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庭夫婦涉嫌傳銷一事還在持續發酵中,目前張庭夫婦在上海的96套豪宅已經被查封,總價值17億,此事曝光後,引來外界一片討論,而與張庭夫婦生意密切來往的陶虹則深陷輿論漩渦中。
據報道,陶虹從張庭夫婦經營的達爾威公司五年分紅4.2億,而後3年分紅的2.6億則是達爾威處於傳銷階段的分紅,目前這部分錢已經轉到了陶虹控股的公司賬戶中,而張庭夫婦出事後,陶虹已要求從該傳銷公司退股,似乎想撇清與張庭夫婦的關係,但事情並沒有如她所願。
4月21日晚,陶虹是否夥同張庭夫婦涉嫌傳銷有了最新報道,有媒體聯繫了陶虹的經紀人劉小姐,她聲稱對陶虹和張庭夫婦公司之間的經濟往來並不知情,而石家莊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則確認了陶虹與此事相關,並透露正在調查當中。
另外,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陶虹是否退贓退賠則需要看股東的收益是否為非法所得,若公司股東參與了非法經營並進行了相應管理,陶虹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另外,就算陶虹退股,但她曾是達爾威股東,不可能不參與經營公司日常業務,也不可能不向這個公司的業務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因此陶虹本人存在違法的重大嫌疑。
此外,陶虹還多次從達爾威分紅,但具體哪些分紅、相應金額是否涉及傳銷所得,還需要相關部門具體認定,另外,律師還透露如果查實股東的利潤屬於違法所得,那麼該部分的收益就屬於贓款,應當追繳或沒收,如果能夠證明是正常合法的投資收益,則不需要承擔退贓退賠的責任。
另外,石家莊裕華區市監局反不正當競爭科的負責人明確表示陶虹肯定是介入了張庭的公司,但暫時還不能提供具體信息,因為上海疫情的原因,調查進度也受到了一定影響。
據悉,此前陶虹公司曾回應說根本沒有分到那麼多錢,但目前已被證實陶虹方試圖說謊掩蓋真相,其目的已很明確,另外,根據某商業信息平台查詢,陶虹在張庭夫婦公司任董事並持股約1.93%,位列第七位股東,此外,她還通過另一家公司持有達爾威公司約4.7%股份,是達爾威第五大股東。
而這五年,陶虹多次以明星的身份為公司產品宣傳,也經常和張庭夫婦一起培訓員工並且與員工一起做活動宣傳,在陶虹的社交賬號中,也可以查到有關張庭公司產品的信息,所以,陶虹想要撇清自己並不知情張庭夫婦的營銷模式,恐怕很難讓人信服,可以說雙方是利益共同體。
從陶虹分紅的數字上可以想到,為何作為一個有口碑且有市場的女演員,為何還會頻頻為張庭做宣傳,原來背後都是金錢與利益,她和張庭合作所賺的錢甚至比當演員還要多,也難怪連徐崢都跟着一起宣傳,還有大批的明星為其站台,包括明道、羅志祥、林志玲、蔣依依、張信哲、汪東城、張韶涵等大家耳熟能詳的藝人,這些藝人還曾受邀參加了公司的啟動晚會。
此前也有律師表示,這些站台的明星也有可能被罰款,該事件還在調查中,不知道還有多少藝人因為與張庭深度捆綁而被調查,就陶虹是否參與傳銷,該受到怎樣的懲處,等待官方進一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