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曲婉婷母涉受賄及濫用職權 今一審判無期徒刑

大陸唱作歌手曲婉婷的母親、黑龍江哈爾濱市發改委前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前主任張明傑涉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周三(17日)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張明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被告王紹玉以受賄罪判囚14年。

法院審理查明,張明傑在2009年至2011年出任哈爾濱市道里區政府副區長兼該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時,在國企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併購過程,以及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收購、收儲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部分土地過程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征地補償款被併購單位違規獲取、部分職工安置款被違規使用,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約2.32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81億港元)。

張明傑又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併購單位牟取利益後,先以借款為名向該單位實際控制人索要500萬元(約605萬港元),後夥同王紹玉向對方索要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土地參與的該單位50%股權,折合逾9,317萬元(約1.12億港元)。案發後,辦案機關依法扣押、凍結了上述單位資產及張明傑、王紹玉部分違法所得款物。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明傑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王紹玉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除了以受賄罪判處張明傑無期徒刑外,又以濫用職權罪判張明傑10年有期徒刑,最終決定執行無期徒刑。王紹玉另判罰款300萬元(約363萬港元),對涉案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追繳。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1/1118/1672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