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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有多麼火爆,人就有多麼衝動。近日,多倫多華人網友爆料稱:賣房感覺被經紀忽悠了!
事情是這個樣子的……(見上圖)
賣家賣房搶offer的最高價格不是很理想,遠遠低於預期,但是賣家經紀一直慫恿說價格很不錯了,現在市場房源多,也沒那麼好賣高價之類的,賣家就同意賣了。
之後才發現,賣家經紀賣給了同公司經紀的客人,但是從頭到尾沒有人和賣家提過這個事情。因為賣家英語一般般,也沒仔細看合同以為都是很standard的東西,加上賣家經紀不停的催促,讓快簽字之類的,所以最後只是按着賣家經紀畫圈圈的地方,簽了字。
現在賣家感覺有種被manipulate的感覺!因為multi representation這個事情完全沒有被提及!!!
想問一下,現在還有辦法讓合約無效嗎?感覺賣家利益被嚴重損害!!!因為是很小的那種brokerage,感覺兩個經紀99.99%認識。所以現在是不是屬於經紀暗自賣給關係戶?現在這種暗箱操作太可惡了吧,對不知情的人太不公平了!
不是說得先跟客戶disclose是同公司的,客戶同意才可以繼續嗎?這樣莫名其妙的被雙代理有沒有解?還是只能認倒霉了?
請各位大神指教!!!
網友們的評論是這樣的……
網友@16cm:「好多經紀都這麼幹,賣家要有自己的主見。經紀勸你降價,你罵回去就行了:經紀怎麼不降經紀費?合約是取消不了了,只能投訴經紀。」
網友@weche7:「不應該吧?賣家經紀,買家經紀,賣家,這三方的利益應該是一樣的,都希望房子以最高最快的速度賣出去。」
網友@MaxHomes:「同一辦公地點的同公司經紀,multi representation是要在合同上聲明的。如果聲明了,你也簽字了,那就沒辦法了。如果你沒簽字,可以去reco投訴,但毀約的話,希望不大,具體得問律師。」
網友@stormsuper:「如果是客人還沒事,價格也不會差太多。最怕那種經紀,左手進右手,低價賣給自己人(以前聽說有低價賣給自己老婆之類的家人),然後再高價賣出,某些華人經紀坑的都是國人。」
網友@chunshu:「我還聽說了,本來已經出完價了,買方經紀聯繫賣家,讓賣家給大紅包,結果買方經紀忽悠自己客人多花$10萬的真實案例。」
對此,希望各位華人,包括地產經紀,能在火熱的房市中,保持一點冷靜。投資需謹慎,風險需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