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國際新聞 > 正文

李在鎔非法注射麻藥 罰7000萬韓元

南韓三星電子副主席李在鎔非法注射麻醉藥物「異丙酚」案,周二(2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裁定李在鎔違反《毒品管理法》,判處罰款7,000萬韓元(約46萬港元),追繳1,702萬韓元(約11萬港元)。

李在鎔被指於2015年1月至去年5月期間,在首爾市江南區一間整形外科醫院出於非醫療目的非法注射異丙酚多達41次。法官指,考慮到李在鎔承擔的社會責任,注射數量非常高,犯罪性質也不輕,不過他坦誠認罪,此前從未被判有罪,所以作出上述判決。

有法媒指,今次罰款僅是李在鎔102億美元(約796億港元)身家的0.0006%。根據南韓法律,非法使用異丙酚或協助注射者都會被起訴,李在鎔本月出席首次庭審時承認指控。李在鎔今年1月因賄賂罪成判監2年半,8月獲准假釋出獄。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1/1027/1664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