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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抄家、敲詐勒索 僅2020年 山東省有超過兩千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

四、被非法關押洗腦班迫害實例

洗腦班,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手段之一。近一段時間以來,洗腦班在有些地方出現死灰復燃的跡象。

二零二零年以來,全國各地大面積騷擾和迫害法輪功學員。有些地方即使在疫情期間,也沒有放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所謂的」清零行動」中,各地派出所、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在各級政法委的指令下,以切斷法輪功學員生活來源,株連法輪功學員家屬和子女為威脅手段,或者直接綁架到洗腦班,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寫所謂「三書。不少地方非法抄家、綁架也大面積出現。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零年送洗腦班迫害的有537人,山東165人,是最嚴重地區。

◎自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開始,濟南市萊城區政法委在萊城區茶葉鎮龍山公園開辦邪惡的洗腦班,找的都是早期就放棄修煉的學員,有的甚至是連法輪功是什麼都不懂的常人也被逼了去充數。每星期辦一期,每期15~20人。大隊一人陪同,吃住免費。期間,給每個人錄音錄像表態。

因為強逼人去洗腦遭到抵制,他們就威脅家屬說,不去「學習」,影響三代直系親屬,不讓孩子上學,不讓當兵,兄弟姐妹都受牽連,嚴重破壞民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淄川區嶺子鎮、崑崙鎮、洪山鎮、般陽路辦事處、將軍路辦事處、周村區王村鎮的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左右,嶺子鎮政府和嶺子鎮南坡村村委人員,到法輪功學員唐秀麗家裏騷擾,給她家人施加壓力,企圖迫使唐秀麗去洗腦班洗腦。唐秀麗不配合,被迫流離失所。

南坡村村委人員又找到同村的法輪功學員孫秀麗,騙她和家人說,只要去簽個字,就可以回家。孫秀麗被帶到鎮政府簽字,又被帶到洗腦班,後回家。幾天後,鎮、村人員又要求她去洗腦班洗腦,孫秀麗不配合。她的家人也明白受騙了,不再配合,孫秀麗也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將軍路辦事處西關的一位姓高的法輪功學員,被脅迫去般陽山莊洗腦班洗腦,高姓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拒絕簽字,於當天回到家中。

般陽路辦事處開河村的法輪功學員高玲長,於十月下旬被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當天回到家中。

嶺子鎮政法人員以影響兒媳的公務員工作為由要挾宋家村的法輪功學員王常鳳到洗腦班洗腦迫害,王常鳳被迫離家出走。

已知還有崑崙鎮、洪山鎮、周村區王村鎮的數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非法拘禁洗腦。

般陽山莊洗腦班有省、市、區的至少十幾個政法系統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裏面的人員都身着便衣,很偽善。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東營市利津縣不法人員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非法關押六人三天,逼迫放棄信仰,逼迫簽字等。已知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陳守雲、張占鞠、李芹,另外三人姓名不詳。洗腦班地點在鹽窩鎮。

◎七月三十一日,濰坊市濰城區多個街辦社區人員多次上門及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強迫去洗腦班。據悉,濰城區洗腦班在浮山。另外北關街辦在陳家油坊社區辦了一個洗腦班,地址:和平路福壽街十字路口向西第一個向北的小路向北路西。城關街辦在曹家巷社區辦了一個洗腦班。

◎二零二零年山東省對法輪功施行」清零行動」。煙臺萊州市政法委於八月六日在店子辦洗腦班。

◎聊城市臨清市在桑樹園社區辦邪惡的洗腦班,據悉是濟南、聊城、邢台、德州等地的「610」聚到臨清,共同實施迫害。據悉,已經開始脅迫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據說有外地的邪悟人員做「幫教」,威脅法輪功學員。

十一月十八日,有惡人騷擾法輪功學員楊慧。有的已經被脅迫到洗腦班,法輪功學員周華已經被脅迫到洗腦班去洗腦班兩天,每天從早晨8點到晚上6點。被脅迫去的還有吳剛、康莊的李邦臣等。

◎二零二零年春,山東省臨沂沂南縣雙堠鎮開始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邪惡的」清零」行動,鎮綜治辦、派出所和司法所脅迫村幹部不斷上門騷擾、威脅、綁架好人,其中上埌村的法輪功學員龐中華、高洪州及東梭莊村的劉乃雙、劉乃奎先後被劫持到縣城洗腦班迫害。

五、被「取保候審」迫害實例

近一、兩年來,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用「取保候審」的方式更多了。很多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到期應該是直接釋放,卻讓家屬簽字,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這是中共為了再次騷擾迫害留下了藉口。多起事件表明,檢察院或法院,要求被「保外」的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或者「定期匯報」,只要不寫,或者不匯報,就收監或進一步迫害。

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是被「取保候審」回家的,而且是花了錢才被「取保候審」的。邪黨惡人就是為了弄一個「取保候審」,給日後迫害法輪功學員找理由。因為一旦進入「取保候審」狀態,警察就要求法輪功學員被「取保候審」期間,隨叫隨到,配合傳喚。如果不配合,就可以以「違反被取保期間的規定」為由加以迫害。

「取保候審」只是暫時獲得自由,法律程序仍然在推進中,取保候審不是真正意義的獲得自由。

◎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麻秸村法輪功學員李維棕(男,58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清晨遭到臨池派出所綁架,隨後,李維棕被非法關押在鄒平區看守所。之後,因為疫情原因李維棕被辦理「取保候審」。半年之後,李維棕再遭臨池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山東濱州市鄒平區法院冤判三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法輪功學員姚景麗,遼寧省丹東人,今年68歲,現居住於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兒子家。二零一八年,在外講真相時,姚景麗被不明真相人舉報到淄博市張店區商城派出所,後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四月,姚景麗被商城派出所移交檢察院,二零二零年七月,被淄博市張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被張店區法院非法判刑1年,勒索罰款2000元,上訴後,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高光成在昌樂縣黃埠村講真相時,被黃埠村周濤惡意舉報,被昌樂城南派出所綁架。城南派出所警察高玉柱帶領着五個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師父講法48本、《明慧周刊》10本、真相資料20本、播放器3個、光碟機1台、筆記本電腦一台、碟片19張。

當時因疫情期間各看守所都不收人,高玉柱從高光成手機上找到了他女兒的電話恐嚇說,交三萬元錢辦取保候審手續,不辦就送往監獄。他女兒害怕就好說歹說交了八千元辦理了「取保候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濰坊市青州法院對高光成非法開庭,對他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

◎濟寧市兗州區法輪功學員呂承娥,因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於二零一九年十月被兗州區「610」一名郭姓人員帶人綁架並抄家,被抄走部分大法書籍、播放器、真相資料、真相幣及私人錢物。送濟寧市看守所時,因查出腹中有腫瘤拒收,被「取保候審」在家。二零二零年六月,呂承娥被強行綁架到濟寧市梁山縣法院。六月十八日,被秘密開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判決書上寫着監視居住6個月,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止。七月二日,呂承娥被送到濟寧市看守所迫害。

六、被經濟迫害實例

1、敲詐勒索、搶劫斂財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二零年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至少2788234元。山東高達985795元,佔全國的35%,其中法院非法罰金230000元,警察、檢察院非法抄家搶劫、勒索現金756495元。

在被勒索罰款的116名法輪功學員中,65歲以上的18人,年齡最大的85歲。勒索罰款萬元以上的43人,最高勒索14萬元。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報導,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濟南市法輪功學員張德英、史占花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秘密跟蹤、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警察在非法抄家時候,明著搶劫錢、銀行卡,當搜出現金後,警察興奮的說過節了。

七月六日晚上八點多,濟南市市中區法輪功學員張德英(女)、史占花(女),到一居民小區里發放真相資料,準備出小區的時候,被早已守候的市中區興隆派出所七、八個便衣警察綁架。

當天晚上十點多,興隆派出所一夥警察先到張德英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幾十本大法書還有手機等私人物品。大約半夜十二點左右,八個警察(七男一女)又脅迫史占花到她家去非法抄家,搶走幾十本大法書籍、多本真相期刊、MP3、播放器、四部手機、1420元現金、電腦等私人物品。

七月七日晚上八點多,興隆派出所警察分別給張德英、史占花的家人打電話,要他們帶着一萬元錢到派出所贖人,她們的家人都沒有配合警察的勒索。警察對張德英、史占花宣讀了非法拘留通知書:在家拘留十五天,罰款五百元。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報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江蘇省徐州市法輪功學員黃志力在山東省蒙陰縣被惡警闖入租住房裏綁架,他兒子及岳父伊廷緒和岳母謝順芳(77歲)同時被綁架。惡警從黃志力家中翻出十多萬現金搶走。

第二天,黃志力與岳父伊廷緒和岳母謝順芳被非法關押在沂南縣,兒子被釋放回家。伊廷緒和謝順芳是山東省蒙陰縣野店鎮南峪村人。

二零零一年九月,迫於沒有經濟來源的生活壓力,黃志力南下打工,其妻子隨即遭礦保衛科及紫莊派出所騷擾,派出所指導員劉德友謊稱:恢復黃志力已經辭掉的石膏板廠工作,以解決他的生活問題。但黃志力回家沒幾天,身份證便被紫莊派出所非法扣押,並被非法拘留十天,後又被劫持到鹿莊洗腦班半年。

之後黃志力被安排到董莊辦事處工作,月工資四百元。當時黃志力的妻子沒有工作,孩子幼小,一家三口就靠這四百元生活,只能勉強餬口。就是這麼艱苦的生活也沒有持續多久,二零零七年四月,黃志力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抓捕,被冤判三年,送入無錫監獄。

2、靠非法扣發退休金、工資搜斂錢財

二零二零年,據說全國的社保局利用清查扣除這幾年來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退休工資這種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搜斂錢財。凡是國家企事業單位工作過的法輪功學員,或者交過社保醫保養老保險的法輪功學員,共產邪黨要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非法關押在監獄的時間段的退休工資全部扣除,還要讓法輪功學員們把(不論多長時間)這幾年微博的漲工資的差額也要扣除,少的幾萬,多則十幾萬。繳納「罰款」,才繼續給被非法判過刑的法輪功學員發退休工資,否則就非法停發法輪功學員的生活費(即退休工資)。

這是從經濟上迫害法輪功學員,把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也拖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隊列里來,讓社保局裏很多明白真相的工作人員也非常的反感和為難。

據明慧網顯示,二零二零年山東省有11人被非法停、扣退休金、工資、補貼等。他們是青島市的王德銅;淄博市到王忠實;濰坊市的宇美霞;煙臺市的李玉君、於月珍;威海市的王玉娜;濟寧市的李小玲、展麗華、張敏;臨沂市的宋芳霞;菏澤市的張靜等。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六日報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青島市北區社保局下發通知給當地法輪功學員王德銅,不僅非法停發了他的養老金,還要求他上交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已經領取的養老金44萬元。所謂的「理由」是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王德銅因信仰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在濟南監獄服刑,沒有上班,也沒有繳納養老金。

王德銅自一九六四年就參加了工作,工作了幾十年,市北區社保局通知中竟然說根據「規定」,把王德銅的工齡(工作年限)清零。據了解,像王德銅這種遭遇,在青島和全國還有許許多多例。當地社保局皆以「不當得利」和「非法所得」為藉口,強行停發、少發、追討當事人的退休金,數額從幾萬到上百萬元不等,使他們在蒙受中共公檢法司強加的冤獄同時,又遭受社保部門的經濟迫害。

稍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懂得,退休金是公民的合法財產,何以成了「不當得利」和「非法所得」?當地社保局的這種違法行徑又是怎樣造成的?

「不當得利」是民法規定的一種債務的關係,指沒有合法依據,使用不正當手段,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受益人和受損人之間形成了債務的關係。不當得利是非法所得,而退休金是個人的合法財產,退休金和不當得利是截然相反的概念,二者沒有任何關聯。退休人員領取自己的退休金,並不存在損害他人而取得利益的情形,不屬於不當得利。

而《憲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這些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具體規定表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領取退休金的條件只有一個:達到退休年齡;企業人員除了達到退休年齡,還要累積繳納保險費滿十五年。而停發退休金的條件只有一個:退休人員死亡。與是否勞教、服刑無關,更與信仰無關。也明確規定:退休人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本沒有「除外」的規定,即退休職工服刑期間也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只要公民符合退休條件,即有權享有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只要公民在世,該待遇就不能被剝奪。

王德銅是七十歲的退休老人,工作了幾十年,期間應該早就交足了保險費,即使被非法判刑入獄,按法律規定,在被迫服刑期間也照樣享受養老金待遇。為什麼青島市北區社保局還要強行停發扣留追討他的退休金?這是不是枉法行徑?既然社保局部門無權無證停發、扣留、追討公民退休金,那為什麼青島市北區社保局還要強制執行?很明顯,它執行的不是法律。那它執行的是什麼?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性政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澤民流氓集團違憲違法,以舉國之力突然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當時元兇江澤民發出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密令政策,以株連、連坐、獎懲手段脅迫體制內各級官員參與迫害,各級黨政機關部門單位又層層分解量化擴展,制定了更精細具體的土政策,其中包括經濟迫害政策,對農民主要的經濟迫害手段是收田、牽牛、搶糧、劫財,對城鎮戶籍人員則以開除公職,侵吞退休金等相加害。

中共勞社廳(人社部)等就是在這種背景下,迎合當局迫害政策出台了《覆函》,後又補充為《意見》、《通知》,充當法律依據,催逼基層社保局將那些被非法勞教判刑入獄的法輪功學員的退休金,非法捏造、分離、曲解成什麼「不當得利」」非法所得」,以此為藉口,欺騙社會和他們的單位家人,無理停發、扣留、追討他們的退休金,從經濟上加重加害法輪功學員。

在迫害中,我們看到,不論是從「名譽上搞臭」,還是從「經濟上截斷」,都是中共當局極其邪惡的做法。退休金實際是公民的養老金,是公民在年屆老年階段時才能開始拿到的資金,是他們在老年和晚年時一家人主要的生活生存經濟來源,如果突然被非法停發了,切斷了生活資金,加上他們年齡大,因迫害備受社會歧視,難以找到工作,他們從此怎麼生存和延續生命?

王德銅的妻子魏淑華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勞教,後被迫害致死。王德銅被中共迫害的家破人亡,現在這個孤苦的老人,本來應該受到社會的照顧。但青島市北區社保局罔顧這些事實真相,不僅強行停發了養老金,還要求他上交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九月已經領取的養老金44萬元。這不僅僅是不公正,這是冤上加冤,這不就是落井下石嗎?這叫王德銅老人以後怎麼生活生存?這不等於把老人家推向絕境嗎?

從法律角度講,青島市社保局的做法,是故意剝奪公民財產權利的非法行為,違反了《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立法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多部法律,觸犯了濫權罪、瀆職罪、徇私舞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同時觸犯了中共江氏流氓集團的共罪,即危害人類罪。

◎濟寧市法輪功學員李小玲被非法判刑入獄期間的養老金被社保局追扣共計14萬多元,現李小玲每月無一分錢的收入。為此其丈夫已把訴訟狀遞交到法院,討回公道,追回個人的家產。

◎淄博市博山法輪功學員王忠實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關押10年,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被釋放。原單位山東鋁廠在這期間私自將其按死亡處理,使王忠實出獄一直拿不到退休金,現任一、二把手朱守河、宋國衛以各種理由不給辦。

◎濰坊市昌樂縣法輪功學員宇美霞,二零一九年六月講真相被誣告,遭綁架、構陷,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一年三個月並勒索罰款5000元。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宇美霞回家,得知自己的退休工資被社保局非法停發。

◎二零二零年八月初,法輪功學員李玉君接龍口勞動局電話,說根據社保局文件規定,要她補交被綁架後未被判刑前所領發的退休工資,不交的話,就從工資里扣。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日,山東兗礦集團鐵運處退休職工展麗華,去銀行領取養老金,銀行告知未到賬。於是,展麗華到退休所詢問,後到鐵運處工資科,才知道她的養老金已被停發,停發原因是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被陷冤獄,要非法扣回判刑期間已領取的養老金。展麗華多次上找無果,相關人員不講法律。

七、其它迫害實例

1、監控與誣告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日報導,青島市市南區中共不法人員企圖在各小區單元門門口安裝刷臉設備,在每個小區單元門外面,安裝了兩個監控攝像頭,還嫌不夠,又在單元門入口樓道里,安裝監控攝像頭,現在在金門路街道的一些社區已經試點安裝,這是中共進一步控制民眾的手段。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報導,青島市城陽區法輪功學員江靜的父母因家裏拆遷暫時搬到了城陽區前桃林桃花源三期,城陽區610組織暗中指使不明真相人員採取對江靜與母親的行蹤進行嚴密監控、監聽、跟蹤。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城陽區順安熱電一名高姓管家安排一名姓邵的試壓工人(60左右)去江靜家,看看有沒有地方漏水。下午傍黑時分,姓邵的又帶着另一名身穿工作服的年輕人來到江靜家,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把電源開關換上了顯示溫度的上傳信息的聯網開關。

十二月七日,江靜去順安熱電公司,工作人員說,按這種開關得經過客戶同意,工作人員聯繫高,說下午1點到3點高會去江靜家把事情說明白,直到晚上,也不見高的影子。自城陽派出所派人秘密安裝監聽設備後,江靜每天晚上下班,總能看到有車輛跟蹤,有時兩輛。去親戚家或朋友家串門,總有男女便衣跟蹤、錄像。

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江靜的母親張玉珍騎電動車回老家拿衣服。回到小區,因不方便,就把衣服放在地上。回頭看到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身後不走,突然從後面騎車竄出一名保安,上來就把一包衣服拎了起來,江靜的母親急喊衣服是她的,保安才把衣服還給她。

自從江靜搬到前桃林桃花源三期以來,這種迫害的手段就不斷。二零一九年春,江靜家的樓道里安裝了像天線的設備,江靜的手機在無任何操作下自動的就連上了數據。江靜跟物業多方面溝通得到的答覆是:防沙塵的。最後江靜不得不自己拽下來。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報導,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古樓辦事處、古樓派出所在住宅小區張貼通知,用金錢利誘不明真相世人對大法犯罪,所謂的「獎金」為300-2000元不等,誘騙世人誣告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山東煙臺龍口公安局將龍口法輪功學員莊淑花構陷到龍口市檢察院,龍口法院圖謀於同年七月十九日非法庭審她。莊淑花老人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龍口法院在「掌上龍口」APP上懸賞10000元非法通緝莊淑花,並把非法通緝令在其家門口及附近街道張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龍口法院在網上再次發佈了對莊淑花的通緝通告。聯繫人王姓警察,18596118657尚姓警察,18653518918.懸賞金額由1萬增加到3萬,企圖用利益誘惑綁架民眾犯罪。

2、被逼辭職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五點左右,濟南市槐蔭區法輪功學員王永山在濟南市槐蔭區段店附近的財富一號小區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被逼迫辭職。

六月十七日早上七點三十分,王永山給供電公司單位組長侯東打電話要去上班,組長說:「先別來,事還未完呢,今天劉崢旭到派出所去。」六月十八日下午六點三十分,侯東來電話哄騙,意思是就供電局這種惡黨單位,不會讓王永山上班的,讓王永山主動寫辭職報告申請,個人原因,個人自願,這樣爭取工資不少發給王永山。王永山說:「少發我就找他,這是株連迫害」。

六月十九日下午四點多,單位同事王凱來電話說:「侯東讓我來拿辭職申請」,但當天王凱沒來,第二天下午六點多王凱來拿辭職申請。由於辭職申請中寫到「本人由於受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單位已不讓上班,要求提出辭職申請,這是違背本人意願的,我乾的工作並不是不好,鑑於已形成事實的被辭退,同樣是被迫害,寫個申請只是表面的形式,我保留追訴的權利。」

六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四十分,王永山在槐蔭供電公司的第三方人力資源於女士來電,說要和王永山見面,問方便否,王永山同意她來,兩人交談了二十多分鐘,此人來的目的是讓王永山寫個人自願辭職或他們寫好讓王永山簽字,遭到王永山的拒絕。

3、阻止辦證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山東省司法廳信訪科焦科長給法輪功學員陳廣昌律師打電話,聲稱:只有放棄法輪功信仰,才能辦理律師執業證。陳廣昌是濟南市法輪功學員,原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有十年的律師執業經歷。因多次遭到中共惡黨的迫害,失去了工作。

二零一八年,陳廣昌夫妻考慮到雙方父母都已經年老,奶奶90多歲,準備到陝西老家工作。為此陳廣昌申請將律師檔案調動到陝西,在陝西申請律師執業。但是,山東省司法廳在給陝西省發送律師檔案時,專門給陝西省司法廳打了一個電話,說明陳廣昌信仰法輪功,建議不要給陳廣昌辦理律師執業。陝西省司法部門本來比較歡迎陳廣昌到陝西工作,但是接到電話之後,就開始給陳廣昌申請律師製造障礙。由此導致陳廣昌在陝西省的律師執業證未能辦理。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一位自稱是山東省司法廳姓焦的科長給陳廣昌打電話,聲稱:「網上流傳信息,山東省司法廳給陝西省司法廳打電話,要求不給陳廣昌辦理律師執業證」,要進行核實。陳廣昌如實說明了自身被迫害、山東省司法廳違憲違法干涉公民信仰自由、非法干預陝西省司法廳工作的情況。焦科長說:你要放棄法輪功信仰。只有放棄法輪功信仰,才能辦理律師執業證。

4、辱罵毆打

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一天的下午兩點左右,龍家圈鄉柴山村法輪功學員黃建國和母親正準備下地除草,從巷子裏竄出來三個人,堵在門口,他們是大隊副書記楊建軍、婦女主任王進英和另一個又高又胖衣服上有虎頭圖案的人。

大隊副書記楊建軍說:「法輪功這麼多年了,你只要念這四句話,就不再找你了。」黃建國說:「我不念。」他們走了。下午五點左右,黃建國從地里回家,在街上,遇到大隊副書記孫得余。黃建國快到家時,孫得余說:「這是黃建國。」原來這裏已經有不高不胖的兩個人,一個凸臉,另一個凹臉,拿着一張紙,上面寫着人名。

黃建國說:「我只是堅持憲法的信仰自由。」來人大喊:「把他弄走!」這時,凸臉人跑過來,一邊罵一邊掄拳猛擊黃建國的嘴,當時黃建國鮮血直流。凸臉和凹臉兩人開始猛烈毆打,黃建國的心臟部位被猛擊多次,疼痛異常,黃建國不想被打死,就拼命掙扎,凸臉人就死死的抱住黃建國,凹臉人抓住衣服打,黃建國的衣服被撕破、鞋也掉了。

黃建國心臟部位的淤青十幾天才漸漸褪去。黃建國想避開再次被騷擾,就出去打工。第二天,黃建國的母親說,楊建軍領着兩個人來了。第四天,他們又來了,放下一張紙,上面寫着罵人的話,叫黃建國自己念並錄像,黃建國把紙燒了。

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黃建國去地里掰玉米,四點半左右,在大街上,又碰到凸臉人,他說:「黃建國,你把三輪車熄火,我們不想怎麼,咱好好談談。」黃建國說:「我遵守憲法信仰自由,沒犯法。」凸臉人就打電話,叫來了五、六個人,衣服有虎頭圖案的人也來了,一個人錄像,被黃建國拒絕。

黃建國向外跑,幾個人把黃建國打倒在地,兩人反擰住黃建國的手到後背,兩人用腳踩住黃建國的頭、背部。幾個人強行把黃建國拉扯到家中,按在沙發上,兩個人壓在黃建國身上,解下黃建國的腰帶,綁住他的手,黃建國大喊:公民人身權利不可侵犯!

幾個人翻箱倒櫃,又打電話,叫來五、六個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等,書、電腦、機頂盒,放在地上錄像。又到另一間屋裏翻,天棚上、米缸、廁所里,都翻的一片狼藉。

黃建國趁壓着的人翻書時,終於解開腰帶,向外跑,衝到大門口,幾個人一擁而上,黃建國被猛烈按倒在地,眉角磕破,滿臉沙土,被用繩子反綁起來,一人拉着繩子,幾個人壓在黃建國身上,一人喊:「把褲子扒了,看他怎麼跑!」

黃建國被綁架到派出所,他們把黃建國從車裏拖到審訊室,一黑色便衣和警號0117的警察開始暴打黃建國,黃建國說打人犯法,黑衣人說:「誰打你了?」黃建國說:「你。」「誰看見了?」「神看的見。」警號0117警察說:「我這不叫打人,這叫給你按摩。」說着,用手狠摳黃建國的胳膊,並銬上手銬,勒的黃建國疼痛難忍。

5、辱罵、刁難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臨沂市沂水縣許家胡鎮長樂小區邪黨代理書記王清偉,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劉躍成說:到辦公室來有點事。善良的劉躍成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趕到小區辦公室。一進門,本片區的王書記、王清偉、許家湖鎮的一個邪黨女幹部、本小區的會計田寶金、還有一位工作人員,王書記開口就問:「你就是劉躍成?你還煉法輪功嗎?在哪裏打工?」劉躍成如實回答。

王書記訓斥道:你吃着共產黨的,喝着共產黨的,打着共產黨的工,還不聽共產黨的話。劉躍成說:我是靠自己的勞動打工吃飯,我有什麼錯?王書記立刻惱火了,衝上去照着劉躍成前胸打了四拳,並揚言要把他帶走。從傍晚七點直到夜裏十一點,百般辱罵、刁難劉躍成。

二十五日早上,王清偉又把劉躍成叫到辦公室,王書記等人仍然辱罵、強迫劉躍成放棄修煉法輪功,強迫劉躍成照相,折磨了一個多小時後才讓他回家。

6、獄中迫害

據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報導,煙臺市龍口法輪功學員姚新人,原本身強體壯。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晚被迫害的「突發」腦溢血,開顱手術後呈植物人狀態。

如今,姚新人在龍口市人民醫院住院部五樓重症監護室九個多月了,極度消瘦,沒有意識。但門外仍有警察輪崗,每班兩人,監視着什麼人前去探望。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報導,據知情人透露,新年之前,德州市平原縣法輪功學員王金華遭山東省監獄不法人員暴力毆打,他的臉紅腫、青紫,兩顆門牙被打掉,且神志不清,三天沒有讓他吃飯。

過後,監獄負責人怕承擔責任,帶着王金華去監獄醫院拍了片子。王金華神志不清,可能被吃了什麼藥,或被打的神志不清。王金華,今年七十歲,是平原縣退休教師,一九九七年三月,與妻子荊傳風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功,僅僅修煉一個多月,兩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王金華九次被綁架,荊傳風三次被綁架,並多次被非法跟蹤、監控,家人被多次騷擾。王金華的小女兒王秀萍被綁架五次,大女兒王秀麗被非法抄家,王金華及兒女共被勒索搶劫72720元。

7、藥物摧殘

據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報導,高密市李家營鎮男性法輪功學員王錫樂,68歲。中共迫害法輪功後,王錫樂屢遭迫害,並在柏城敬老院被非法關押了六年,期間被藥物摧殘,致使王錫樂精神恍惚、失憶,無法正常生活。

他們給王錫樂吃藥後,王錫樂身體出現嚴重不適:大小便不通、心跳加快、加重、眩暈、嘔吐,連苦膽都能吐出來,渾身腫脹,從腿到腰部以上,腫的特別嚴重。大腦一片空白,記憶力喪失。王錫樂在柏城敬老院被非法關押了六年。期間八個月的藥物摧殘,致使王錫樂精神恍惚、失憶,無法正常生活。

資料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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