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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大汗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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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指政府為了維持運轉以及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對個人和法人強制和無償徵收的實物或貨幣的總稱。

作為一國之民,納稅天經地義。但,怎麼交,交多少,卻是永遠的課題。

孟子在《梁惠王》中坦言,要「省刑罰,薄稅斂」,這是站在減輕百姓負擔的角度,在宏觀稅收政策層面的考量,旨在提高全民生產積極性。而《後漢書·鮮卑傳》中「重稅之令,民不堪命,起為盜賊」,體現的則是重稅之下的民不聊生。

對重稅的諷刺莫過於南唐。某年大旱,烈祖李昪問大臣,「我怎麼聽說郊區都在下雨,而且雨量頗豐,為啥獨獨咱們城裏面亢旱不雨咧?」被問話的大臣大概有一顆不想活了的心,也可能是責任感使命感爆棚為民請命,朗聲答道:「雨水怕收稅,不敢進城。」

進城就收稅,這個稅指的應該是過稅。唐宋時期,對商人徵收的商稅為過稅和住稅。住稅,是對在本地售賣的商品收稅,過稅,是向途徑本地的貨物徵稅。如《宋史》所言,「行者齎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居者市鬻,謂之『住稅』,每千錢算三十」。

表面上看,過稅的稅率低,好像負擔並不怎麼重。事實是,過稅不是交一次就拿到通行證自此暢行天下,沿途重要關津都會依法依規找你繳稅,走得越遠,交的愈多。

顯然,過稅對於增加財政收入意義重大,但嚴重妨礙商品自由流通,特別是限制了商品遠距離的行銷,是懶政的典型代表。因為收了錢,卻既不搭建市場,又不管理秩序,只是牢牢扼住咽喉要道,便大肆收費,與江湖綠林的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並無二致。

然而,自古至今,永遠是加稅容易減稅難。有些沿江居住的漁民,捕了魚挑着擔子到附近村落售賣,被捉住以逃稅進行處罰,有的在山上打了柴火到附近售賣,一旦被發現,一捆要交5、6文錢稅金。有的村民為了躲稅,不進縣城,在郊外交易,稅吏發現之後就跑到距離州縣二、三十里的地方攔截,遇到交易的村民就衝上去繳稅。

想減輕長途運貨的稅負,人們不得不動歪腦筋。有些人選擇依附權力,比如搭乘官船,可以扯虎皮做大旗,逃避檢查和徵稅。黃仁宇先生在歷史小說《汴京殘夢》寫有「兩處商稅務的巡檢登船查驗」,被乘客以翰林院的身份搪塞,稅務員知道翰林院「常有職權外的聲勢」,「如果得罪了他們,可以影響到層峰」,「不得不謹慎行事」,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三大捆駱駝毛和夾帶的私貨分文未繳納稅金。

到了元朝,為活躍經濟,過稅被一紙皇命廢止。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並不好撬動,有時候政令也不是件件都出得了元大都。

比如,馬可波羅在成都周邊旅行的時候就發現,「許多大川深河發源於遠處的高山,河流從不同方向圍繞並穿過這座城市……城內有一座大橋,整個橋面上有許多別致的小屋和鋪子,買賣眾多的商品」,其中有一座較大的建築,是收稅官的居所。

收稅官的工作並不複雜,所有經過這座橋的人都要交稅,不交就別想過去。據說,就憑這一座橋,稅務官大人每天可以收上100個金幣。這些閃着金光、沾着汗珠的金幣,都是光明正大地打着替大汗收繳的名義徵收的。

至於其中有多少能送到首都,交到國庫,供大汗使用,你懂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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