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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傑拿孩子當人質威脅福原愛?華研發九點聲明,信息量超大

10日,據台媒,福原愛江宏傑婚變延燒至今,日媒《女性SEVEN》日前拍到她和高帥男同游橫濱,2人又在飯店、東京住家過夜,引發熱議,今(10)《女性SEVEN》報道福原愛的專訪,內容再次提到她跟該男子只是朋友關係,雖有過夜,但都是1人1房,撇清不倫,也提到這些年生活很痛苦,回到日本也受到不少壓力,精神壓力大而聯是該位認識6、7年前的高帥男,另一日媒《周刊文春》則披露福原愛決定離婚,是因當年江宏傑的姐姐用福原愛的名義去談千萬婚戒贊助,讓長期有贊助商的她感到困擾,因此對江宏傑家人產生不信任,種種內幕再度讓2人婚姻陷入危機。

針對日媒對於福原愛的報道,江宏傑所屬的華研回應如下:

福原愛、江宏傑皆是華研國際音樂簽約藝人,關於夫妻間的私事希望外界能夠給予空間,讓兩人一起平靜處理,謝謝大家。對於連日諸多不實報道,回復如下:

1.報道指出江宏傑要小孩告訴福原愛說:「江宏傑在哭。」就是拿愛媽與小朋友人質作戰一事並非事實,這項指控太可惡。

2.江宏傑告訴福原愛,育兒是女人的工作,保姆費由福原愛一個人負擔均非事實。保姆費由福原愛一個人負擔均非事實。保姆費雙方都有支付,育兒不是女生的工作,是雙方一起,且江爸江媽一直以來也有幫忙夫妻照顧小孩。

3.報道指出江宏傑接受婚戒贊助並非完全事實,江宏傑本人有買結婚戒指給福原愛。

4.報道指出江宏傑曾告訴福原愛:「沒有錢的工作為何要接?」這也絕非事實。江宏傑與福原愛參與多個公益活動代言,從來不是以金錢為考量。

5.報道指出夫妻結婚4年多,福原愛身旁友人表示:「社群媒體的照片有些是假象,表示拍照時的幾秒間強顏歡笑。」此言論不清楚其友人目的是什麼。

6.關於報道指出《女性SEVEN》周刊報道福原愛不倫事件,江宏傑在隔日發聲明指出:「沒有不倫事件」,此事並非事實,江宏傑沒有發表這項聲明。

7.報道指出江宏傑與福原愛分居並非事實,截至福原愛在今年1月1日離開台灣前,兩人、愛媽與小朋友都住在高雄,且夫妻並沒有與公婆、大姑同住。

8.福原愛在今年1月1號離開台灣前多次表示:「現階段愛媽與小朋友留在台灣會比較安心。」不清楚截至今天多則不實指控背後目的為何,希望自稱福原愛身邊友人可以停止言語暴力並自律。

9.報道中揭露有關藝人與客戶商業合約機密一事,恐將造成泄密之人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港星台娛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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