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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涉四大罪被起訴

11月29日,中共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涉嫌「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案」被提起公訴。

王立科被指控任遼寧省北鎮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北寧市公安局政委,北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江蘇省省長助理、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江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時,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王立科還被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職人員以財物;並長期、多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安排他人違法偽造居民身份證件;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因此,應以「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追究其刑責。

2020年10月24日,今年57歲的王立科被調查。今年9月22日,王立科被雙開。中共官方通報措辭罕見嚴厲,王立科被指「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從未對黨忠誠老實」,搞團團伙伙,賣官鬻爵,篡改、偽造個人檔案等。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導,王立科「主動投案」前後,王立科的前妻夏娟、女兒、哥哥王立維等多名親屬均被查。

曾任王立科下屬的錦州市警方內部人士李金坤(化名)表示,王立科的前妻夏娟曾擔任葫蘆島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鐵嶺市委組織部部長、遼寧警察學院黨委書記。其女兒也曾在公安系統任職,愛炫富。

李金坤指,王立科三兄弟都從政:長兄曾任紀委幹部,已經退休多年;王立維曾任錦州市凌河區委書記、錦州市副市長、錦州市政協副主席,在王立科出事後,也被帶走調查。

王立科從一名普通派出所警察做起,先後在遼寧、江蘇兩省政法系統任職長達38年。王立科被查前後,遼寧省兩任公安廳前廳長(李文喜、薛恆)、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前總隊長羅文進等人先後落馬。

王家的關係網包括已落馬的遼寧省政協前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李文喜,遼寧省政協前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薛恆,遼寧省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等人。

就在官方通報王立科被雙開前一周,王立科的下屬、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前總隊長羅文進等被指「計劃對某領導人不軌」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李文喜、薛恆、蘇宏章等,為了撈所謂的「政績」,積極追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多次發通告追查及列入海外明慧網「惡人榜」。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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