷案,終於水落石出。

可常在草棚中養傷,一轉眼又到了五月初五。今年的端午節,他沒有再寫《菩薩蠻》,而是寫下了《辭世頌》,其中有一句是說:

「為前生欠他債負,若不當時承認,又恐他人受苦。

今日事已分明,不着抽身回去!……」

寫完《辭世頌》,可常走出草棚,在泉水中沐浴後,就結跏跌坐圓寂了。長老辦理可常後事,正準備火化,王府來人要請可常,得知了可常圓寂的消息。王府主管希望先不要火化,等郡王過來瞻仰最後一面。

可常圓寂,郡王心中大慟。次日,他帶着夫人來到靈隱寺親自拈香,瞻仰可常最後一面。印長老投下了火把。隨着燃燒的烈火,眾人看見火光中現出可常的影像。可常謝過眾人,說:「只因我前生欠下宿債,今世轉生償還。今天我就要回歸仙境,不再駐留人間。我是五百尊羅漢中的常歡喜尊者。」

明朝文人馮夢龍著作《警世通言》,在結尾處以詩文勸誡:

「從來天道豈痴聾?好醜難逃久照中。

說好勸人歸善道,算來修德積陰功。」

(事據明‧馮夢龍《警世通言》卷七陳可常端陽仙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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