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10點50分左右,重慶長壽區一個小區發生一起爆炸事故,一對年輕情侶在爆炸聲中當場死亡。據記者實地調查了解,引發這場命案的,正是在爆炸中殞命的男子。但知情人透露,網傳的「兩人遭女方父母棒打鴛鴦」的情況並不屬實,真實原因是因學開大貨車導致情侶間鬧矛盾,女方欲分手,男子卻點燃爆炸物與之同歸於盡。
據了解,事發地為長壽區鳳城街道翰林港灣小區某單元樓的居民家中,事發後,空中瀰漫着爆炸後的濃煙。同一小區居民透露:「兩個小年輕耍朋友(談戀愛),在屋頭(家裏)用炸藥自殺了。」
事發臥室被塑料布遮擋住
爆炸現場慘烈
情侶當場雙雙殞命
12月24日上午,記者來到案發現場——長壽翰林港灣小區。該小區共有三個門,目前兩個後門都處於封鎖狀態,只有正門供居民出入。一旦有外來人員進入,保安就會攔下登記、詢問相關信息。
在事發地樓下,警察已對現場進行了封鎖。雖然業主們不再聚集圍觀,但仍有不少居民議論此事。
家住事發樓棟正對面的勾女士親眼目睹了這悲慘的一幕,「昨天(23日)上午快11點的樣子,我正在客廳玩手機,突然聽『嘣』的一聲爆炸聲,並且這個聲音不像是鞭炮爆炸聲,而是像工地上炸石頭的那種聲音。」勾女士第一反應以為是自家廚房的燃氣灶炸了,便跑去看,還沒進廚房就聽到外面有人在哭,並且哭得撕心裂肺。
「我立刻跑到廚房伸頭出去看,我住6樓,看得很清楚,對面3樓的次臥發生了爆炸,一男一女仰躺在飄窗上,身上都有明顯被炸的痕跡。」勾女士心有餘悸地說道,整個房間的玻璃都被炸碎了,牆上還有血跡。
勾女士帶着記者來到她家廚房。從廚房望向事發房屋,飄窗只剩下白色的窗台和幾塊窗框。一張大大的線纜包裝袋遮擋住看進屋內的角度。樓下的草地里,則是七零八落地散着白色窗框和玻璃碎片。
事發後,當地公安、消防等部門均趕到現場進行救援和處置。
因學開大車鬧矛盾欲分手
男友點燃炸藥跟女友同歸於盡
據事發樓棟的鄰居田女士介紹,被炸死的兩人是一對情侶,女方韓麗是長壽本地人,今年26歲,有過一次婚姻,並和前夫有一個5歲的女兒。而男方曾強30歲出頭,沒有結過婚,是奉節人。
「據說是曾強帶炸藥去韓麗家,自己引爆了炸藥和韓麗同歸於盡的。」田女士說。
這樣的說法得到了韓麗母親一位朋友塗女士的證實。塗女士表示:「曾強自己帶炸藥到韓麗家引發的爆炸,他和韓麗因為學開大貨車的事產生了很大的分歧,再加上平時生活瑣事上的一些矛盾,韓麗提出了分手,曾強想不開就點燃炸藥跟她同歸於盡了。」
塗女士介紹說,韓麗之前在重慶主城區做房屋銷售工作,「去年過年的時候回長壽認識了曾強,倆人很快談起了戀愛,剛開始感情還是很不錯的。而兩人為了在一起(電視劇),曾強還主動跟着韓麗去重慶主城做起了銷售工作。」
今年6、7月份,韓麗查出有心臟病,便回到長壽動了兩次手術。由於擔心韓麗的身體,10月份左右,曾強也回到長壽,並住進了韓麗家中。
塗女士說,因為疫情影響,曾強回到長壽後一直沒有找到合適工作,韓麗就叫他去學開大貨車,而曾強又不願意去學,兩人就為此經常吵架,「前幾天,兩人又大吵一架,曾強還一氣之下回奉節老家了。」
22日晚,曾強打電話給韓麗說要來她家取衣服,見最後一面,韓麗答應了。
23日上午10點半左右,曾強敲開韓麗家房門,當時還是韓麗母親給開的門。進屋後,曾強又給韓麗父親遞了一根煙,隨後便在客廳和兩位老人閒聊了幾句。不一會兒,曾強說想上廁所,上完廁所後,他便徑直走進韓麗的臥室,並叫韓麗也跟進去,說有事情同韓麗講。
韓麗進臥室兩分鐘不到,炸藥就爆炸了。等韓麗父母聽到爆炸聲進屋去看的時候,兩個人都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
韓麗的母親劉女士向塗女士透露,曾強進屋的時候沒有背任何包,他應該是把炸藥綁到腰上,並藏在羽絨服裏面。
「長得挺標緻的一個小伙,白白淨淨,高高瘦瘦的,跟韓麗看起挺般配,真的沒想到,他居然會做出這樣的事。」塗女士說,曾強可能也是一時想不開才走極端,平時他和韓麗的父母相處得還是比較融洽,所以這次兩位老人倖免於難。
至於曾強身上的爆炸物從何而來?塗女士說她並不清楚。韓麗的一位鄰居說出了自己的猜測,曾強曾在外地某煤礦上過班,可能是那時私自留存下來的。
事發小區單元樓
悲劇毀了兩個家庭
律師認為男方應有民事賠償責任
塗女士還透露,韓麗母親是長壽某國有單位的正式員工,父親是當地某製藥廠的一名工人,平時待人都和和氣氣的,誰也沒想到他們家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附近多位鄰居也紛紛表示:「前兩天我們經常看到曾強在小區附近轉悠,但是沒有想到他會做出這種想不開的事情來。」
「韓麗和曾強的遺體在23日下午3、4點鐘的時候被運走,還要等公安機關進行屍檢過後,才會運去殯儀館火化。」塗女士說。
通過塗女士撥通了韓麗母親劉女士的電話。劉女士在電話中表示,發生這麼大的事情,她和丈夫都無法接受,現在他們非常傷心,「思緒都還是混亂的,什麼話都不想說。」
據了解,案件發生後,當地警方、消防和醫護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實施救援和現場處置工作。
發稿前,記者向長壽警方詢問目前案件進展情況,值勤警官表示:「警方現在正在調查中,不接受採訪,調查結果出來了會發佈警情通報,一切以通報為準。」
悲劇給兩個家庭帶來了傷害,尤其是女方家長更是沉浸在無盡的悲傷中,事件的善後工作該如何開展?
重慶利欣律師事務所尹明沁律師表示,如果這件事被定性為刑事案件,那麼,男方作為犯罪嫌疑人已經死亡,女方家長即使請求了民事賠償,賠償範圍也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遺產作為賠償。並且民事賠償也要在警方調查給出結論後才能啟動,特別說明一點,男方父母並沒有賠償義務,除非繼承了男方的遺產,可在遺產繼承範圍內承擔賠償義務。
重慶雷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劉小燦也認為,因為曾強的行為侵害了韓麗的生命,同時導致韓麗家的財產損失,其繼承人應當在其遺產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在本案中,曾強明顯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動機和行為,並且採取爆炸的行為方式會危及到公共安全,雖然曾強因為去世,依《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對已經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責任,但也應當強烈譴責這種對自己和對他人生命財產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劉小燦律師說。
註:為保護私隱,文中勾女士、田女士、塗女士、韓麗、曾強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