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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人上絕路」 中共頻扣高齡老人養老金

明慧網近日報導,大陸老年法輪功學員頻遭扣押養老金,所謂理由是服刑期間所得需退回。律師指出,中共所為非法,剝奪了公民的絕對基本權利,意在將人逼上絕路。

走在北京街頭的老者。

明慧網近日報導,大陸老年法輪功學員頻遭扣押養老金,所謂理由是服刑期間所得需退回。律師指出,中共所為非法,剝奪了公民的絕對基本權利,意在將人逼上絕路。

花甲、古稀、耄耋之年老人遭停、遭扣養老金

明慧網持續報導了大量相關案例,以下是近期突破中共網絡封鎖,輾轉傳到海外的部分案情:

江蘇蘇州。崑山市三位老年法輪功學員王以慶、王志芳、黃凡,被社保中心非法扣減養老金:王以慶共被扣發十一萬八千多元人民幣,王志芳共被扣發十一萬二千多元,黃凡被扣減二十七萬二千元。

吉林省吉林市。凡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社保養老金幾乎全遭扣發。比如:2020年6月,郭雲慶被告知停發退休金;2020年7月,杜洪芳被告知停發退休金。其中,郭雲慶是1976年參加工作的,被取消了1987年以前的工齡11年,再加上被取消非法判刑14年,共計被取消了25年工齡,所發退休金所剩無幾。

在吉林省延邊地區,法輪功學員朱喜玉被冤判兩次,共八年,社保管理局逼迫她的妹妹和兒子繳納了已領的養老金二十萬七千多元人民幣。

上海,77歲法輪功學員浦玉英老太太,於2020年12月9日被停發養老金。浦玉英於2008年5月14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浦玉英找上海市靜安區社保中心領導,對方說:「這件事是法院和司法處的決定,如果要解決問題就去找法院和司法處」。

湖北武漢。新洲區清安社區法輪功學員祝春梅的養老金,現遭停發。祝春梅2013年8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6年。因遭迫害,祝春梅現已失去勞動能力。祝春梅的養老金是她在監獄時家人借錢給她花了六萬五千元買的社保,借的錢到現在還沒有還上。

湖北襄陽。年過古稀之年的法輪功學員陳秀榮,於2020年10月遭停發養老金。之前未接到任何通知。查詢後被告知:其在武漢市女子監獄服刑期間的養老金,要扣回。

四川。德陽市什邡市法輪功學員周玉寶的退休金,於2020年8月遭停發。德陽市社會保險事務中心對周玉寶稱:2012到2015年,要把這三年領取的工資和上調的部分扣回。

黑龍江。雞東縣職業技術學校退休高級講師、80歲的法輪功學員任守志的退休金,於2020年1月,遭停發。當局稱要求他返回2017年~2019年「服刑」期間領取的養老金.。任守志79歲才出冤獄,即80歲即被剝奪養老金。

……

誰扣留了這些養老金?

原北京律師、原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賴建平3月28日受訪表示,大陸社保機構一般不會自發地對法輪功學員做出停發養老金的決定,通常是由於當地的公安、國保或者中共更高的政府機構下令。「不會是個別機關和個人的決定。因為帶有系統性和政治性。」

賴建平認為,「610」辦公室很可能參與了這一非法決定。

「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被扣發,610辦公室(下令)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610」辦公室,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1999年6月10日,由中共前黨魁、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下令成立。該機構凌駕於一切法律之上。

江澤民還密令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等滅絕政策。

明慧網報導,在迫害法輪功之初,中共「610」辦公室和國保人員就已經把非法扣發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作為執行「經濟上截斷」政策的一部分。

例如:在政法委和「610」的操控下,大連市相關機構長期非法停發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強迫他們返還在押期間已發放的養老金。

中共系統性的「經濟上截斷」迫害政策,造成大面積法輪功學員養老金停發。

在遼寧錦州地區,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停發養老金。

自2016年12月,錦州凌海市法輪功學員魏秀英被扣發養老金至今。三年多的時間裏,錦州地區魏秀英、徐秀雲、周玉禎、武秀蘭、吳寶貴、王彥秋、任桂霞、白銘芳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曾經被誣判入獄或正在被非法關在監獄,陸續被錦州市社保局或下屬分局停發了養老金,包括企業單位退休的二十多人、事業單位退休的近十人。

律師表示,中共任何扣發養老金的行徑,都是非法的。

律師:中共違法非法剝奪公民的絕對基本權利

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訪問學者、原大陸維權律師陳建剛3月29日受訪表示,「養老金其實是個人工作一輩子,積累下來的財產。拿走養老金,就是拿走你的錢,這就是搶劫。中共的邪惡本性,比土匪還要惡劣。中共連人的生命,都會剝奪,(包括)生命自由、財產。」

「中共就是一個暴政集團,這個國家是不講法制的。中共是一個人制、黨制的邪惡集團。一人控制全黨,一黨控制全國。」

原北京律師賴建平說,「這些案件,無一例外都是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根據中國的《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法規,獲得養老金,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這是一種絕對的權利,不應該因為任何原因,而被剝奪。這也是《聯合國人權公約》《社會保障公約》等一系列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每一個人的經濟權利。」

他說,中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剝奪公民的養老金收入,「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授權他們(中共)在什麼特定情況下,剝奪、沒收公民的養老金。」

「現在,不但法輪功學員遭受這樣的厄運,其他人包括中共的異見分子,比如蔡霞(中共中央黨校前教授、紅二代),也被剝奪了養老金。這都是(中共)政權已經到了非常暴虐的表現。」

「(中共)從經濟上剝奪,讓你無依無靠,讓你連吃飯都成問題,讓你生活必需品都沒有,把人逼到絕路上……」賴建平說。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辰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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